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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TH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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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詭的十架救恩

TakTH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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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常常強調:昔日耶穌基督因著愛,為我們的罪犧牲、釘身十架--「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 8)然而愛的背後,這個十架救恩還有甚麼信仰的含意?

「一生痛苦」的耶穌
回顧耶穌基督的一生,其實頗為困苦。好歹祂也是王族的後裔,卻沒有生於大富之家,更要來自一個未婚少女的肚腹,出生於臭氣昏天的馬槽。然後又為以色列人帶來不好的「兆頭」:出世後希律即下令殺掉以色列境內兩歲以下的男嬰。難道祂是災星托世?

生於木匠之家,只能靠勞力而活。到了30歲後出來傳道,四處遊走、治病趕鬼、行神蹟,卻連枕頭的地方也沒有(太8: 20)。一生中做了不少好事,卻「好人沒有好報」:被出賣、被鞭打、被羞辱、更被施以最殘酷的刑罰:頭戴荊棘、流著血與淚行上釘身十架之路,從人意來看絕對是「不得好死」。

受苦的基督
望著十架上的基督,我們可以感受到祂被棄絕,以及肉體上承受的痛苦。表面上耶穌在世只有「悲慘」的下場,且在十架上死了。然而當人走到盡頭,神的道路卻是開始--耶穌死後第三日,墳墓內有天使向前來的婦女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他不在這裏,已經復活了。要記得他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的,他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裏,釘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復活。』」(路24: 5–7)

釘身十架既顯明了基督受苦的形像,然而同時也是上帝救贖的開始--基督的復活改變了世界的終局。這份滿有愛的救恩改寫了十字架原有的象徵意義:本來是極殘酷、要人受盡痛苦的刑具,今天卻變成了救贖生命的標記。

信仰的吊詭性
經歷了「出死入生」的耶穌基督,呈現出基督教信仰的吊詭性(paradox):彷彿世事到了某個狀況時,另一個看似相反及矛盾的狀態卻又出現,就如中國成語說的樂極生悲、危中有機、否極泰來。而十字架正突顯了這種吊詭性:藉著死亡使生命重生、以無罪拯救有罪、以短暫(的人生)進入永恆的國度。十字架本是羞辱和軟弱的記號,上帝卻以世人看為愚拙的來完成祂的救贖--也彰顯出智慧、愛與能力。

十架上的耶穌以人的樣式受苦,表明了人的能力在十架上被倒空,但同時也是上帝能力的臨在。從人意來看,耶穌一生在世似是帶來悲劇的結局,但上帝因著愛,藉著基督被釘十架將世界的苦難放在自己身上。我們看見受苦的基督,明白苦難也看見救恩。十字架彰顯的能力在於凡信靠基督的人,能藉過十架使軟弱變為剛強。藉著耶穌的受苦,我們也見到復活及重生的盼望。

是誰把祂釘十架?
另一方面,十字架揭露了人最大的陰暗面。人將基督釘在十架,將上帝「殺死」。當日群眾叫嚷反映了人的罪性,那是隱藏在人心中的罪將耶穌釘上十架:「除掉耶穌!釋放巴拉巴給我們!把耶穌釘在十架!」(路23: 18)

然而因著愛,上帝差派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甘願為眾人的罪走上十架的道路。十字架表明了人需承受痛苦及死亡,卻因著基督成為了復活的源頭。那本來是沒有愛的地方,卻成為了愛的表徵;那本來沒有憐憫的地方,也出現了憐憫;這位「不得好死」的耶穌基督,卻在十架承擔眾罪使世人可以重生。

不是廉價的恩典
耶穌基督的犧牲白白將恩典給每一個人,但這不是「廉價的恩典」--那是基督以祂的性命代替我們,以重價將我們救贖。正如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 1906–1945)在《追隨基督》(The Cost of Discipleship)中所說:「廉價的恩典就是一套教條、一套理論、一種制度所接受的恩典。就是在教會裏面普遍性的宣稱罪的赦免,以神的愛好基督徒對神的一種觀念。就是以為在智識上接受這一套觀念便足夠獲得罪的赦免。在這樣的教會裏面,世界可以廉價的購得恩典來遮蓋它的罪;不需要一顆憂傷痛悔的心,更不用說一個真誠地要從罪中釋放的渴望。」

「廉價的恩典只是罪的稱義而不是罪人的稱義。恩典成就了一切,他們說,因此一切可以照舊。那末就讓基督徒像其他的人一樣生活,在每一樣事情上以世界的模型作標準,不必狂妄地立志在恩典中過一種跟以前在罪中完全不同的生活。」當日耶穌基督在十架上「出死入生」,也成為基督徒生命更新和改變的源頭,同時提醒我們對於罪有深刻的反省和敏感度,並在世界中分別為聖出來,見證基督。

(原文寫於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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