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民币与预付款,科技是万能的吗?

肆伍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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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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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并非专业文章,只是在这充满censorship的时代记录一些自己的小思考~

数字人民币与预付款

最近,关于预付资金数字人民币平台的消息传遍朋友圈1,大家都在热烈讨论再也不怕商家跑路的相关话题。数字货币似乎为终止消费退款难、停业关门追偿难、消费维权举证难等行业痛点,提供了从技术上的解决方案。但其底层逻辑为何是值得进一步思考的。

微信公众号网文


技术运作方式

据公众号原文,平台运作方式如下:

消费者在平台使用数字人民币缴费后,预付资金将被“冻结”在数字人民币钱包中,可按照上课次数等不同核销方式、通过数字人民币底层技术实现预付资金“一笔一清、一课一释”。如因机构问题无法履约,当消费者申请预付费退款时,平台可以实现未核销金额的快速退款 

用作方式很简单,就是对相关款项进行持续追踪与冻结,并根据现实消费情况来划拨,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让消费者能够避免损失,拿回剩余的预付款。仅从技术层面看,我们会感叹科技的发达,但若换个角度,从其经济本质来看,其中的问题便会显露出来。

预付款的经济含义

预付款可以被界定为经营者先向消费者收取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在之后约定的一定期限内,再由经营者按预先约定向消费者提供全部的商品或者服务。2 其中最重要的经济价值有两种,第一是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长期的合同(未来收益的稳定预期),第二是支配预付款的价值(缓解现金流压力)。目前现实中存在的预付款模式,可被理解为商家对其未来收益的贴现,商家拥有对预付款的任意支配权。从法律的角度看,金钱是一般种类物,消费者预付款项后,享有剩余款项对应的债权,预付款经营者可对这笔钱任意支配。

关于金钱权利流转规则,中国法律未设明文。民法学界通说为“占有即所有”,   司法实践也长期奉此为圭臬。

换句话说,消费者因预付款获得的折扣,其对价由两部分组成,首先是经营者的未来预期,其次是支配预付款项所的潜在价值(未来收入贴现)。

数字人民币改变了什么?

根据上面提到的技术运作方式,我们可以看到“冻结”这个关键词,即意味着经营者对该预付款并不享有支配权。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笔预付款已通过技术被特定化,不再是种类物而是特定物,消费者享有其所有权(不再是对经营者对债权)。进而,预付款的实际经济效用也被削减,经营者只能享有我们前面谈到的第一种经济价值,即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长期的合同(未来收益的稳定预期)。数字人民币平台,也就转变成了一个类似淘宝的第三方机构,消费者将钱转入平台账户中,经营者每履行一部分的服务就能从平台获得对应的款项。这一形式类似于区块链技术中的智能合约,通常用于自动执行协议,以便所有参与者都可以立即确定结果。由此,预付款的经济价值被强行降级,仅仅意味着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成立了一个可被预期、可被履行的长期合同,从而失去了缓解现金流压力、贴现未来现金流的功能。一旦这种预付款模式被强行推行开来,势必会影响到现有市场的运行效率,是一种潜在的政府干预。

看似美好的愿望,实际上却永远改变了预付款的经济含义,限制了市场主体间的自由意志,最终会阻碍市场有效运作,妨碍资源的有效配置。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切,并早早作出了警告。

哈耶克:通往地狱的道路,往往是由善意铺就的

商家跑路问题是市场中广泛存在的问题,欠债跑路本质是违法行为,运作良好的法律与司法能够提供足够的救济,无需政府或所谓数字人民币技术的过度干预。甚至是市场本身,诸如商誉、信誉,也能够顺利地解决所谓跑路问题。没有人一上来就会在一家自己不熟悉的理发店里缴费办卡,消费者又不傻。


1 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src=11×tamp=1653091810&ver=3811&signature=AmRiknYi7mux6i6pX31oT0-6-TYmWaeK16wRyJXxV6gzkcRe4Y1xmgIkuflwXYb9-awhA9X-v4*XjSev13tFlZnB1yYJVOAxUjhIC95T8jrMAYDFphw18eJRJeD33n&new=1 ↩

2 详见:https://wiki.mbalib.com/wiki/预付款消费 ↩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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