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完婚的外國籍X日本籍同性伴侶,應比照外國籍X外國籍同性伴侶取得「特定活動」資格
2013年,日本政府曾表明,在日本境外完婚的外國籍同志伴侶(兩人皆非日本國籍),只要有一方取得在日本的有效簽證,另一半就可以取得「特定活動」簽證入境、居留日本。然而,已經在美國完婚的美國-日本男同志伴侶安德魯(Andrew High)和康平,卻一直申請不到「特定活動」簽證,因而上訴法院。
18年前在美定情
2004年,康平到美國留學時,認識了安德魯。康平結束在美國的留學生活後,2010年換安德魯為了康平追愛到日本。安德魯先透過留學簽證來到日本,畢業後在日本自己創業,並於 2014年取得「投資・經營」簽證。2015年,美國全境同婚合法化後,兩人已經在美國完婚。
在這之後,小倆口依舊是以日本為生活據點。然而,安德魯的公司經營狀況不佳,進而影響到安德魯的簽證換發。所以他在 2018-2019年間,累計提出 5次變更簽證種類的申請,希望能換成「定住者」或是「特定活動」簽證,但都被東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駁回。
也因此,安德魯在 2019年決定上訴法院,希望能比照在日本的異性戀夫婦,日本人的外籍配偶可以獲得「定住者」資格,並向日本政府求償 1,100萬日圓。
法院:應頒發「特定活動」簽證
本日(9/30)東京地方法院判決出爐。法官認為,目前日本提供在海外結婚的外國籍X外國籍同志伴侶,可以取得有效的日本簽證,但在海外完婚的外國籍X日本籍的同志伴侶,卻沒有同等待遇,缺乏合理的根據,違反《憲法》第 14條保障的法律前人人平等,所以認定出入國在留管理局不給安德魯「特定活動」簽證已經違法。
但在另一方面,法官只有認定應該要給安德魯「特定活動」簽證,而沒有同意發給安德魯有利於長期居留的「定住者」簽證,理由正是日本法律上不承認同性婚姻,所以不能將安德魯視為康平的配偶。「定住者」和「特定活動」簽證雖然都有時效性,必須要定期換發,「定住者」簽證比較有機會取得永久居留權。此外,法院認為出入國在留管理局的做法並沒有過失,所以不需要賠償當事人。
目前判決雖然已經出爐,但不代表安德魯已經獲得簽證,要等出入國在留管理局今後比照判決結果給予當事人(安德魯)簽證。往後遇到類似情況(已經在日本境外完婚的日本人x外國籍同志伴侶),也許能依照本次判決結果,要求出入國在留管理局頒發「特定活動」簽證給外國籍同志伴侶。
本文同步刊載於 石川カオリ的日本時事まとめ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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