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應對策略 01—認識你那袋垃圾
2023年底,當一位老街坊在業主立案法團會議上第一次知道3個半月後倒垃圾要額外付費(那時政府還未公佈),大為震驚,在會上不斷重複了十幾次「政府搶錢」。之後,更聽到有人表示,要徵費,就會把垃圾沖落廁所⋯⋯
然而,除非奇蹟出現,無論是消極扺抗還是積極面對(當然也可以是消極配合和積極反抗),垃圾徵費也是勢在必行。是故,筆者希望先從解決問題的角度,分享自己透過實驗一步步發展出的應對方法和面對的困難。至於徵費的道德性、可行性、有效性,以及政策與執行等層面的討論,我們可以日後再談。
在香港推行家居廢物徵費有一個非常困難的地方,就是香港不像台灣或其他地⽅,要⾃⼰把垃圾拿到街上丟棄;香港一直有「倒樓清潔員」上⾨逐層收集垃圾,再送到垃圾站。在這情況下,要每家每⼾都誠實地使⽤指定付費袋來掉垃圾,基本上是沒可能執⾏的。不過,這項與起居飲食緊緊綑縛的徵費,只要官⽅有意志強推,無論法例如何千瘡百孔,市民也是逃無可逃。
十
避免「被政府搶錢」的原則就是減少購買官袋數目。只要增加垃圾袋的容量和使用的時間,就可以達到慳錢目標。對應方法為:分類回收、縮細垃圾體積、分開處理和回收廚餘。
政府徵費⽅案其中⼀個重點,是要以「污染者自付」(花錢買袋)來迫令市民減少製造垃圾,以達到「減少整體垃圾棄置量」的目標。但大家都知道,我們的生活方式,是很難做得到「源頭減廢」;加上被「倒樓服務」寵壞了幾十年,我敢說大部分香港人都不懂得處理自己的垃圾。但面對燃眉之急,有沒有一套最易學易行的應對辦法呢?在觀察過不少低效處理之後,我想到一個避免「被政府搶錢」的原則:如果可以增加垃圾袋的容量和使用的時間,就可以減少購買官方垃圾袋的數目,從⽽達到慳錢減廢目標。
如何能增加垃圾袋的容量和使用的時間呢?我做了以下實驗:首先,我分析了⾃⼰的家居垃圾並找出問題所在 (problem identification)。知道問題,就能找到答案。我發現我的垃圾袋主要內容分為乾、濕2⼤類:乾的包括了很多食品包裝、單據、紙⼱和藥物/零食包裝,⽽濕的主要是廚餘和抹紙。有了這資料,我就歸納到一體三⾯的減廢⽅針:
分類回收:有不少食品或⽤品包裝都是可以回收的,如塑膠/發泡膠托盤、⽜奶盒和紙包飲品盒、沒有包膠的紙(其實有一間廠可以回收)、破損的膠袋、不會重⽤的外賣膠盒、紙杯、紙袋、紙⽪、膠/玻璃樽等等。把這類東⻄拿去回收,可慳50%甚至75%以上的垃圾袋空間。
縮細垃圾體積:⾄於無法回收的物品,如太油膩的塑膠器⽫等,設法把它的體積縮⼩,避免讓「空氣」佔⽤空間,例如把紙造的「環保」外賣餐盒剪開、摺合或疊起,中間還可塞進空氣成份多的如紙⼱等其他垃圾,就能增加垃圾袋的容量。我最近的實驗結果,⼀個約10公升的袋⽤了約⼗天,因為要出⾨才未滿就丟掉;旅⾏回來後,⼀個約3公升的袋,即使經過農曆年的閉關⽣活,也⽤了⾜⾜⼀星期才滿。
分開處理廚餘:如果想延長使用垃圾袋,濕的東西是大敵,水分會令垃圾有機會腐爛、發霉和發臭。廚餘當然是主犯,但有時即使是濕了的紙巾/廚房紙也可能發霉發臭,縮短了垃圾袋可⽤的時間。因此,最好的處理是讓濕紙巾風乾了才入袋,廚餘方面就⽤膠盒另外載起,並經常送去廚餘回收。處理廚餘可再寫n篇文,這裏簡單說一說:能風乾的就盡量風乾,風乾了就不會腐爛發臭,但無法風乾的,尤其是海鮮殘渣,最好先密封儲在雪櫃裏,並盡快拿去回收。此外,廚餘當中如有發霉的壞分⼦,也要分開處理,否則會傳染其他廚餘,令你在沒有選擇下要把它丟進垃圾袋,令「慳袋」努⼒功虧⼀簣。上⾯提到我18天只丟了2袋乾垃圾,但同期我已丟了7次8盒廚餘。
利申:我⼀個⼈住,事事都可⾃⼰作主,而上面也只是我個⼈做了約六星期的實驗,經驗非常有限。不過,我相信中間有些建議應該仍某程度具普遍性。減廢和處理垃圾,需要很多資料、知識和身體力行,是一份需要用心和花時間的工作。作為一個關注環保的普通市民,我實在有太多相關議題想寫。希望這篇文章,是一個好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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