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優良?憑什麼由你來定義?高中生看優良學生選舉
行之有年的優良學生選舉
曾經,我也是驕傲地站在台上受獎的「模範生」,但如今看著學校內的優良學生選舉,卻對這些「被定義」的優良感到既狹隘又荒謬。什麼時候開始「優良」被定型?什麼時後開始我們有權「投票」決定誰才是優良的?什麼時候開始選舉的目的變得如此模糊且意義不明?
優良學生選舉細則
根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於109年發布的新聞稿,可以看見政府規定辦理優良學生選舉的目的為「鼓勵學生五育均衡暨適性發展,培養其積極進取奮發向上的意志,並期能透過全新訂定之選拔標準,體現學生多元智慧、激發榮譽心,同時引發示範學習之作用,樹立優良校風。」
而在這樣的大原則之下,筆者的學校發展出了以下七點選拔標準,欲參選優良學生選舉的同學除了學期成績必須在70分以上外,亦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點,才具備參選的「資格」。
1. 能負責任,認識自己且珍愛生命。
2. 具備自主學習能力,善用學習工具。
3. 能獨立思考、主動解決問題、具跨域思維。
4. 具備團隊運作的合作能力,友善待人。
5. 具同理心並積極參與公眾事務。
6. 發展運動專長並勇於爭取團隊榮耀。
7. 具備良好品格,並體現於生活與行動中。
優良學生選舉定義與制度不合理之處
筆者的班級最後選出的優良學生不僅是班上的第一名、是老師們常常點名稱讚的「報告高手」,更在校內積極推動學生權益。相較於一般外界認為「優良學生選舉最後會流於人氣大賽」的擔憂,我們班的優良學生可以說是讓多數人都心服口服的人選。
然而筆者私底下在和這位同學討論選舉結果時,才發現原來他對這樣的狀況也有諸多不滿,因此我們針對優良學生選舉的定義與制度提出了許多相似的疑問和反思。
舉例來說,為什麼參選優良學生的其中一項先決條件是「學期成績須達七十分」?如果這位同學將大部分的時間投注在其他專長與興趣上(如:體育訓練、公民行動參與等等)因此學期成績並未達到七十分呢?我們有什麼理由將這樣的同學排除在優良學生之外?若校方認為「讀書是學生的本分」,那標準為何不是「及格」的60分?當我們高舉多元優良的大旗時,是否悄悄扼殺了那些即將抬頭的、珍貴的意識和行動?
除此之外,學生們不僅無從得知七大項的模糊不清選拔標準從何而來?為什麼只有這些表徵被納入標準?其敘述也讓人匪夷所思。我們可以清楚看到一些毫無相關的「優秀條件」被並列陳述,如筆者不解第三條中提及的獨立思考與具跨域思維兩者關聯性在哪,我們又該怎麼判斷身邊的同學是否具有獨立思考和跨域思維的能力?
最後回到優良學生「選舉」來說,一開始於班上推舉合適的人選、全班票選到拍攝三十秒競選影片、全校票選,從制度面來看這的確是場民主且公平的選舉。但事實上不管是三十秒的影片根本無法完整展現個人特色,還是學校的同學沒辦法透過這個短影片了解候選人是否「夠格」成為代表全校的優良學生,都讓這場選舉的意義和目的愈加模糊。
優良學生選舉的反思與未來展望
對筆者來說,優良學生選舉完全沒辦法達到「鼓勵學生五育均衡暨適性發展」的效果,並不會有學生為了這個頭銜而努力讓自己變得優秀,也不會有人因為當選了就「更有動力」保持優秀,更沒有人會為了選上優良學生而在日常中格外注意自身言行使自己符合校方所定義的資格。所以以現行的規定來說,全校性優良學生選舉可以說是一場大型「表演賽」,而非能夠「樹立優良校風」的活動。
但筆者也絕非欲廢除優良學生這類大型選舉,因為透過實際的票選活動的確有機會讓學生感受到「每一張選票的力量」,進而培養正確的民主觀念。
唯筆者建議優良學生選舉的標準可以改由各校自行訂定所欲協助學生培養之核心能力,並讓選舉的模式和框架都更加明確。舉例來說,若學校希望學生能有「獨立思考、主動解決問題、具跨域思維」的能力,可以在學期初就公布主題,並配合講座活動等等,和學生一起討論,為什麼這樣的能力如此重要?為什麼校方會希望學生能擁有這樣的能力?為什麼擁有這樣的能力可以被稱之為優秀?在過程中達成共識後,給予學生一學期的行動時間,在這段期間內學生可以透過提案與實踐將「優良表現」實際執行於校園與日常中,最後在學期末讓全校師生投票選出「最有感」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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