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讀亂評|無用之用
不一定要成為有用的人
不知道為什麼,小時候的「我的志向」總是聚焦於職業而非特質,例如說「我要當醫生,因為我喜歡幫助人」很清楚,只說「我想當幫助別人的人」就好像不夠具體。其中與職業最無關的答案是「我要成為有用的大人」,無論如何只要有用就好,這是底線。
至於「有用」的定義,通常與賺錢離不開關係。「不能賺錢=沒用」的價值觀於焉成立,又,按照這個社會對於無用之物(廢物)的處理方式,沒用的東西最好眼不見為淨。所以有人提議向遊民噴水;有人認為貧窮者咎由自取;有人說身障者最好不要出門。
這本小書在金牛座的我眼裡就像百貨公司地下街的食物模型,看起來漂亮卻不能吃。我充分明白以商業利益為導向的行事作風,扼殺了多少人類的創造性與好奇心,讓人類離藝術與文學越來越遠,以致喪失人性回歸野蠻——問題是,現代還有多少人需要藝術?有多少人需要文學?有多少人想要創造新事物,而不是創造更多存款?
「絕大多數有益於人類群體的重大發現,都是由那些不曾想要成為有用的人、只是單純為了滿足自己的好奇心並受到驅使的男男女女所成就的」。書中這段話看似勵志,然而有「重大發現」的人畢竟是少數,必定也有無數的人自始至終一無所獲。這個社會對這種純粹為好奇心工作、不一定有所斬獲的人,容許值是多少呢?
光看上面大概會以為我很討厭這本書吧,不過正是因為我完全能理解作者想說的,才有辦法提出這些疑問。作者是理論派,我則是實作派,做過設計都知道成品和理想常有落差嘛。讀這本最大的安慰是,原來我在西元二〇二〇年台北小套房煩惱的事情,幾百年前的哲學家也都想過,還未必有答案。好險我不孤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