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二三事:幫,還是不幫?(下)
我說:「姊姊很高興妳要結婚了,不過想問問看關於妳父親接下來的事,妳有沒有什麼想法?」
從大伯倒下至今將近15年,回台後所有的大小事都是家父一手處理,其中包含請看護、住療養院的費用,從來沒向兄妹三人要過一分一毫,現在他已經退休,很擔心接下來還照顧兄長多久,於是希望請我問問大堂弟和堂妹有什麼想法。
從一開始幫忙到現在,不管法律上我們有沒有義務這麼做,兄妹三人卻沒人主動提起要如何照顧他們的父親,如今我劃破這道沈默,時間選在堂妹大婚之前,讓她崩潰的問我:「我要負擔到什麼時候?我是不是沒有結婚的權利?為什麼那個身為大哥的人什麼都沒做?現在還要我繼續付出?我是這個家庭的奴隸嗎?」
多年來,遇到無法迴避與大堂弟有關的事,堂妹總是歇斯底里的重複一切,像是只有她擔負過照顧父親的責任,每個月都需要跑醫院、社福機構、區役所辦理相關手續,甚至償還當時租屋處留下的債務(租金、修繕),二堂弟生病後,她必須要協助處理一些行政手續,還要面對醫院質問「為什麼不幫忙照顧」等問題,這些種種壓力的累積,加上成長時期從未癒合的傷口,讓我一直不忍要她冷靜,任何人換作是她,可能也不見得可以做得更多、更好,或者不抱怨、不委屈。
一路走來,我知道堂妹有多不容易,能夠遇見現在的另一半,並計劃著共組家庭、結婚生子,就像當年要迎向大學生活般的期待,仿佛人生過去積累的陰霾都要散去,我卻在此時提醒她這件事,無情的撕開看似結痂的傷口,她的反應我能理解,卻不得不把話說開。
其實,我並不是要他們三人立刻擔起照顧大伯的責任,而是讓對方了解我們能力有限,也要知道他們的能力所及可以負擔到什麼程度,大堂弟收入微薄卻有能不為,二堂弟久病宣判無能為力,堂妹即將嫁人,以台灣的法律來說,三人有其扶養之義務,但雙胞胎已無台灣戶籍,顯然由大堂弟出面會是最理想的狀態,可是每月安養中心的費用就超過他的收入,實在很難對大伯視而不見,更何況他連探視都不去,在不訴諸法律的前提下,很難要他負責。
家父對於大伯一直相當敬重,也按著祖母的遺願要照顧長孫(大堂弟),可是這些介入卻讓自己陷入另一種困境;我常問自己當初帶他們回台灣到底是不是做錯了,也許他們三兄妹循著日本的社會福利機制可以找出生存的方式,要如何吵鬧分合也該自行面對,我是不是太自以為是的改變了誰的命運?卻忘了生命自己會找出口。
大伯在養護中心的日子,醒著的時候都盯著電視,健康狀況由院方精準控制,從醫學上判斷,甚至可以比我們更長壽;每回去探望大伯,他都會問起三名子女的近況,可是沒有一個可以陪在身邊,這樣的餘生多像是詛咒,同時也落在三兄妹身上。
家人有困難,幫,還是不幫?又該幫到什麼程度?這次我自私點,希望父親可以放手,他也該好好過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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