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第五期】第一天_閃閃發亮的時刻
寫下一個你覺得自己過往人生中,最閃閃發亮的時刻,不論有沒有觀眾。
看到這一題,我第一個的想法是有點惶恐,要回顧這 30 多年來的人生,究竟什麼時刻和事情,我為自己感到驕傲。同時間,我又覺得那些拿第一名、寫出點閱率最好的文章,雖然都是非常務實的光榮時刻,但我想要再往下挖一點,不是外面的人給我、而是我給自己認同感最有感的瞬間是什麼。
那我第一個想到,是我喜歡拍照。
過去的我拿著數位相機,懵懵懂懂開始從光圈、快門開始學起,至始至終沒有一個非常有邏輯和體系的學習,但我知道我沒有想拍出絕世美照,我想要的是可以好好記錄當下風景、身邊的人和自己感受的照片。
從數位相機轉到底片機,我發現這個工具感覺對了。無論他的發色、不可逆還是必須等待的種種過程,都讓我著迷不已,在收到沖洗店記過來的檔案、點開的當下,是期待值最高的那一瞬間:阿太美了,我好好拍下當時的風景、阿太棒了,我好好幫身邊的朋友留下了笑容、阿太好了,我為家人增添了一點回憶。當然上傳到社群,得到的愛心數、留言是一回事,但我知道自己在對的時間、對的地點為對的人和景色按下快門,才是最滿足的事情。
特別的是,在底片成本高漲、成為昂貴興趣的時代,我又毅然決然回到數位相機的身邊。其實我一度猶豫,現在拿著手機的我,真的還會拿出相機來拍嗎?感覺年初做下這個決定的自己,相機和手機說的故事真的不一樣,儘管現在的我不再像是用底片機,必須慎選每一個好的時機,且擁有著很多次重來的機會,但我可以更恣意的把故事寫大、寫滿,我無需再只挑選特別精心的時刻,而是每一個好的、快樂的、難過的、衝突的、刺激的、美味的、幸福的當下,我都能好好把他們化做具體的回憶。
所以說,按下快門的我,就是最閃閃發光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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