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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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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

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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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寫再說。

角色要突破困境依靠的是什麼?是對於事件或自身環境所擁有的危機感(覺察),觸發角色行為的動機是想要改變被作者操弄的命運(思考),在這之後他所做出的每一個行動都有可能脫離作者本來預設的軌跡,或者是就這樣永遠的淪陷在作者為他設定好的陷阱之中(執行),他唯一不能掙脫的就是他原始的習慣(性格),唯有在主角改變思維模式和處事風格,讓角色在各種機緣巧合的特定場景中(作者的妙筆下)促成角色的成長,他才能脫離作者設定的陷阱(改變命運)。我認為自己知道讓角色鮮明起來的方法,但我卻不能很好的做到這一點,知道一件事跟可以做好一件事的區別大抵如此。

是這樣嗎?假如把我設想的這些搬到現實之中,他一樣能夠準確的被反應出來嗎?在我的觀點之中是否存在著什麼盲點?而在什麼情況之中我才能意識到,若我以此行事會有的侷限性?這可以被當作一個真確穩固的準則嗎?我該如何做到知行合一?

以什麼作為一個標準能讓我被稱做一個作家,而非創作者?我希望以最嚴格的標準來看,而非是寬鬆的標準,那麼,是怎樣的標準呢?引用網路上查到的資料的話「作家是使用不同寫作風格和技巧的書面文字來交流思想的人。作家創作不同形式的文學藝術和創意寫作,如小說、短篇小說、書籍、詩歌、遊記、戲劇、劇本、電視劇、歌曲和散文以及公眾可能感興趣的其它報告和新聞文章。作家的文章廣泛在媒體上發表。能夠使用語言很好地表達思想的熟練作家通常對社會的文化內容做出重大貢獻。」或者是在其他的辭典上所查找到的意義,上面通常說「以寫作為職業者,即為作家」那麼,問題是,為什麼我想當作家?當作家能讓我感覺到自己成功嗎?

事實上,我並不能非常確定,我只知道記錄自己思考的過程是一件能讓我感覺到快樂,我對這種表露和陳述自己的方式感到一種難以形容的暢快感,感覺釋放,掙脫和抽離。認識自己是重要而且美好的事情,而書寫確實的幫我做到了這一點。

要如何才能知行合一?我該怎麼做到理論與實踐的統一?對於我成為作家的這一目標來說───至少是目前來說,我思考很久之後得到的答案也就是,先寫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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