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愛你的,你是自由的
大山與汪洋
張愛玲小說《紅玫瑰與白玫瑰》裏一段最有具名氣又說中人心砍裏去的話:
「也許每一個男子全都有過這樣的兩個女人,至少兩個。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飯黏子,紅的卻是心口上一顆硃砂痣。」
我們都是多心的,得一會想二,魚與熊掌,總想兩者兼得,不然則不免有「隔離飯香」的心態,得了紅玫瑰,就想要純潔的白玫瑰,但到得了白玫瑰,心裏又蠢蠢欲動,覺得還是紅玫瑰嬌艷一點。
也沒有甚麼錯的,貪念也不過是人性。
退一步想,同時愛着不只一個人或者不是貪,而是人之常情。人們都歌頌愛情的忠貞不渝,一生只愛一人才是神聖無比的愛情,但現實中世上鮮有一個人能完全滿足另一個人,若然找到一個能讓你一生別無二心的人,實屬難得。
男子可能心裏有白玫瑰和紅玫瑰,女子或許都一樣,女人一樣心裏至少有着兩個男人:
嫁了一座大山,久而久之,就覺得過於穩固沉悶,但那波濤壯濶的大海卻自由自在,光是眼睛看着都夠刺激瀟灑;到嫁了一片汪洋,又嫌漂泊無根,茫茫大海,雙腳總不能踏實到地,不及遠邊那座大山,沉實穩建,堅固可靠,且綠野青葱,生氣勃勃。
人類都是多心的,卻又不過是人之常情,我們的人生需要不同的養分滋養才得豐富多采,很多時候一生一世的愛情雖看似是神聖光輝之極,但當中其實是不斷的妥協、取捨、忍耐、改變來贏取那一生之伴。
多心是常情,專一是情操,於我看來只要自身快樂又不傷及他人都沒錯,沒有誰比誰高尚。
三角戀名局
三角戀的名局要數民初時期梁思成、林徽因夫婦與他們的畢生好友兼鄰居金岳霖。
梁林門當戶對又志趣相投的婚姻可說是天作之合,好友金岳霖為他們題字:「梁上君子,林下美人」,十分貼切。但後來林徽因卻與金岳霖互生情愫,苦惱之際,林徽因竟向丈夫坦蕩招徠,說自己同時愛上二人,不知如何是好。
梁思成無疑是真心真意愛着林徽因,他沒有以道德鞭撻妻子,也沒有因着男人的自尊受損而變成掌控慾,相對於一般情況應該傷感或憤怒,他卻對妻子說:「我是愛你的,你是自由的。」還說如果林徽因跟金霖一起,他會為二人送上祝福。
或者你會覺得這男人不嫌「綠帽」實在是傻,但作為他的妻子,林徽因卻深知這是出於真摯的愛,只有丈夫以她的快樂為優先才能說出這句話,出於感動,然後克制,而金岳霖知道老朋友竟如此大方割愛,反而覺得他才是最愛自己心愛的女人的男人,於是亦選擇退出。
梁、林、金三人並沒有因為這場三角戀風波而決裂或心生嫌隙,反而此後各人均知進退,依然親密友愛如同家人,這真是三角戀的名局,以坦誠代替背叛,以克制避免傷害,三個人之中,其中一個少一點理智與修養都難。
梁思成與林徽因的婚姻到最後因林徽因病逝而終結,梁思成七年後續弦再娶。至於金岳霖,據說往後他也有伴侣,但卻終身不娶,晚年同住的卻是梁思成與林徽因的兒子梁從誡。
負心求愛
說起林徽因,除了丈夫梁思成與好友金岳霖外,連當其時已是人夫人父的徐志摩也拜倒過少女時期的林徽因石榴裙下,徐志摩著名新詩《偶遇》就是寫給林徽因的眾多情詩之一,此女子真不得了。
徐志摩甚至向懷有第二胎的髮妻張幼儀提出離婚,回復單身向林徽因明志,但即使已拋妻棄子,林徽因卻不從,她不想成為徐志摩與張幼儀婚姻破裂的主因,而她最後選擇家裏早安排好的婚事,嫁給同樣具有出眾才華,對她用情專一的梁思成。
很難說如果林徽因選擇悔婚而嫁給徐志摩後的人生會怎樣,還會有陸小曼的出現嗎?還是林徽因會變心投向金岳霖的懷抱?歷史已然寫成,已沒有如果,事實是此女子當時年紀雖輕,但卻成熟又有理智,當然也受社會的道德枷鎖所規範吧!但不嫁徐志摩而選擇梁思成絕對不錯。
或者世人都怪徐志摩對妻子寡情薄倖,但自由戀愛尚且會變心多心,不是自由戀愛而結合的婚姻,又能責怪當事人不能廝守終身嗎?大抵徐志摩都不過是娶了白玫瑰卻又思念着紅玫瑰罷了,只是他勇於付諸行動,創離婚先河,但無疑張幼儀是無辜的。
懸崖勒馬
徐志摩要為林徽因離婚,老師梁啟超嚴厲責備:
「萬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樂。弟之此舉,其於弟將來之快樂,能得與否,殆茫如捕風,然先以予多數人無量之痛苦。」
簡單來說就是不可將一己之快樂建築於別人的痛苦之上。「萬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樂」也是我對自己一生的告誡。
不過,徐志摩亦很坦蕩蕩地回應老師梁啟超:
「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我很理解這種只不過想追求所愛的叛逆與任性,「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簡單來說就是我要死你也別阻我。
梁啟超說的沒錯,但徐志摩為自己的人生追求幸福,亦願意承擔一切後果也沒錯,錯只錯在傷害了張幼儀。
梁啟超自身也曾經歷愛情中進退維谷的困局,這段「精神出軌」的忘年戀,就是動情於比自己年紀輕很多的華僑才女何蕙珍。但作為創立「一夫一妻制」的梁啟超,要不離婚再娶,要不自我克制,最終亦只能發乎情止乎禮,結束一段苦戀。所以他對徐志摩的教訓,可謂是親身體會。
說起來,梁啟超除了是徐志摩的老師,亦是梁思成的父親,即林徽因的老爺。(忽然間有種「貴圈真亂」之感)
愛情的自由
英國哲學家羅素(Bertrand Russell)這樣說過:
「愛情只有當它是自由自在時,才會葉茂花繁。認為愛情是某種義務的思想只能置愛情於死地。只消一句話:你應當愛某個人,就足以使你對這個人恨之入骨。」
愛情本應是自由燦爛如野花,但因着種種原因,不論是社會的規範、道德的枷鎖、家族的期望、自身的不安⋯⋯我們不知不覺間將自由自在的愛情變成義務、責任、律例,使得愛情在歲月中漸漸消散,剩下只餘軀殼的虛名關係。
愛一個人沒有對錯,那是自然而然心裏對另一個人產生的情感,錯只錯在如何處理這份已動心的感情。
緊緊抓住一個人,最好朝朝暮暮在一起,時刻詢問行蹤,詳列諸多規矩要對方遵守,其實到底是為了甚麼?我以前覺得這是因為愛。因為愛,所以想日夕相對;因為愛,所以怕他受到誘惑,行差踏錯;因為愛,所以渴求對方事事以我為先,遷就我、尊重我。於是我成了依賴性與佔有慾都極高的那種伴侶。
但漸漸地人長大了,世故了,見識多了,經歷多了,我看愛情在不知不覺間已很不一樣。以前那種愛,出於不安,出於自私,多於真的懂得去愛對方。沒錯是掏心掏肺付出很多,但終究是想被愛,得不到就苦澀難當。
我也是最近才發現自己在愛情裏變化很大,大得我自己也認不出自己來。
我會思念他,但不需要天天見、晚晚見,我享受共處的甜蜜與陪伴,但亦十分需要個人的獨處與自由。
我會關心、好奇他每日的生活計劃,但我不需要精確無比的時間表知道他每時每刻和誰一起、幹甚麼事。
我依然覺得坦白相處很好,但我不再認為兩個人相處要巨細無遺地事事交代才算坦白,我該知道的都知道就夠,我該告訴他的就告訴他便行。
我不再為小事煩心,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思想、習慣、價值,大致相同又相處愉快就是良伴,不用樣樣一致,也無須挑太多骨頭。我們走到人生中段,有誰沒有根深蒂固的思維與習慣,只要大部分時間快樂,實在犯不着在小事裏找麻煩。
我也不再擔心是否專一、有否出軌這種千年感情難題。愛你的人,總會全心全意保護你免於傷害,你不用開口去求,他都會守在你身旁愛惜你、呵護你。不愛你的人,你用鐵鏈鎖住他也好,用婚姻盟約、用家人朋友壓力也好,他總有方法把身和心鑽出去,求不得。
我也有千瘡百孔的過去,如今但覺凡事越看得淡,受的傷就越少。不是不想轟轟烈烈,而是已不想再承受轟烈過後的滿目瘡痍。感情裏,誰心裏沒有至少兩個男人和至少兩個女人?紅玫瑰與白玫瑰也好,大山與汪洋也好,人性本來如此,並不是爛,而是常情。真正的愛也不是要綁住對方一世就叫愛,而是彼此怎樣劃下清晰界線,而在那廣濶的界限中盡量享有自由。
我是愛你的,你是自由的。
我是被愛的,我也是自由的。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