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灣高中國文應廢除文言文必修」辯論紀錄

胡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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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台灣高中國文教不教、怎麼教文言文的問題再起爭議,UDN相對論因此發起「台灣高中國文應廢除文言文必修」,邀請哲學星期五的朱家安為正方,我胡又天為反方,一週一辯,來回辯了三場。近日爭議再起,而原網址已消失,特此將我的存檔貼出,以備查考。不過網友留言評論是沒有留下來了。

正方朱家安一辯

必修文言文,侵犯學生自主性

我認為高中國文課綱規定必修文言文,侵犯了高中生的自主性。

侵犯自主性的意思之一,是強迫一個人去做他沒有義務去做的事情。你可能會問,我們又不是非得讀高中不可,哪來強迫?確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要求人人都得上高中,但是高中國文課綱的規定範圍,也限定了學測和指考的考試範圍,而大學是現代人實現人生的常見過程,換句話說:身為現代臺灣公民,若你要過一個有基本品質的生活,你通常需要上大學,你通常需要考學測或指考,你通常需要讀高中國文課綱裡要求的那些東西。

高中生確實有義務要上一定程度的國文課,因為身為民主社會的公民,高中生有義務培養自己參與政治和監督政府的責任。因此他們需要培養用這個社會最通用的語言——中文——溝通的能力。但除此之外,他們並沒有額外的義務,去培養其他現行國文課綱要求的東西,例如賞析特定朝代詩詞的美感能力,或者傳承並發揚特定地區文化的能力,因為,自身的美感要朝哪種方向培養,應該是自己可以選擇的,自身要認同並發揚哪些文化,應該也是自己可以選擇的。至少,如果有人主張高中生有上述義務,必須提出有道理的說明。

基於參與政治的義務,高中生有義務培養「跟現代人用中文溝通的能力」(以下依脈絡簡稱為「中文溝通能力」或「中文溝通」),這不代表高中生要學文言文,因為臺灣這個民主國家的公民通常是使用白話文溝通。因此,我認為台灣高中國文課綱應廢除文言文必修,意思是不應由課綱規定國文課加入任何的文言文課文和教材,並且因此國文學測和指考也不能以文言文出題。當然,在這種情況下,教材出版社還是可以自主決定在課本裡放入文言文,第一線教師也還是可以自由選擇文言文作為課堂論或補充的內容。

有些人反對文言文教育,因為他們認為我們不是中國人,不該傳承中華文化。你可以看得出,我的立場比他們稍弱一點,對於我們是否應該傳承中華文化(或者臺灣本土文化、噶瑪蘭族文化...),我認為每個人有權替自己決定,但也就是因為這樣,我反對政府或國民教育單位替學生決定,並以此為理由增加必修課程和大考範圍。

文言文教育有助於中文溝通嗎?

有些人認為,「高中生有義務培養中文溝通能力」就足以支持在課綱當中加入文言文,因為他們相信這有助於中文溝通能力的培養。我不同意這一點。文言文的特色就是內含比白話文更多冷僻的(現在已經不再廣泛使用的)文法和措辭,如果教學目標是培養「跟現代人用中文溝通的能力」,為什麼我們要在選擇教材的時候,用那些冷僻的文法和措辭,取代更常見的文法和措辭呢?畢竟這些文法和措辭不但使得文言文教材的閱讀成本比白話文教材高,而且學起來也不實用。當然,那些真的很常見的文法和措辭反而不需要教,因為學生很有機會本來就會了。但即便如此,上述說法依然適用:如果教學目的是中文溝通,在學生尚未學到的文法和措辭中,比較常見的應該有比較優先的教學地位。

可能有人會認為,即便文法和措辭跟現代不盡相同,但基於一些特殊原因,作為教材,文言文還是有比白話文更好的地方,例如:

(1)學了簡潔的文言文,更能簡潔地運用白話文。

(2)白話文的許多文法和措辭是從文言文發展來的,所以學文言文對學白話文有幫助。

這些說法看似有道理,但是在沒有相關證據的情況下,其實我們要怎麼說都可以。例如對(1)我們可以質疑「文言文簡潔,其中一項重要原因是它特殊而冷僻的文法和措辭,即使學生學會了這些文法和措辭,也難以運用在(古裝劇之外的)生活中」;對於(2)則可以反問為什麼不是「文言文的文法和措辭跟白話文不盡相同,所以學白話文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把白話文當成教材」。當然,有許多精熟文言文的人也把白話文掌握得很好,甚至比一般人好,但以此來推論文言文教育有助於白話文能力,在因果上並不乾淨,因為也有可能是因為他們也比一般人花更多時間研究和熟悉白話文。總之,要主張文言文教育有助於中文溝通能力的培養,我們應該用經驗證據取代臆測。

或許依然有些人沒被上述推論說服,認為「用文言文來學中文溝通,更有效率」,或「文言文不學好,中文溝通能力也不會好」。秉持這兩種立場的人,反而應該要有自信接受我提出的課綱修改方案,因為若文言文教育有助於學中文溝通,甚至是後者所必須,那麼,即便學測和指考不考文言文,各家高中和出版社依然會在教材裡加入大量的文言文。

文言文的附加價值

有一些人認為,即便不提中文溝通能力,我們也有其他理由可以支持高中生讀文言文,例如說,讀文言文可以增加道德、理解古人的智慧等等。

我很懷疑讀文言文是否有助於增加道德。不過這並不是我說了算,因為怎樣才能增加道德,應該是經驗問題,需要經驗科學來解答。然而,我們目前似乎沒有看過多少關於文言文教育和道德關係的研究。或許你會認為,被選入高中國文課的文言文,有許多強調忠孝仁義的正面內容,所以我們可以合理推論它對道德有正面影響,但是,首先,如果我們要的是「強調忠孝仁義的正面內容」,白話文也可以做到。

再來,看起來會對道德有正面影響,不代表真的有。過去有許多人認為學習道德哲學會讓人變得更道德,但近幾年的研究顯示,道德哲學家的日常表現其實並沒有比其他領域的哲學學者更道德。我不知道中文學界有沒有拿文言文專家和——例如說——臺灣文學專家做過類似的比較研究,不過在這裡我認為我們應該謹慎,因為我們是拿高中生的光陰來打賭。

另外一些說法則指出,文言文能讓人了解古人的想法或智慧。這當然是可能的,不過我認為這種好處並非文言文獨有,因為對於任何你覺得有價值的想法,這些想法一定可以用現代人通用的白話文來解釋,如果你在意的是想法,沒有理由特別使用閱讀成本特別高的文言文。

我知道有些人不同意「文言文當中有價值的想法全都可以被白話文解釋出來」,他們可能會認為,某些深刻的思想,是白話文無法表達的。儘管我很質疑這種思想的存在,不過重點或許在於:就算它真的存在,也不可能被教導給學生,因為現代的老師是用白話文跟學生溝通,如果老師的口說沒有辦法解釋這些有價值的想法,有什麼意義呢?

最後,即便我們能找到合理的論證去推翻上面這些質疑,證明那些附加價值確實存在,也確實可以經由國文課程傳遞到學生身上,也不代表它們能成為支持文言文進入課綱、必修和大考考題的理由。因為,一個東西有價值,跟我們有理由強迫高中生去學那個東西,這是兩回事,否則的話,可能沒有任何高中生有辦法在有生之年完成學業。對於那些「有價值,但高中生並沒有義務去學」的東西,我認為放在可供選擇的選修課程裡,會是比較合理的做法。

2016-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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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胡又天一辯

全盤繼承、一體習用,厚植學生實力

正方意旨摘要

正方認為,中文的學習目標是溝通能力,此之外的學習目標不在國民教育的必修範圍,文言文在此非屬必要,所以應該從課綱中拿掉。

問題是:「溝通能力」要到什麼程度才算夠?你劃定的範圍,能否讓人感覺夠,又能否讓人真的學到夠?

正方似乎認為,高中生學到可以使用現代中文來聽說讀寫、參與政治就夠了。我很高興正方指出了「參政」以及「自主性」的重要,但我希望我們可以講到更根本的目的,就是為了在這個充斥著傾軋的世界上,能有足夠的自尊心和實力,不被別人吃定。

為此,日常的、平庸的溝通能力是不夠的,我們需要非常的、神妙的溝通能力。我們要與今人溝通,在政治、商業的博弈中謀取資源;我們要與古人溝通,在文藝、宗教的神交裡豐厚性命。我們要自己有戰力,才可以向敵人爭取自主;我們要自己有魅力,才可以讓友人樂意奉你為主。教育制度,應該策動我們觀摩成功經驗,崇尚多聞,培養戰力與魅力,而不是假藉失敗事例和「保障自主性」的名義,迎合「不學這些也應該無妨」的便佞心理。

文言文就可以提供這些。

不能要求高中課程把每個學生都教到夠,但起碼應該讓老師帶領學生一遊滄海,傳授入門的心法,而不是自限於一個劃定的小池子,還不積極鼓勵人去追溯源流。

由此開展,討論高中國文課綱應否維持文言之必修,便要有多層面的考量:

我的根本意見

一、核心學理上,漢語文的教學,根本不應強行區分文言白話,而應全盤繼承、一體習用,斯可融會異地、貫通百代,讓同學知道如何去審視每個字詞的由來,而能精益求精於於母語的保育、外語的翻譯,以及國語的更新。

二、行政運作上,應該簡政、分權,最大限度尊重基層教師的專業,也要保護各層級相關人員,使能免疫於不當的政治攻訐。如果規定排除文言,那麼,就會需要在政令、法條上劃分文言與白話,這便會把定義的權力,從每個人身上集中到主管單位身上,衍生麻煩與禍害。不廢文言,則不須多訂條文,大考亦可讓命題老師繼續自主判斷,在傳統與時尚之間裁量。

三、教學目的上,不應自限於平庸的語言學習,而應盡量引領同學進入文藝的殿堂,對經典名篇試行逆向工程,汲取章法、情思與感悟,以培養自己的魅力,或至少能去領會他者的生趣。

四、國家文化戰略上,國文教育是「國之大事,在祀與戎」中「祀」的重要基礎。我們現今處在西方學術的統治、歐美日流行文化的影響、中國大陸同行的競爭,以及中共的威脅下,有必要建立一個可以充份操之在我的語境及話語權,經營一種可以作用於他們的魅力;而古文的傳承,文言所能予人的神秘與正統的感覺,比當代的普通書面語更能提供這種魅力。由是,我們可以建立一個致人而不致於人的堡壘。

五、島內族群政治上,古文是漢族各民系所共有的泉源,承載著華夏從遠古至今的生命信息,可以溝通福佬、客家、外省族群,可以藉著它來理解彼此的母語、維護地方的神道;原住民、新住民更可以藉此掌握漢文化的本源,來與漢人作對或者一同作主,與現在、潛在的外敵放對。今人習之,可以在碰到令自己感覺不對勁的當代話語時,多一種能夠得到尊重的語言傳統來取用;課綱存之,表示國家對此傳統的承認與重視,各族群有此共同的對話基礎,乃可在鬥爭中有建設。

六、個人利益與文化產業的發展上,有愈多懂得鑑賞、樂意欣賞文言的人,文字工作者的活路就愈廣,作品水準也能隨著觀眾的講求來提升;音樂、美術亦是同理。為此,學校教育應盡可能幫助同學打下基本功,以鼓勵深度的創作、評論、消費。

故此,高中國文課綱的必修範圍,應繼續包括今古名篇,在這之中不另加規定而自然涵蓋各等各樣的文言文。下面,請先從核心學理和行政運作開始說明,餘者待正方二辯而後應答。

文言白話只宜有模糊區別,不可截然劃分

自有文字以來,我們的文言和白話就是互相涵攝的。今人講話會用成語,古人為文也會夾雜白話,而歌謠又要怎麼算呢?難道說文人詩詞就是文言,民間謠曲就是白話?再,五四運動以來的「白話文」,其實也是另一種文言文,以現代的國語為基礎而已。香港人就傾向不把我們的「白話文」叫「白話文」,而叫「書面語」;他們的白話文,在我們看來應該叫「粵語文」。台灣也有台語、客語,如果要考慮多元主義、母語保育和族群平等,也該選一些台語文、客語文納入課綱,但如果那些文章裡有古文的成份怎麼辦?如果不管這些,只取正方所主張的現代通行的國語文作品,那我們也就可以從根本上質疑為什麼要獨尊這麼一小段期間的國語文,淡化其他的門徑?

以上問題,其實都不重要,因為我們學語文,為的是活用。看到好用的字詞,當然是學會了就拿來用,有興趣再去考究它的淵源與流變,但實在不必煩惱它該算文言、白話,還是70%文言30%白話,更不必因為它是古人或仇人用的就拒用,除非是寫小說、劇本,須避用劇中人不應知道的詞彙的時候。

劃分文言白話會有大麻煩

此理至簡,本不必特別申明,但你一旦要用行政命令來規定「高中國文課綱與大考考題排除文言文」,那你就必須清楚定義何謂文言文,而我們就有大麻煩了。

想要扯皮的人,隨便就可以舉例來跟你吵,如:你選的課文裡有夾雜古文和成語,講不講?怎麼講?考不考?為什麼?如果還講,那就是承認這部份的中文也是現代公民應該懂的,那為什麼不教原典,不教精萃更密集的經典名篇?或曰古文所講的道理也可以用今語譯出,然而為什麼要小看學生的智能與求知欲,只講不免失真的譯本,不講原文?又,許多文章內秉的情思,與外顯的形式是不可分割的,詩詞就是,而這承載的是漢語文最精華、最為獨步天下且能感動人心的一些東西,你不教不考,畫地自限,道理何在?

你可逐題回答,但是基層教師和教育部主管人員,不會太樂意跟你一起去應答。而且你畢竟只是從教育、政治理論來立論,而未充分考慮到漢語文這幾千年來所形成的機理,這一開始就不是尊重本行專業的作為。

那麼,怎麼辦才好呢?很簡單,就是不作區分。

什麼是文言、什麼是白話,大家有個模糊的概念,方便討論就好,不要弄成法條,不要定死下來,不要膠柱鼓瑟。教學上,就是全盤繼承、一體習用,以前國文課就包括了各朝各代的文章和詩詞曲賦,近現代白話小說散文新詩,每樣都來一點,當然也還不夠多樣,那今後亦可納入台語文、客語文、宮廟祭文、傳統民謠及流行歌詞。實務上,授予教師與大考命題者合乎其責任的裁量權,即便有人要一篇古文都不教、不考,也該先由他去,再讓社會公評;而之後要不要改、怎麼改,仍應由教師群體做主,我們可以用個人或組織力量向他施壓,可以自己開課辦學,但不應用制度強令他們遵行我意。

這樣簡政、分權,方可容許各種意識型態、政治立場、族群利益的教學內容,成全師生的自主。正方反對「讀文言文可以增加道德」,這個題目其實應該表述為文化保守主義者和當代各種異議份子的對立,雙方在乎的,都是藉著它的興廢來黨同伐異。正方在此的態度是否定其相關性,教人不要在這上面吵;我的看法不一樣,我希望我們能夠順應這些文化焦慮與黨同伐異的鬥性,說:學文言文,可以做到比增加道德更厲害的事,就是讓你得道多助,令敵失道寡助,而實現你的理想。但是,你的敵人也會學,所以我們就要比看誰能學得更精、用得更好。

如此,我們把文言文營造成像金錢一樣對大多數人都有用的東西,讓它變得可欲,甚至必爭,讓廢置文言變成廢置金錢一樣愚蠢的想法,問題就轉化為正向競爭了。事實上,世界一直都是這樣,我們大家的文章、廣告文案,以及這些辯論,無不是文言,無不有文言;這裡只是要大家願意來強調,古代的文言文,對此亦有大用,宜賡續講習,不應廢置。

正方可質疑這樣的宣傳思路,然而必須提出對各種人來說更有吸引力、更能看到利益的講法,否則辯論只能是辯論,不能說動、感服人。

20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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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朱家安二辯

文言文與競爭力

在正一申論裡,我的主要論點可整理成:

(A1)臺灣公民有義務培養跟其他臺灣公民溝通的能力,以便參與政治。不過他們並沒有特別的義務,去傳承或欣賞特定文化,或養成其他特定的能力。

(A2)高中文憑和大考,是現代臺灣公民實現美好人生的常見途徑。為了避免侵犯公民的自主性,社會不該以高中文憑和大考分數要脅公民去學習特定能力,除非公民本來就有義務學習該種能力。

(A3)平均來說,文言文的閱讀成本比白話文高、遣詞文法比白話文冷僻,除非出現有力的經驗證據,否則我們沒有理由相信:文言比白話文教育更能增加溝通能力。

(B)即便不管上述說法,目前檯面上常見的支持文言文的說法,例如文言文能增長智慧、促進道德等等,都缺乏相關的經驗證據,因此無法支持文言文教育有如是附加價值。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論點雖然反對文言文進入必修和大考,但並不反對文言文選修,也不反對人依照興趣去學文言文,因為這些都不侵犯自主性。

面對上述論點,反一在看似零落游擊的論述中,提供了兩條精準的論證軸線,分別是:

(C)我們不該、也無法區分文言和白話。

(D1)學習溝通能力不只是為了在國內參政,更重要的理由,是在競爭當中存活。

(D2)文言教育可以提供白話教育缺乏的核心能力,讓臺灣人在中國及國際的環伺下保有足夠競爭力。

若獲足夠支持,這兩條軸線都能摧毀我建立的論證:若(C)成立,(A1)~(A3)的論述就不會成功;若(D1)~(D2)成立,不但能反駁(B),也能說明(A1)對於公民義務的預設過於狹隘。

以下我試圖回應上述論點。

回應(C):國文教育可以區分文言和白話

反方強調文言和白話的混雜。我同意這一點:就算我堅持這篇文章是白話文,你一定也還是可以挑出一些來自文言的措辭或片段。不過,當我們討論文言文是否要出現在國文必修課,討論標的其實很明確:要不要選文言文當作範文。若討論的單位是單篇文章,要區分文言文和白話文並不難,而且過往教材編纂也預設了此區分:國文參考書裡,那些附有「譯文」的課文就是文言文。而這也呼應(A3)的論點:學生需要大量註釋和「譯文」來理解課文,代表課文的閱讀成本比較高、措辭文法比較冷僻。

當然,如同反方指出的,即便我們可以粗略區分文白,也不代表「把文言文排除於國文課綱外」的規定在實務上不會出問題。因為實務的規定要考量實務的情況,例如會不會有人硬要挑毛病,指責出版社「放了某篇明明就是文言文的文章進課本」。

我同意在這個議題下,正反方都必須證明自身方案在行政實務上可行。不過其實有經驗證據顯示文白區分不會困擾行政實務:過往國文課綱都預設文白區分,例如101課綱規定「文言範文所佔比率為百分之四十五至百分之六十五」。

最後我想指出,若文白真的如同反方所說般混雜(「我們大家的文章、廣告文案,以及這些辯論,無不是文言,無不有文言」),以文言文為範文的必要性反而會降低。因為在此情況下,即便不必修古文,我們也不需要擔心大家學不到文言文。或許反方會認為,即使是這樣,藉由古文學來的文言文,在應用上也會比藉由現代人寫的文字學來的文言文好,不過這需要舉證。

回應(D2):文言教育與競爭力,以及無限必修

對於文言教育的意義,反方的願景很務實:文言教育能讓人有文化基礎、豐厚生命、促進深度的創作環境、更有機會奪得話語權,並建立一種能在溝通交流上影響中國的魅力。

對於這些「文言教育能帶來特定能力」的說法,我同意其中一些,對於其他則抱持懷疑。不過為了討論方便,我在這裡先假設這些效果都存在,並把懷疑留待文章最後討論。

若認為上述效果足以成為讓高中生必修文言文的理由,我們恐怕會面臨「無限必修」的困境。世界上能達成類似程度效果的訓練實在太多了:所有的宗教、哲學、藝術...。如果這些東西都因此應該進入必修,那麼,如同我在正一所述:「可能沒有任何高中生有辦法在有生之年完成學業」。

或許文言文有很多附加價值,但是,有很多其他東西也有附加價值。有附加價值是學一個東西的好理由,但不是強迫別人學一個東西的好理由,一個人要學哪些有附加價值的東西,應該要讓他自己選擇。著眼於此,我認為,即使反方能證明文言文教育能帶來諸多競爭力,在這種情況下,文言文教育放在選修,也比放在必修合適。

最後,考慮到人學自己有興趣的東西會比較有效率,而且比起整個社會的人都具備同一種能力,讓社會具有「多元競爭力」可能更有競爭力,我們恐怕難以證明說,比起多種選擇的選修,文言文必修更有培養競爭力的效果、對個人和社會都更好。

回應(D1):公民有義務培養哪種競爭力?

反方認為高中生不僅需要培養溝通能力,也需要培養能在社會上,甚至國際上競爭的能力。在某種意義上,我可以認同反方的想法。我認為民主社會的公民有關心和參與政治的義務,因此我也同意人有一定的義務,去努力讓自己在成年之後有餘裕參政,而這便可能涉及競爭力的培養。

即便如此,我並不同意反方刻畫的某些競爭力,例如:「我們要與古人溝通,在文藝、宗教的神交裡豐厚性命」。進一步說,我同意每個人都有義務培養某種競爭力,但反方的立場與此有些不同,他認為每個人都有義務培養某種只有文言文教育能提供的競爭力。著眼於此差異,我認為反方必須進行更多舉證,來支持這種特化的競爭力要求,而且反方應該避免讓舉證建立在自己對於特定美好人生(也就是能閱讀和欣賞文言文的人生)的推崇上,因為別的公民沒有義務嘗試你我推崇的美好人生。

文言文真的有那些效果嗎?

反方主張文言文有諸多增加競爭力的效果,但沒有提出基於經驗的證據,身為對手我似乎應該大吼追討舉證責任。不過我不想讓辯論看起來只是正方不斷往反方身上堆舉證責任,所以想了一下可能的舉證途徑。我目前想到的是:若那些效果存在,應該會導致一些可觀察的現象,例如平均來說文言文學得比較多的人,比其他人更擅長行銷和說服。或許反方可以找到一些關於中文系畢業生(或許相較於台文系畢業生)的職場表現,或是國文老師(或許相較於英文或生物老師)在校務會議上的表現的資料來佐證這一點。

經驗證據必要,因為如果沒有經驗證據,我們其實很難區分反方證成的是「文言文有某某效果」,還是「對反方來說文言文有某某效果」。喜歡文言文的人,被有文言文氣息的東西吸引,是很正常的。身為喜愛西方哲學的人,我也比一般人更容易被有西方哲學氣息的東西吸引,然而,若我錯誤地把西方哲學氣息對我的效果類推到其他人身上,就會進一步做出「西方哲學有某某(行銷、說服..)效果」,但若我因此主張高中生必修西方哲學來增加競爭力,你應該合理懷疑,我的判斷是真有客觀基礎,還是純粹出於自身主觀喜好。

201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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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胡又天二辯

魅力為本,爭逐為用

正方二辯同意了「行政實務上要可操作」以及「培養競爭力」的必要,而質疑我之主張過於特化、不夠普適。這裡,首先要糾正:我所主張者,非僅「競爭力」,而是更為廣泛而原始的「魅力」,這一點至關重要。

競爭只是應用,語文內稟的智慧與感情,才是該首先講求的本體。只講競爭力,容易陷於狹隘的功利主義,並且招致戒心和反感,我們一開始所講的「自主性」也將溺於悖論之中。

這一點可以回應(D1)的質疑。我講求的並不是「某種只有文言文教育能提供的競爭力」,而是在人類文明、中文世界、古典文學、地方民俗、流行娛樂、宗族傳統……等各個大小、深淺、方向不一的同人圈之中,可以通用、應變、交誼、作主的「魅力」。

魅者,從鬼從未,能賦己以神光,可惑人於未然,讓你看上去就像得道高人或李小龍那樣的武學宗師;它存於現代文明所不能盡括的傳統,而我們就可以在這上面開宗立派。你看我這種神道設教的講法,如果覺得好像有些厲害,那就對了;如果你要我細說,我可以從說文解字與上古史開始再講一長篇;如果你想駁斥這些神秘的修辭,你就無法利用到它的能量。

習得這種魅力的途徑不只一條,而語文是其中必有的一條,又是我們每個人都學得到,而且比外國人容易學到精的。即便不說什麼優勢就要多發揮,單就文化傳承、生命教育,或者說「我們是一夥人」這種感覺的培養,文言的知能也是可欲可求的。

門檻要高,期望要低

正方認為「要不要進入課綱」得要看「能否培養公民所須的溝通能力」,我反對這個問法,也反對其背後「以最低限度的能力需求界定國民義務」的思維。我認為,我們應該把門檻架高,課程和考題難一點,然後寬容沒學好的人,這樣大家心理都可以不太難過。不然,門檻放低,考試又不能沒有鑑別度,考題便反會趨向繁瑣,大眾也會生出「這麼簡單還有什麼好教的」、「這麼簡單你也考不好」等種種戾氣。

我們永遠可以在實況裡取較差的例子來扯皮,如有些人就是不學;有些人學會了不用或者亂用;真正學會了而且善用的,我也可以說他是在別處學到的。我們還可以說,基本的溝通能力,父母和小學就能教了;要作公民,我們已有社會課、公民課,國文課當然也可以協力,但國文課的特性又要定在何地?

所以我們要問:在最差的情形之下,我們定課綱,還可以講求什麼正面效益?答曰:「看我們能夠藉此宣稱我們有哪些能力,然後立即取得什麼好處」。簡單講,就是廣告;粗糙點說,就是要讓人有得吹噓。

課綱是一種宣告,一種廣告

維持古文之必修,首先是一種宣告、一種廣告;我們延續它,立即就是張起了一個光環,可以作用於一切對中文有感之人,而且還可以享有正統性的加成。即便他們的認知有誤,無論你對這種宣稱的態度如何,我們都可確實在這之中得到尊敬與好處,我們也已經享用了多年。這有很多實例,如有些原遭大陸同事冷眼的人,隨口背出了一段古詩古文,即獲另眼相待;前些年大陸「國學熱」期間,不少學者和報刊來找國編本的《中國文化基本教材》去攻錯中共的唯物主義教育,我也幫我導師去國立編譯館印過一套國語課本;日本、韓國人對我們能嫻熟運用漢字,心底總不無敬意,如果你還會古文就更強了。

只要有少數人能真的把它學會、將它用好,甚至也不必汲汲於致用,便可撐起這個光環,惠澤大眾,例如龔鵬程、張大春等在兩岸都享有令譽的學者、作家;我在大陸時也偶爾會隨機給人講解儒學,現在我寫文章編書,也會著意推崇台灣在這方面的成就,博取更多好感。你認真學到家了,那就不算吹噓了,然後其他沒學到的人可以繼續吹噓,或者認真向做出了好樣的教師與學生看齊。

正方在(D2)善意地假設了我一辯所宣稱的效果都存在,然而這裡我自己卻要反過來,假設有一大群學生,對於這些能力,一樣都沒學會,甚至不感興趣;我要說,就算是這樣的人,也可以受惠於「國文必修涵蓋古文」的廣告效應。

就像法國高中必修哲學,每年大考考題都廣傳世界,我們也都會翻譯、討論;法國人真的都很懂這些嗎?他們有用這之中的智慧把國家治理好嗎?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他們持續這個必修必考,世界上每個對西方哲學懷有敬意的人,都會高看法國人一眼,而他們的產、官、學、商、優伶以至閒人,也就能繼續張著這個光環,賺取我們的好感與錢財。我們當然可以深究其內情,挖挖看有沒有什麼醜陋的真相來除魅,就像與我們為敵的人也會作出各種論證來削我們的光環,但重點是他們已經得到許多好處了,而且我們在中文上也可以比照辦理;即便哪天法國政治經濟崩壞了,法國人仍然可以憑藉他們這些文化資本,繼續謀生,享其餘澤。

以「閱讀成本」為理據,將有害於方言文學

下面回應(C)。正方說,過去的課綱已有區分文言文和白話文,規定所佔比率,故在行政實務上不致困擾。

沒錯,這是事實;我們現在辯論,也明白「文言文」這個不甚精確的慣用詞,所指的其實是古文。但我們要看到,這之所以可行而且行之有年,是因為我們的國文課迄今並沒有想要把古文排除到必修範圍之外,這樣自然就不需要精確的定義與區分。甚至,如果有人認為「白話文」佔比例太高,我還可以辯護說,那是「今文言」,是現代的文言文,也有古文具備的某些素質,大家多學幾種,更有助於理解一種文體是怎樣形成的,然後可以發明出自己一套文風,就像武術家之能自創功法。這裡,我完全可以把正方的論述拿來引用,講到大家歡喜,行政也樂得輕鬆,相爭者更可以在45%到65%之間打和平球,多主張這個族群的這幾篇文章也應該納入,成固欣然,敗亦可刷存在感,多好。

但你一旦要排除古文,要劃分,麻煩就來了。你要提出學理,回應我一辯提到和沒提到的每一種質疑,你要駁斥異議,你要立法集權去壓制敵意。在此,我只看到正方提出了「閱讀成本」這樣一個判準,而這決不是一個好理由,更牽涉到許多不宜客觀量化的文本內容。都到高中了,還不教一些比較難讀的東西,幾時教?而且這麼多年來所選的文言文,也不至於難到學不會,太艱深的老早就被排除了;如果舉幾篇最簡潔的,如七絕〈楓橋夜泊〉(這首國中就教了),你要如何為你的排除辯解?就算你答得出來,我們可以換別篇繼續問,煩死你。你一旦不耐煩,「拒絕溝通」的大帽子就可以蓋死你了。這都是因為你已經激起了扯皮的欲望。

古文需要註釋和譯文,台語文、客語文、粵語文、學術論文也會需要的,你今日用這個理由擋古文,他日別人就可以用來擋台語文、客語文,乃至你在網路、報刊上講哲學、發政論的時候,看你不順眼的人就可以叫說「這不白話」來打死。簡單講,正方的主張會侵害到保育方言文學的政治正確,會加強正方無意加強的國語獨霸地位與教育官僚權力,又沒有向各個族群提出什麼可欲的好處,必定是要被敵視、被抵制的。

族群政治不可不談

正方並未處理我所提到的族群政治問題,這不免避重就輕。要知道,族群與意識型態與政黨之爭,是這一系列爭議的源頭;大多數人對此議題的態度,是取決於他所感覺到的、跟文言文裹在一起的政治勢力。

正方在一辯時欲先避開黨爭,純從哲理立論,我也以文學來回應了,現在我們該談談黨爭了。我們要時刻記得,至少有兩大堆人,對這個議題的態度,是要藉來黨同伐異、一逞意氣的,我們這個頁面上幾十篇嗆聲、找碴性質的回應就是明證。

雖然正方再三宣稱,不是要廢古文,只是改選修;雖然我也明說是要兼容並包,但是,你正方的論述就是會被搞「去中國化」者拿來護航,我反方的論述就是會讓大中華主義者引為準據。所以我們不要再迴避這個對立了,我們一定要把台灣現下的政治現實帶入,不應只講清白的哲理。

我處理這個對立的意向,也是要以「可欲」為綱,「有感」為目,向大家說:文言文,對統派獨派別派,對島內各族群,對台語客語文學,對整個國家(不論你想把這個國家變成什麼樣子),都是可以擴大己方同人圈、市場、道場的神器。而且我們可以不多耗費行政工夫,只要維持「國文必修涵蓋古文」這條廣告,便能直接、持續從中取利。這樣,以願景說動重情之人,用利益打動不想講理的人,把黨爭從「以興廢古文來標示統獨的輸贏」,轉換成「來比誰學得好」的賽局,把主智的精神立起來,把反智的話語壓下去,讓想嗆聲的人也要用功學習才能來戰,我們才有希望讓人願意參考我們在各種可以商榷之處的爭辯。

總之,現行的做法,就有這麼多廣告效益,而且實利可見;正方的政見,又能提供什麼呢?對於覺得會被你害到的人,你能給什麼補償?對於期望台灣傳承中華文化的海外群眾,我們潛在和現在的支持者,你能提出哪些更可欲的願景?即便你提出了,當人家來循名責實,看你這樣做是不是真的增強了學生的自主性和什麼什麼,我們姑且不論實際的學能,光是我先前提出的集權悖論,你就過不去了。

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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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朱家安三辯

把文言文當目的,把人當工具

在我的理解裡,反二主要的論點有:

(1)實務上我們不可能乾淨區分文言和白話,若硬要區分,反而可能會危及現代方言文學的教育。

(2)國文必修不應該只要求培養「最低限度的溝通能力」,而是得拉高門檻、降低期望。

(3)學文言文可以培養魅力。

(4)文言文能發揮國文課綱在國際上的「廣告」效果。

以下我說明我對這些想法的顧慮。

實務上可以分

反二主張實務上無法區分白話和文言,強調雖然現行國文課綱要求45-65%的文言文,但20%的彈性空間讓「和平球」成為可能,所以不至於引起爭議,若把百分比降到0%,爭議就會出現。

我不同意反方的看法。在現行課綱下,出版社仍然需要證明自己至少放了45%的文言文和35%的非文言文在課本裡。這表示,在文言與白話的區別下,並非所有文章都處於灰色地帶。

此外,反方也擔心,若將需要註釋的文言文排除於必修之外,基於同樣的理由,實務上我們將難以避免把其他方言文學納入必修範文,因為它們都需要註釋,因此可能侵害方言文學教育。

我同意反方的推論,不過我並不主張用有沒有註釋來區分文言與白話,畢竟白話文也需要註釋。

溝通滿難的

自正一開始,正方便強調政府不能以學位和大考要脅高中生去學他們沒有義務學的東西,因此,在國文課程領域,除了社會成員基於「參與公共事務所需的溝通能力」之外,若沒有其他好理由,不該放入其他必修。反方不同意此論點,認為這會讓國文課變得太簡單,考試也沒有鑑別度。

我不同意這個想法,因為我覺得溝通其實很難,而且這個事實每一秒都在臉書、BBS上重複出現,身為現代民主社會的公民,我們掌握有史以來最有效率的溝通工具,但它製造的誤解和衝突,遠多於好的溝通。反方認為「基本的溝通能力,父母和小學就能教」然而要達成有效率的溝通,我們顯然需要更多:清楚表達想法、組織和確認對方的意見、快速在多方立場當中找到交集和衝突點、隨時隨時反思和修正自己的各種預設並提供足夠說明。

在我看來,上述能力的培養都不容易,這也是為什麼我們不該繼續把高中的時間花在效益不明確的文言文教育上,應該轉而利用現代人最常面對的白話文本,讓學生練習下面這些事情:

– 理解論述。

– 整理論述的預設、前提、推論和結論,並藉此了解異議者背後的價值觀和理由。

– 把對上述整理的說明寫成其他人容易看懂的樣子,而不是透過艱澀的語言架起溝通的障礙。

「魅力效果」與「判斷效果的能力」

正二質疑文言文是否真能培養競爭力,並要求反方給出經驗證據。反二強調:『我講求的並不是「某種只有文言文教育能提供的競爭力」,而是在人類文明、中文世界、古典文學、地方民俗、流行娛樂、宗族傳統……等各個大小、深淺、方向不一的同人圈之中,可以通用、應變、交誼、作主的「魅力」。魅者,從鬼從未,能賦己以神光,可惑人於未然』

這段話對我來說有點難懂,或許反方的意思是說,文言文素養能增加人的吸引力和說服力?

不過,不管這是什麼能力,反方若要主張文言文教育能培養這種能力,就必須提出經驗證據。即便我們該談的是「魅力」而非「競爭力」,正二關於「效果可以如何觀察和測試」的建議或許依然可以參考:『若那些效果存在,應該會導致一些可觀察的現象,例如平均來說文言文學得比較多的人,比其他人更擅長行銷和說服。或許反方可以找到一些關於中文系畢業生(或許相較於台文系畢業生)的職場表現,或是國文老師(或許相較於英文或生物老師)在校務會議上的表現的資料來佐證這一點。』

再來,基於我對反方文字的魅力有點無感,我懷疑這個論點純粹來自反方身為文言文愛好者的主觀感受。就如正二所說:『其實很難區分反方證成的是「文言文有某某效果」,還是「對反方來說文言文有某某效果」。喜歡文言文的人,被有文言文氣息的東西吸引,是很正常的。身為喜愛西方哲學的人,我也比一般人更容易被有西方哲學氣息的東西吸引』。要反駁這個質疑,最好的方式是提出統計上的經驗證據,說明文言文的「魅力」確實能對反方之外的夠多人起作用,否則反方可能難以避免「學習文言文能帶來魅力」這句話的意思滑落到接近「我(反方)喜歡文言文,也喜歡精通文言文的人,我覺得他們好棒!」以這種理由來支持文言文必修,預設了別人應該養成反方認為美好的生活方式,難免有自大霸道之嫌。

最後,參與辯論至此,我也有點懷疑,大量學習文言文是否會讓人過於崇尚文言文,以致於無法對學習文言文的效果做出公平判斷。要回答「我是否喜歡某種素養?」這個主觀的問題,每個人都有主觀上的權威,可以自己說了算。但是,別人是否欣賞某種素養,或者說,自己養成某種素養後,會不會得到某種能力,這並不是主觀的問題,不能純粹以自身喜好判斷,必須訴諸統計上的經驗證據。

例如,我雖然是西方哲學的愛好者,但我並不會說「西方哲學能讓你看穿事理活出自己」。縱使我認為西方哲學對概念運用和邏輯思維有益,但這也是建立在經驗證據上面。然而,在反方的申論裡,取代「統計上的經驗證據」用來替文言文辯護的,反而是大量價值描述以及「我覺得如何如何」,例如:

『我們要與古人溝通,在文藝、宗教的神交裡豐厚性命。』

『而古文的傳承,文言所能予人的神秘與正統的感覺,比當代的普通書面語更能提供這種魅力。由是,我們可以建立一個致人而不致於人的堡壘。』

『你看我這種神道設教的講法,如果覺得好像有些厲害,那就對了;如果你要我細說,我可以從說文解字與上古史開始再講一長篇;如果你想駁斥這些神秘的修辭,你就無法利用到它的能量。』

反方甚至不避諱他對於「缺乏文言文教育」的貶低:

『為此,日常的、平庸的溝通能力是不夠的,我們需要非常的、神妙的溝通能力。』

或許反方真心認為這些預設天經地義,但在我看來,反方似乎因此無法理解自己需要為立場提供多少舉證和說明,並對溝通對象展示了不必要的鄙意。這也讓我想到,過去和支持文言文的人辯論時,偶爾會被指責「看不到文言文的好,是因為你沒有深度」。我不確定,但如果學文言文的人容易把自己的喜好當成大家都應該要看到的好處,失去客觀判斷的能力,那麼我們在評估文言文教育時,不但應該為它的正面效果力求經驗證據,可能也必須花時間研究它的負面作用。

基於類似的顧慮,在沒有統計上的經驗證據的情況下,我們也有理由懷疑反方其他關於效果的判斷,例如「文言文教育可以協助處理族群、統獨紛爭」。或許反方認為,有了文言文背景,會更容易跟那些有文言文背景的人溝通﹑消除爭議,不過現在這件事情似乎也可以倒過來說:我們或許有理由避免自己的國民成為「若你不會文言文,就不容易跟他溝通」的那種人。

廣告與形象

反方認為,即便假設文言文在教育上只有很少的效果,或幾乎沒有效果,一份有文言文的國文課綱,還是能帶來廣告效益:讓其他人知道臺灣是一個有中國文化深度的社會,讓臺灣人在國外受到尊敬。

就此,反方少見地舉了例子,包括:

(1)『有些原遭大陸同事冷眼的人,隨口背出了一段古詩古文,即獲另眼相待。』

(2)『前些年大陸「國學熱」期間,不少學者和報刊來找國編本的《中國文化基本教材》去攻錯中共的唯物主義教育。』

(3)『日本、韓國人對我們能嫻熟運用漢字,心底總不無敬意,如果你還會古文就更強了。』

(4)有些臺灣學者作家因為精通文言文而在兩岸享有聲譽

只要你願意,還是可以對這些例子挑毛病,例如:我們難以判斷(2)的意義有多大;(1)(3)(4)並非關於廣告效果而是關於個人能力,而我們似乎應該讓人自己判斷要不要培養這種能力,畢竟要獲得人的尊敬有很多方式。不過,這裡有比「這些案例能否證明廣告效益」更大的問題。

首先,就算有上述廣告效果,這也不是反方能納為己用的效益,因為反方並不主張課綱必須要有文言文,也不規定文言文比例,在這種情況下,反方的方案能否類比於上述(依據反方說法)能博得廣告效果的課綱,還屬未知。

此外,即便反方的方案真的有這些廣告效果,我認為,這也無法成為支持該方案的理由。支持某種教育方案的理由,必須是該方案能為學生帶來哪些能力,不能是該方案能為社會搏得哪些廣告形象,否則,我們就是把學生當成工具,犧牲他們的時間和心力來做廣告。我不否認好的教育方案多少有會有廣告效果,而我們也不需刻意避免有廣告效果的教育方案,但是這跟「因為某個教育方案有好的廣告效果,所以我們應該實施它」是兩回事。

結論

在這場辯論當中,最讓我感到困擾的是反方預設了文言文的價值卻不加以說明。這種傾向幾乎貫穿反方的所有論述。反方以非常正面的角度看待文言文教育的效果,甚至認為「就算在教育上沒有效果,也會有廣告的效果」。然而,若反方無法跳出自己對文言文的主觀喜好,以一般人的角度來評估文言文的效益,就等於是犧牲別人(高中生)的自由,來培育自己喜好的文化。文言文愛好者常常把自己的喜好當成大家都該支持的事,關注文言文議題幾年來,這是我最大的顧慮,這個顧慮從未舒緩,至今亦然。

201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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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胡又天三辯

博觀異文,推導理趣;解碼字符,得能開濟

正方在結辯之中,仍然完全不談族群政治與國家文化戰略的問題,這是令人失望的。因為,現實中,這些矛盾會引發的衝突和敏感,總比語文教育本身的問題要大。多年來,台灣各種公共議題最讓人懊惱的地方,就是專業意見被拿去用成黨同伐異的器具;你愈迴避政治鬥爭,愛鬥的人就愈能引你的論述說「看,根據普世價值,理當如此」,然後繼續黨同伐異。如果我們不想讓自己的意見這樣被別人拿去當大棒揮舞,我們就要自己明示政治立場與利益訴求,向各個群體開出盤口。

正方對我「神道設教」的主張,也質疑為主關愛好和「把學生工具化」。這裡必須說:文字不只是工具,文字是神器;我二辯講廣告效益,也不是把學生當工具,而是要授權賦能,讓每個想做的人都可以做神主。如果用這種信仰的詞彙不好理解,那下面我就改用電腦的比喻,自然語言對應程式語言。正方只想讓學生在一種通行的系統底下操作,而我認為國文課該講的是程式語言、作業系統本身的機理,讓學生有可能超越一般使用者,成為系統管理員,甚至系統開發者。

下面,我們就來回到語文教育的基本,說明文言文的講習是如何不能也不應繞過去的。

國文課的本體與本務,不應在末端的應用需求

首先要再次申明:文言和白話總是互相涵攝的,不可截然劃分,不宜妄圖制訂客觀的判斷標準。課綱以及我們這裡講的「文言文」、「白話文」,只能是一種概略的、方便的講法。而我們也都同意:重要的不是如何區分,而是學生應該、能夠從中獲得什麼樣的能力。

對此,正方提出了溝通、思辨等等公民社會所需要的政治能力,並且由此出發,認為國文課應該讓學生練習「理解論述」。這誠然是該學的,但是正方的前提有一大問題:你所提的,應該是公民課的本務,不是國文課的本務。你應該去向公民課綱要求這些,而不是向國文借課。

國文課的本務,應該是讓人明白漢語文是怎麼一回事,讓人從「知其然」進到「知其所以然」,乃至能嚴謹審問,靈活運用,用於各種記敘、抒情、論說。正方主張的,只是其中一方面的學能與應用;你可以要求系統多照顧這方面的需求,可以檢討現今做法的不足之處,但不應本末倒置,將這樣的價值凌駕於其他面向之上。

文言的意義,在於仔細琢磨

我們從小說話寫字,都是從模仿開始,去學這個字怎麼寫,這個詞大概是什麼意思,如小學課文解釋形容詞,就常說那是如何如何的樣子。這種模組式的學習,既不精確,久之也會令人受限於習慣,人云亦云,人錯亦錯。好比學寫程式,若只會沿用現成的架構,堆砌巨集指令,那你的工作就必定受限於系統;學到家的人,就可以把系統改到合用,甚至從頭開發一套系統,因為他瞭解其根本的機理。

那麼,每天接觸漢字、使用漢語的我們,有沒有這個意識,去留意每個字詞的由來,瞭解它是為什麼這樣寫、這樣排呢?碰到感覺不太對勁的字詞之時,要怎麼去指出它哪裡不對,又要如何找出更恰當的寫法呢?我們能否不只是做一個使用者,而還能擔任漢語文的系統管理員呢?

如果我們只講當今台灣的國語台語,只用當前通行的語體文,我們就很難意識到:在我們習慣的用法以外,還有各種各樣的漢語、漢文,各有各的精華與糟粕。要意識到這點很簡單,只要多讀一些不一樣的文章就可以了。我小學便看過《三國演義》、《西遊記》,看過五四時期的白話文學,也看過初見如天書的台語文、粵語文,這些都是種子。古文和詩詞,也各是不同的刺激。

上古之人,是怎麼創造出這些符號,然後聯字成文,綴句成篇,屬辭比事,發展出各種文體的呢?這要細講起來,是大學中文系的專門課程,我們不須在中學階段講這麼深;但是,我們可以直接讀他們寫好的文章,從幾千年的積累裡面精選,至少對那些排比、對仗的字面與節奏留個印象。好一點的,學會搬用成句,化用章法;最好,就是體會到其中的精神了。

古代讀書人在啟蒙以後,就要學「小學」,也就是文字學,練一點說文解字的功夫。我們現在的國小、國中也都會提一下六書法則,那今後高中該不該繼續講呢?這算不算文言文呢?答:它是文的根源。只要你討論起一句話、一個字該怎麼寫,為什麼「很好」在五四時代不少人寫作「狠好」;「滿好」和「蠻好」哪個比較對;寫台語文要「安怎」還是「按怎」……你就進到了文言的領域。我們應該鼓勵學生進來自主挑揀,各抒己見,而不是撂一句「照標準字典」,然後坊間繼續俗字氾濫。積非成習。

我們選課文的標準,應該要有一項,是比什麼政治理念、現實需求都優先的,那就是:這文章的作者,是認真在對待他筆下的每個字句,或者他已經熟練到「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出手就是對的。學畫、學音樂,都要多看一些經典的作品,請老師或行家跟你講解,讓我們在觀摩以及臨摹之中,不只是理解,更是手到心到地體會它的技藝,學語文當然也不應例外。

  

這才是文學與國文課所當秉持的本體,也就是我一辯所主張的「全盤繼承、一體習用,融會異地,貫通百代」;「讓同學知道如何去審視每個字詞的由來」是本體,「而能精益求精於母語的保育、外語的翻譯,以及國語的更新」是應用。這應用,當然也可以包含正方想要講求的論述與思辨能力,然而,正方的主張,是要把必修範圍框限在「現代台灣國語白話文」這一版的作業系統裡面,獨尊一種格式,是訓練使用者的思維;我的主張,以及國文課歷來的做法,則是著意在系統本身的維護與更新之上。首先講求讓學生能多看懂幾個不同系統的東西,瞭解那些作者在乎的是什麼,然後或許可以在習作中培養出逆向工程的能力,乃至成為系統管理員,甚至是系統開發者。

依循這樣的思路,我們就沒有理由排斥古代的文言、異地的白話,因為這些都能幫助我們掌握漢語文的核心機理,這比任何美學的、政治的、功利的需求都要優先,也能照顧到這一切的需求,縱使它們彼此之間有衝突。技術上,我們可以多挑自己關心的,不講無關的;利益上,我們可以爭取自己人的文章多講,異己的文章少講;但原則上,我們不應該汲汲於證實或證偽「學這個有什麼用」,否則舉證責任永遠盡不完。

字句斟酌示例

舉一項我個人修習文言的所得為例。

近年的社論裡面,常出現「廉價的正義」一詞,這「廉價」是從英文cheap對譯而來,它實在翻得不好,讀者必須認知它是貶義的cheap,不是中文固有的「廉價」。那可以怎麼改?我就想到從《論語》的「損者三友」:「友善柔,友便辟,友便佞」取一個與「多聞」相對的「便佞」過來,既比「廉價」貼切,也是吾土吾民所固有的行狀,也可以視情況改用與「諒」相對的「便辟」。

這個改法未必是最好的,未必會得到眾人採用,但重要的是我有這個斟酌挑揀的意識與能力,我也把便、佞兩個字及其相關字詞都查過了一遍,研判可以,才這麼定了下來。我寫文章,包括這幾篇辯論稿,都會如此慎重斟酌,要求自己理解到每一個字的。不然,如現代日本,什麼外來語都直接用片假名照拼,工夫是省了,但日文這個系統也就愈加蕪雜了。問我學文言有什麼用?用途就在這裡:我可以超越普通的拼裝配置,提供較為精細的改良模組,參與這個三千年系統的維護與更新為我們的語文貢獻一份切磋琢磨的心力。這不是一小群專業人士的事,這是所有使用者共同的事;懂得講習核心機理的人愈多、愈勤力,我們的中文就愈好。是故於公於私,我都希望能用各種方法,哪怕只是宣示性的,來倡導我們對漢語文的親情。

結論:廢置文言會助長輕率與反智

近年很多人埋怨台灣人不尊重專業、外行領導內行,從而呼籲尊重專業,讓內行人主導事務。那麼,國文課算不算專業呢?答:它不只是專業,它還是基礎學科,而又牽涉到許許多多的政治問題。這是它麻煩的地方。

政治問題總會是複雜的,因為簡單的都會很快解決掉。人會想要簡化問題,偏偏很多問題會愈簡化愈糟糕。身處在這「言者諄諄,聽者藐藐」的情境,我們就會希望,社會上有一個共識:「受過高中教育的人,應有理解較艱深文章的意願與能力」,這樣來擋掉反智話語,而我們也就會想要課綱設下一個標準,來承載我們這樣的欲求。

反智話語是我們兩方以及整個知識階層共同的大敵,我們必須盡一切軟泡硬磨的努力,讓各種制度承載「主智」的精神,以博學審問來鼓勵大家、要求彼此,才有可能不被反智的意氣窒息。這不僅是義理,更是攸關性命的利益。否則,隨便哪一個人都可以無條件地否定我們殫精竭慮作出的建言,我們講再多也是白搭,我們讀的那麼多書,就要被作廢了。而我們也不應用法律保障自己不被作廢,因為基於對自主性的尊重,每個人都應該有廢人、廢言、廢你、廢我的權能,我們只應經營共識來相結互保,力圖使反智顯得不可欲。

正方當然不是反智之徒,但正方的主張卻會助長反智的聲勢:一邊是「沒錯,這些不學也沒關係」,一邊是「說用不到就可以不學,這樣的學生還成什麼話?」還有很多更難聽的。無論你能怎樣和這些意見溝通,當你引出這種反感的時候,你就已經輸一半了;只要有一小撮人真的說「你太囉嗦,我懶得看」來拒絕你的文章,你就贏不回來了,而我們社會的對立,也就將繼續是毫無營養與寸進的「不尊重知識」對「專業傲慢」。

希望這篇結辯可以說明文言思維的根本價值,也感謝溫主編的邀約。我對這個議題的各方面想法,除了得諸經典的,較多受朱邦復先生《漢字基因理論》、龔鵬程老師《文化符號學》及香港陳雲的《執正中文》系列著作影響,謹此推薦。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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