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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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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二】

徙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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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公園裡走來走去,差不多走了有一個多鐘頭,其間講不到十句話,大都是我在自言自語,她就像個裝了永備電池的機器人一樣,抱著肘彎一直走下去。

(詹耀輝的自白)

我的第一個女人是個妓女,在中壢當兵時朋友找去嫖,就去了,那時純粹好奇,沒想到後來上了她的癮。她不算漂亮,但皮膚好,床上工夫更好。有一陣子我很迷戀她,甚至想退伍後娶她回家當老婆。說我癡情也好,神智不清也罷,那畢竟只是一時的迷戀,我心裡也知道,在她的認知裡,我們之間只有交易,沒有愛情。退伍後我回家休息兩個月,就北上去桃園找事做,有一次想起她,打電話約她出來,從那以後便斷斷續續有著聯繫,寂寞或欲望來的時候找她出來做愛,當然是要付錢的。

後來我失業,又染上淋病,消沉了很長一段時間,可以說完全失去鬥志。我知道自己的個性太被動,凡事不夠積極,感情上的事也是這樣,只有在欲望來的時候我才會突然活起來,積極找對象發洩性欲。沒辦法,我就是控制不了。

哈,「控制不了」這個藉口太漂亮了,我經常用,已經變成了我的口頭禪。

其實,我也很想交個固定的女朋友,找份安穩的工作,給自己一個追求幸福的機會和動力,但我就是拒絕不了誘惑──不同女人的誘惑。後來我迷上去夜店釣人,一夜情、炮友,不管你怎麼說都好,兩個人在醉意朦朧中瘋狂做愛,第二天太陽從東邊爬上來,我們又變成了陌生人,各走各的。

入夜以後,男人在夜店或舞廳變得性欲高漲,很少真心,包括我自己在內。我很喜歡跳舞,更喜歡喝酒,每個月微薄的薪資都花在這上面,有很長一段時間甚至還債台高築,朋友都不敢接我的電話。這種「月光族」的日子過久了是會上癮的,缺錢的日子雖然苦,可不管有錢沒錢,吃方面我是不會虧待自己的,有錢能吃什麼就吃什麼,沒錢想辦法吃朋友的,吃舞廳夜店妹妹餵的,吃飽好辦事嘛!辦完事肚子空了再吃,我滿足她們下面的嘴巴,她們滿足我上面的嘴巴,很公平,不是嗎?

我抽菸抽得兇,有時候一天下來十包都不夠,沒錢買菸的時候怎麼辦,只好到處找人伸手,別人抽剩的菸屁股也好──沒有,還好我沒有染上毒癮,也不是沒嘗試過,是我知道自己的底限在那裡,我連一根手指頭也沒敢伸進去,怕到最後落個屍骨無存。說實在的,光一個酒癮就夠我受的了。喝酒誤了我多少人生我很清楚,可我就是戒不掉。心情不好的時候,只有酒是我最好的朋友,一醉解千愁;酒醒才是最痛苦的,那時候我才知道我把一切都搞砸了,包括好不容易上門的好運,也像平空長了翅膀飛走了,一點痕跡也不留。

我曾經因為喝酒誤事丟了工作,說了不該說的話得罪朋友,半夜鬧事被警局拘留,還有不止一次的車禍,每次在醫院醒來就想死掉算了,唯一的好處是把過幾個漂亮的護士。最難堪的是做愛做到一半軟掉,哈哈哈,不過最糟的還不是這個,有幾次白天醒來差點被嚇得尿失禁,身邊躺著一隻超級大恐龍,你昨晚上還當她仙女下凡,表現的那麼稱職,大白天她滿嘴口臭還想再跟你大戰一場,嚇我一身冷汗。

那時我常常有一個念頭,我的人生是不是就這樣完蛋了,在這種醉生夢死的日子裡發臭、爛掉,死的時候只剩下一堆邪惡、沒有意義的垃圾。也許邪惡總比沒有意義好,可我還不夠邪惡,充其量只是這世上的一點污漬或殘渣罷了。

然後,我們講重點好了,然後我遇見了她,恐怕是我這一生最幸運,也是最不幸的事。是她伸手把我從這一切撈上來,也是她狠心把我從更高的懸崖推下去。說起來,我們早該相識的,她是我專校的學妹,而且還是同鄉,我們至少同在一個學校進進出出三年。遲了那麼幾年,我沒有變得更好,反而拖累她。如果早幾年認識她,也許,我不知道,也許我不會是今天這個樣子,我們也許會結婚,生兒育女。我常常這麼想,可那也是沒有辦法改變的事。

我們認識的過程有點離奇,可以說是注定的吧。那是七年前的事了,我有一陣子失業(不知道為什麼我常在失業),身邊的錢花光了,也找不到朋友借,有點厭倦城裡的生活,就捲起鋪蓋回埔里老家休息。那陣子我天天無所事事、遊手好閒,雖然我媽老催我去找工作,可我就是懶,懶得連動一根手指頭都嫌麻煩。我姊那時候離婚帶著小孩住在家裡,我那個小外甥九歲,鬼靈精一個,不過我們還挺合得來。

那時,她在國小當代課教員,正好是我外甥的級任老師。我雖然常去接我外甥放學,可依我的個性,是不太有機會認識到女老師的──很奇怪,我這輩子最不愛見到的就是老師,也不是說跟他們有什麼過節;我當學生的時候功課還挺不錯,跟老師相處得還算融洽,可我就是不喜歡遇見老師──偏偏,我那個頑皮的小外甥闖禍了,也不知道他是哪隻手犯賤,竟然跑去按學校的火警警鈴,真想不出他那麼小的個子是怎麼辦到的。

當然,那天我去接小孩的時候,她,我命中的冤家,就跟他一塊站在校門口等我了。

你也知道,男人一見到有點意思的女人(就算不是很漂亮),總會忍不住找藉口多哈拉幾句,想不到她也滿平易近人的,這一哈拉,把前因後果統統兜上了──原來她是我的學妹,更扯的是,我們還有幾個共同認識的普通朋友,而我們竟然沒有碰過面,也沒有聽過對方的名字。從那以後,我們就開始有意無意更常見面了,有時候甚至約著一起吃飯、喝茶、看電影,一開始是呼朋引伴,後來漸漸變成只有我們兩個。這應該算是約會了吧,可我從來不當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沒牽過她的手,沒親過她,也沒說過喜歡她。我不知道我在遲疑什麼,尤其一想到我如果有這麼個女朋友,心裡就突突亂跳,明知道有個人在那裡等著我給她承諾,可我就是害怕給承諾的那種人。

就在我進退兩難的時候,她主動給了我一個機會。

我還記得那天傍晚很冷,她打電話跟我說她心情不好,可不可以出來陪陪她。我反正沒事,就騎車載她到處繞了繞,一路上她都沒說話,我只好問她:「妳想去哪?」她隔了好久才說:「我想去公園走走。」

然後我們在公園裡走來走去,差不多走了有一個多鐘頭,其間講不到十句話,大都是我在自言自語,她就像個裝了永備電池的機器人一樣,抱著肘彎一直走下去。最後我問她:「妳累不累,要不要坐一下?」其實是我累了,那麼單調地走著,腳不累,心也累了。她終於同意坐下來,兩個人像傻瓜一樣看著初升不久的月亮發呆。我心裡的感受很複雜,複雜到我懶得動腦筋去想,不知不覺就眼耳朦朧、意識模糊起來。接著彷彿從夢中傳來一聲雷響,她磅地丟給我一顆炸彈,「我喜歡你。」我還來不及意會過來,她接著馬上又說:「我從很久以前就喜歡你了。剛認識的時候,我跟你說我沒聽過你的名字,也沒見過你這號人物,是騙你的。打從專二,我就開始暗戀你,默默喜歡你,一點也不敢奢望你會看見我,甚至給我同等的回報。這些年來,我從朋友那裡斷斷續續得知你的消息,也偶爾會抱著一點幻想,可是從來沒想到我們會像這樣坐在一起,讓我有機會把深藏許多年的心事告訴你……自從認識你到現在,我一直有種很強烈的感覺:我是在作夢,這不是真的,我只是在做著一場我不願意醒來的美夢……你知道嗎?那天在校門口第一次跟你說話,我緊張又害怕得全身發抖,事後根本想不起來我做了什麼表情、說了什麼話……」她低頭絞著手,沙嗄的喉音像隨時會哭出來。

我的心很亂,分不清楚自己對她的感覺究竟到那裡。如果我接受,會不會後悔?如果我不接受,會不會遺憾?我不知道,我真的真的不知道。然後我聽到她說:「這兩個月來我很快樂,同時也很痛苦,快樂是能跟你在一起,不管你把我當作什麼,朋友,妹妹,還是……最痛苦的,莫過於你對我不清不楚的態度,好像把我吊在天堂和地獄中間拉扯,上不上下不下──」說著她突然抬起臉來正視我,我沒敢看她。半晌,她移開視線,以決絕的口吻說:「我再也受不了了,現在,我希望能做個了斷,朋友也好,妹妹也罷,你知道我──」她深吸一口氣,「我不想再這麼漫無目的的等下去了。」

她等著,我的心卻梗著,腦中一片混亂,做不出個決定來。

「好吧,」在彷彿永無止盡的等待中,她終於絕望地給了我最後一條路,「給你三十秒的時間,如果你願意跟我交往,就抱我。」

我們沉默地數著時間,三十秒像過了三十年,她終於深深歎了口氣,站起來,蹣跚走了兩步,挺直了背脊,如同一縷即將消失的幽魂。我突然熱血沸騰起來,頓時無法想像沒有她的日子該怎麼過(我已經太習慣有她在我身邊了),然後,在一片腦袋空白的剎那間,在她離開我的視線之前,我想都沒想,便衝動地從背後抱住了她。

我們就這麼在一起,交往了七年。這七年中間我不止一次想娶她,可一方面她父親反對(因為我一事無成、窮得發醙、不務正業又沒志氣),一方面我也還沒有準備好要跳進婚姻那口墓穴,我想,我永遠也準備不好吧。有句話說:「結婚靠衝動,離婚靠運氣。」我好像一直沒有那個衝動。

交往了七年,我們之間平淡得像在一起七十年的老夫老妻,習慣有對方的存在讓我們離不開彼此,雖然我並沒有那麼乖,在台中工作時也曾偷吃過不少次,甚至還遇上一個很讓我動心,同時勾起我結婚欲望的女人,我考慮了好久才決定跟我女朋友提分手,可是,當我聽到她哭著說:「我為你犧牲了那麼多年的青春,現在你才說要跟我分手,你的心怎麼那麼狠……現在你吃乾抹淨,碰到別的新鮮貨就想丟下我,免談,除非我死,不然這輩子我是跟定你了。」我的心都冷了大半截,滿腔鬥志化為烏有,接下來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戲碼輪番上陣,搞得我差點瘋掉,從此我一個字也不敢再提。

後來,我們的愛情生活——也許「牢獄生活」還比較貼切——變成了一種公式化的幸福,每次碰面唯一的話題就是繞著下次到哪裡吃飯,哪裡的菜不錯吃,哪家餐廳氣氛不錯,價錢也不太貴;常常,我們站在餐廳櫥窗前面,像兩個嚮往迪斯尼樂園的小孩,看著大幅廣告菜單喃喃討論著下次該試試什麼菜色。除了吃和做愛,兩顆心的對話已經枯竭了。

前兩年,我們打算不管她父親的阻撓公證結婚,可又考慮到婚後沒有個像樣的安身之處,於是毅然在台中合買了一層兩房的公寓,產權登記在我們的名下,一人一半。這期間我拼命工作,舞少跳,菸少抽,就連酒也少碰了。我想也該安定下來了,不管我們在一起是不是真的快樂,那些庸人自擾的想法變得愈來愈不真實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好像真的老了,老到應該有個擋風遮雨的家,賢慧或不賢慧的妻子,以及把這一切不管好的壞的統統傳遞下去的下一代。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也有類似的想法,至少,我的心幾乎完全踏實了,另一種說法可能是,差不多快死透了。

然後,就在幾個月前的一個週末,我們固定見面的日子,她紅著眼眶來見我,哭著對我說:「阿輝,我找到更好的歸宿了,你放過我吧……」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委屈得好像是我背叛了她。

去年她剛通過考試,取得國小老師的正式資格,沒多久,一個家世好(說白一點是有錢)、人材佳(也就是會讀書)、能力好(等於會賺錢)、又愛她(愛她什麼?)的人出現了,也就是近水樓台又跟她一樣捧著金飯碗的男同事,他們背著我交往不到半年,已經打算在最近頂著所有人(除了我)的祝福的光環步入禮堂。她仁慈地說:「我們一起買的公寓我不要了,你拿去吧!如果你一個人負擔不起貸款,把它賣了也無所謂,我不會介意的。我只求你,不要阻止我追求幸福……」

聽完她乾啼溼哭的告白,我很冷靜,也很灰心。我心想,妳的幸福?那我的幸福呢?當初我想追求幸福的時候,妳是怎麼說的?現在,我倒變成了妳追求幸福的絆腳石了?人生有幾個七年?女人有青春,男人就沒有嗎?女人有追求幸福的權利,男人就活該倒楣嗎?這些話我一個字也沒對她說,雖然我當時覺得自己又老又窮又可鄙,可我只能點點頭,苦笑,並且說了一些臨別還不忘要保持男人風度的漂亮話:「妳高興就好,反正妳嫁給我肯定要吃苦,倒不如嫁給他,過好日子──再說,妳爸一定覺得你們比較合適。」

這下她真的哭了,傷心低泣著。我拍拍她的肩,送她去坐車。開車回來的途中,我撞車了,擋風玻璃當場碎爛,這隻腳差點瘸了,回埔里休養了兩個多月,連工作也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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