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情懷的形式化」看獨立書店與出版業與藝文界以及全台灣的問題
標題寫這麼長是故意的,事實上懂的人看完這標題也應該就知道大意了。
很多人都指出過台灣人在各種生意上搞「道德綁架」「情懷消費」的問題,例如標榜個「獨立」似乎就應該得到保護,讓人願意多花錢來買你少少一點東西之類的。站在賣方的立場這樣當然好,站在買方的立場這就不太爽,但如果他自己願意支持,那也是你情我願;但如果不想吃這一套,那當然就很不爽了。再看到各行各業,從商業看到政治,那些大公司和政客都在用這一套來凹人,那自然更是超不爽了。
超不爽,就會認為這種情形不該存在,但實情是賣方可就指望著靠這一套來續命。而你一輩子也未必總是站在被凹的一方,你偶爾也會凹人,到時你又會忍不住想要這樣來兩下子,除非你條件比較好,心比較大,錢比較多,你爽給別人提供公平合理的待遇。但台灣是比慘的社會,你如果條件好到可以提供公平合理的待遇,你就是過太爽,你就沒有發言權。發言權一半屬於藉口自己在某方面被凹,於是也不得不凹別人以補回來的中層人士,另一半屬於再也沒有別人可以轉嫁的最弱勢、最底層,這群人通常也不善於發聲,所以在言論市場上沒有大威脅,大家願意把「正義」歸給這最弱勢,以為精神上的支持與補償,但物質與法律的改善當然是政府和大老闆的責任,輪不到我來給,我們拿他們的事例去叫一叫,罵一罵,凹一凹,賺賺吆喝,也就是了。
說回根本,「道德綁架」「情懷消費」這種詞,還有白話的「凹」會存在,自然就是它有一定的作用;這些虛名,是可以變現為實惠的。我們確實可以藉由「獨立」「同人」之類的標榜,來以較小的投入,得到超常的利潤,真的。我就是成功者之一。當然,關鍵在於,「凹」是有限度的。每人心中還是有一把尺,你凹人的力度和頻率,要在人家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否則好感一喪,人家把你打回原形,你就完蛋了。而如果想做這門生意的人太多,你也來凹,我也來凹,一下就凹到超限,吃相太難看,就很容易把大家都搞到完蛋。
那麼課題就來了--不是「問題」,是「課題」:如何在注定完蛋、即將完蛋、已然完蛋的市場環境中,保障我仍然能夠違逆商業規律地繼續活下去、凹下去?
答案當然就是:法規!補助!這是從硬的方面來設法固化我之特殊待遇。軟的方面,就是「信仰」和「文化」,將「獨立書店」之類的概念予以神化。這不是說笑,你看看那些成功的神壇和宗教什麼時候怕過缺錢,他們哭窮的時候來錢有多快?我們那麼多傑出的出版人、作家,都找不到足以走出困境的商業模式,那麼就應該把思路從商業模式移開,轉到政治模式和宗教模式。
事實上,我們現在已經在這麼幹了,各位同行現在正在搞的掙扎求生的辦法,就是政治和宗教的辦法,只是你或許還不太願意這麼承認而已,因為太赤裸太坦白可能會折損我們凹人的成功率。還有就是因為:如果說白了就是「應該」這樣幹而且真的行得通,那大家都要擠進來了,一定又會有人吃相難看、有人吃不到,然後和看我們不爽的群眾一起砸鍋,我們就又完蛋了。所以表面還是應該矜持住一個「不應該」「不得已」的面貌,制約那些還不夠懂的同行不要來搶。我們甚至可以和各界的批評者一起罵自己、罵同行,說不該逆天,不該扭曲商業規律,不該養成對補助的依賴,不該過度、無限地搞道德綁架和情懷消費......與此同時,我們罵什麼,自己全都幹,低調地、默默地、有分寸地幹,這樣就可以混久一點。
這麼幹也不是無賴,這是有理論基礎的。說到底,文化產業就是要靠著人們的「好感」來吃飯,所以我們不可能也不應該徹底否定「道德綁架」和「情懷消費」的思路與行為,否則大家都沒有存活的理由了,我們就應該被網路吃掉一切然後消亡,改行做低階奴工或者靠老本移民去幻想世界。我們不願意這樣,很多人也不願意這樣,他們就是我們的衣食父母,我們相濡以沫,砥礪著夢想著一種不絕如縷的傳承,一個有朝一日的出頭天。這就是直接連繫著人生之自我實現的宗教。
所以「情懷的形式化」不是問題,而是答案,必然的、已然的、確實可行的答案。它當然會發生各種形式主義的流弊,而我們的課題就是在防制、指控各種過份的作弊同時,保障自己能夠合理地在這樣的形勢之中繼續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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