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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对恶意深渊的供养:从广州仑头路被绑女子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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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来看,当一个公民被舆论制定为“泼妇”、“湖北人”、“防疫捣乱分子”时,我们乃是在从其受治安规定处罚的轻错中,掘出供人掷投更多恶意的空间,乃是在供养或将无穷壮大的恶意的深渊。

​放下对恶意深渊的供养:从广州仑头路被绑女子谈起

作者:康鹭反歧视-小肚


一 从反绑私刑到网络游街

 

日前,一张2名女子被双手反绑,跪地、躺地“示众”的照片在网上大肆流传。现代文明社会,两位女性公民,被赫然施以这样粗蛮的私刑羞辱,无疑令人惊愕。

 


围绕事件的相关评论中,除了对当事人冲撞防疫人员的批评之外,同时夹杂着众多地域歧视和性别羞辱类的议论。一些网友毫不避讳地展露了人性中的轻薄猥琐,玩味着这一幕的观赏性。年轻貌美的女性受到权力的绝对压制,对于很多人来说,提供了一种充满性意味的消遣。甚至还有人开始人肉当事女子的私人信息,仿佛,由于她们“不听话”“不守矩”,已经成为了“人民的荡妇”,成为人人皆可以辱骂、意淫一把的器具。

 

我不禁好奇,在这起事件引发的舆论中,看客们的咬牙切齿有多少是出于对其行为的愤怒,又有多少是出于某些不可说的心理需求。看客们热情高涨地站在防疫人员一方,或许,乃是站在“反绑跪地”带来的快感上。一个行为端正的女子被性骚扰是错的,但一个“牲口”(这个词出自某些网友对当事者的指代)被如何羞辱都是安全的。因此,先将她们定性为“牲口”,取消人格,接下来看客们便可以揭下文明社会里的人性装扮,将唾沫和精液一齐抹在一个被反绑跪地的形象上。

 

将一个人打成罪人,剥夺人格,那么即便她遭尽暴力羞辱,也是活该——这是逾越法制的定罪方式,也比法律严酷得多的刑罚。要知道,在今天她可以因为没戴口罩、言语过激被定性为“牲口”,在明天你也可能因为别的细小原因与更有权在握的一方发生口角就被定性为“牲口”绑起来,从简单的不听话不服从到被剥夺人格只有一步之遥。

 

“荡妇游街”这一对待女性的暴力刑法在中外各国历史上都不鲜见,不仅反映了父权制度对于女性的结构性压迫,也是封建文化的残余。中国正走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我们不可缺少一种对于“私刑”,以及法治倒退的敏感。而今两个女性公民,先是被防疫工作者私刑捆绑,继而被网络游街,有多少人意识到了其中法治倒退的危险信号?

 

“游街示众的刑罚传统对我国的法治文化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种封建残余文化的影响至今仍难以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开始当家做主,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但受我国封建社会游街示众传统的影响,加之极“左”主义思想的推动,示众文化仍未能杜绝,以至于发展到“文革”期间出现了严重侵害个人人格权、践踏人格尊严的暴行。正是基于对“文革”期间侵犯人格权惨重教训的反思,1986年的《民法通则》才在世界立法史上首次专章规定各项民事权利,并用八个条款规定了人身权(主要是人格权),这是我国私权保障道路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法治的进步。《民法通则》对公民人身权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践踏公民人格尊严、侵犯公民人格权的示众文化的进一步蔓延。”

 

——王利明《法为民而治》

 

 

臧启玉律师谈及防控人员的行为问题 出自 律侠普法公众号《广州女子被绑纠纷事件:处理违法行为不能动用犯罪手段》





二 “约束控制”之惑

 


部分网友对于《情况通报》的评论


11月18日晚上,@广州海珠公安 发布了《情况通报》,交待了两名当事女子与防疫人员发生冲突的经过,将笔墨集中在她们违反规定的罪状上,对于工作人员的不当行径仅仅用了“约束控制”四个字盖过。

 

“约束控制”四个字,精心过滤掉了防疫人员行为中的粗蛮暴力,着力于凸显被“约束控制”者的“不听话、不受控”。敏感的读者很快就能觉察到这段话语中的威权色彩。难道,只要不听话,就活该被捆被约束,还要接受全网的通报批判吗?

 

阿银酱在《反绑跪地与约束控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表述》中指出:

 

“约束控制,显然比反绑跪地的威力要弱得多,前者是一个概念,看起来很抽象,不容易产生联想,后者则是一个具体的描述,读者很容易就能想象出这个描述的内容,所以,‘反绑跪地’是一个生动的描述,更能让读者印象深刻。

 

为什么要削弱并弃用这个描述呢,因为它太刺眼了,在即使是那两名女子有错在先的情况下,也无法让我们去自动淡化它,它涉及的是人身侵害,是违法问题,而约束控制则听起来像是一种为防止当事人行为更加过激的不得已而为之。”

 

一个女子被反绑跪地的画面是如此刺目,“约束控制”这样中介过的表达切断了与画面的直观联系,但是,我们偏偏不应该从这种刺目性上移开眼睛。这就是捆绑,就是野蛮和私刑。

 

通报中提到,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两位女子被治安处罚,以及与防疫人员“双方达成谅解”。至于双方达成的谅解为何,则语焉不详。这样的笔法有明显的聚焦性,意在将两位女子树为不配合防疫规定的负面典型案例,从宣传上,利于强化公民对于防疫规定的服从性。

 

女子行为过激,不配合防疫,破坏公众秩序,对疫情防控造成了损害,甚至违反了治安处罚相关法规,是眼下社会乱象中的一部分,这固然不假。但防疫人员滥用私刑也是一种我们在当下社会不想看见的乱象,甚至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后果。如果公安部门只谈一种乱象,不打击另一种乱象的存活和兴盛,还创造“约束控制”这样的措辞予以庇护,难道是对文明法治建设最好的交待?


「新历史合作社」总编辑唐建光发博 表达对海珠公安《情况通报》的质疑


笔者写这些,是希望作为广州这个追求文明开放的大城市的居民,对法治建设提供一些意见补充。

 

 



三 地域歧视强化下的厌女症

 

在广州海珠公安发布《情况通报》公开两位女子的籍贯前,关于两人是否来自湖北也引发了很多猜疑。灰衣女孩在与防疫人员对峙时顶撞了一串:“咋地呀?你上来就问我是不是湖北人?你是不是歧视湖北人?”依据语境可以推测,说粤语的防疫人员先预设发问了她们是不是湖北人。

 

这也带出了当下广州防控局面下被激化的地域冲突问题。由于康乐村等疫情严重的城中村是以湖北人为主的外来流动人员聚居地,本地人爆发了对于“湖北村”溢出人群的恐慌情绪,产生了“湖北佬”“本地佬”等标签化攻击。而在以地域冲突为主的背景下,性别结构中处于劣势的女性还会被双方的男性施以“祭品”式的性别羞辱,诸如“我得保护我们地方的女性”“我要羞辱你们地方的女性”的男权逻辑频繁出现。



交织地域攻击与性别暴力的聊天截图


基于地域的斗争冲突,会给妇女的人权带来更严重的损害。历史学家苏珊·布朗米勒曾经在分析战时强奸现象时提到:“战争为男性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他们能够释放对女性的轻视。”

 

网络地域骂战的硝烟不也如此?不论当事人是湖北女性或是东北女性,当网友们带着地域仇恨心态在言论和想象中对她们进行双倍的羞辱,这就意味着有女性在承受被地域歧视进一步强化的性别暴力。

 

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上形成了一项共识:“许多妇女由于种族、语言、民族、文化、宗教、残疾或社会经济阶级等诸多因素,或因为她们是土著人民、移民(包括妇女移民工人)、流离失所的妇女或难民,在享受人权时要面对更多障碍。”这也是《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中特别关注到的交叉性歧视。女性不单是性别结构上的弱者,也更容易成为其它冲突议题中的牺牲品。

 

防控要求之下,自由倍加受限,人与人的局部冲撞是难免的。恳请诸位不要将情绪简单粗暴地投放,被互相攻击的漩涡吞噬。回过头来看,当一个公民被舆论制定为“泼妇”、“湖北人”、“防疫捣乱分子”时,我们乃是在从其受治安规定处罚的轻错中,掘出供人掷投更多恶意的空间,乃是在供养或将无穷壮大的恶意的深渊。


无罪之人方可将石头掷向那女子,然而,倘若放任恶意滋长恶意,谁又敢说自己是全然无辜的呢?放下我们手中的石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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