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寫「七日書」|十二月五日:好好吃飯
「這些碗筷給你們用,剛開始一起住總是有很多東西不太夠的。」
母親在我準備要離開家之前這樣對我說。當時我正結束跟家裡的冷戰,第一次重回老家,他們才終於知道我跟另一個人正在同居。
記得母親當時在我租屋處前面逮到我,在夕陽下她淚眼婆娑地對我說:「幾十年的親情,可以說斷就斷嗎?」,面對這個問題我無法回答,我的確已經做好再也不跟家裡聯繫的決心,至少在我父親在電話另一端對我說:「現在不回家,就不必再回家了!」,那之後我就打算要完全斷開。不過此刻,面對我母親的問題,我有點遲疑。
我已經不太認識他們了,在我幾乎要被房東趕出家門,又正好剛畢業的時刻,我還找不到工作,即便我已經用哀求的方式請他們稍微通融一點租金,起碼讓我不要流落街頭時,電話那一端卻依然又是打太極的方式,顧左右而言他。
原來,他們只想要我「回家」,回到他們安排的生活中。
沒有其他選項。
我轉頭去拜託其他關係好的親戚,卻得到拒絕,具體原因是:
「你媽媽在所有人面前嗆明『今天要是誰敢幫伯軒,就休怪我不顧家人情誼!就是跟我過不去!』,所以我實在沒辦法幫你,真的很抱歉。」甚至還補充說明說:「你媽媽還說『我就是要他回家,等到錢用光了,他就只能回來了。』」我不怪他,只能怪我母親的心狠,只能怪我父親的無情。
所以說「幾十年的親情,可以說斷就斷嗎?」
我會說:「要是對方打算斬斷你身邊所有可以求援的方式,並見死不救的時候,那我想還是就斷了吧。」恩斷義絕的那種。
所以後來即便我父親托人帶話來,說:「不論今天你什麼時候想回家,『陳家』大門永遠為你而開。」我再也無法相信他前後矛盾的說法,於是我失蹤了。
從他們的生活中徹底消失。
住處人去樓空、手機無法打通、通訊軟體毫無回應。
那天我終於回到租屋處,在我從這位朋友家中流浪到另一位朋友家中,又流浪到男朋友家中一整個月後,我回來了。當然,租屋處的租金也是先跟友人借來的,因為他們讓我別無選擇,封鎖我所有家人對我的援助。
親情是什麼?我冷笑著。
於是在夕陽下的質問,面對這個質問我絲毫不感到心虛。
我母親伸出右手靠近我的臉頰,卻沒真的碰到我,放下手來後說:「是因為你喜歡的是男生是嗎?所以你才不跟家裡連絡?」,不是,真的不是。但我沒有說話。
「那些都沒有關係,我早就跟你爸爸說過,我們都覺得『陳家根本不缺我們一支香火,斷了也無所謂』,你喜歡跟誰再一起都沒關係,只要快樂就好了。」
我想,我是因為這句話才重新拾起拋開的親情的,即便跟這件事情毫無關係,但起碼他們還希望我「快樂」。
當天晚上,我父母跟我,以及那個男生(後來結婚了),我們四人一起吃了頓飯,場面十分和諧,我們都閉口不談讓我們曾「恩斷義絕」的事,好像從沒發生一樣。我母親請我下個月找時間回家一趟,我想,也是給其他親友一個交代,交代我「終於還是願意回家了」,以及「我們家並沒有缺了一角」。
我母親在我又要離開時,拿了兩個塑膠碗公給我,附帶兩雙橘色的塑膠筷子。餐具本身的價值雖不多,但我們家一直以來都用這雙筷子、這塑膠碗公吃飯一樣,食具本身,就是家庭關係的延伸。
「回嘉義之後,也要好好吃飯喔。」我母親在家門旁,對搖下車窗的我說。
幾年後,我母親過世了,在返家的路上我的心底升起一段話:「不論如何,我都原諒你。」
恩怨、情仇,已經都隨風而逝了。
親情還留在心底,曾經斷過卻又重新接起來了,穿越生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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