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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泓:蔣經國的驚人轉折 —— 台灣憲政不尋常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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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8 *美麗島人士發表「一二·九」告同胞書,要求依法懲辦違法警員,「鼓山事件」引起公憤,成為第二天「高雄事件」的導火索。

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美麗島》高雄服務處以「台灣人權紀念委員會」名義,於11月30日向高雄市警察第一分局提出申請——「國際人權日」當天下午六點至晚上十一點,在扶輪公園舉行遊行演講活動,主旨為「慶祝世界人權日四十一週年」,一直未獲批准(註1)。12月9日,當局宣佈在高雄舉行冬令宵禁演習,禁止次日舉行任何遊行活動。高雄服務處出動兩部宣傳車,號召群眾參加第二天的「人權紀念會」,車至鼓山區遭警察阻攔,雙方發生爭執,兩名義工(姚國建、邱勝雄)被鼓山警局拘捕,送附近壽山關押。美麗島人士結群抗議,二人於次日凌晨被釋放,卻被打得不成人形。美麗島人士發表「一二·九」告同胞書,要求依法懲辦違法警員,「鼓山事件」引起公憤,成為第二天「高雄事件」的導火索。

總指揮施明德決定仍按原計劃進行。12月10日下午,政大法律系教授黃越欽受當局委託飛抵高雄,與黨外溝通,建議不要辦,被拒絕;南警部(負責台灣南部六縣市治安的警察最高機構,簡稱「南警部」)司令常持琇向憲兵、警察、各情治部門下達警總司令汪敬煦的命令「不流血、不衝突」,他本人又加了六個字「絕對不能開槍」,對美麗島人士則提出「室內、不要遊行、不要火把」等要求。

下午六點,遊行隊伍出發,抵達扶輪公園,發現已被封鎖,改往中山一路與中正四路路口的大圓環。到達後席地而坐,聆聽演講,鎮暴部隊、憲兵、警察包圍了現場。一輪演講結束,黃信介、施明德等人與警方談判,要求允許在原定地點集會到晚上十一時,並讓出一條通道。晚上八點半,鎮暴車上突然冒出幾縷白煙,民眾以為是噴射催淚瓦斯,出現騷動,人群由大圓環移向中正四路,與封鎖南台路口的憲兵發生衝突,雙方均有受傷。民眾衝破了第一道封鎖線,又衝擊了高雄市警察第一分局。

張俊宏見情勢嚴重,要求立即解散,許多民眾仍留在服務處聽呂秀蓮等人演講(註2),「其他人都講得很短,只有呂秀蓮講了三十分鐘,這時群眾情緒高昂,有點欲罷不能,只要有人說結束,立刻被群眾訐譙,甚至被打。呂秀蓮演講完沒有多久,鎮暴部隊開始向群眾投擲催淚瓦斯……」(關於衝突經過,至今說法不一。官方的說法是:群眾攻擊警察,先暴而後鎮;黨外人士說是先鎮後暴,攻擊者乃情治部門所安排,嫁禍於《美麗島》。儘管說法不一,此次衝突雙方一百多人受傷,並無一人死亡。)這是自二二八事件以來規模最大的一場官民衝突,史稱「高雄事件」。

12月13日,台灣行政院新聞局處分《美麗島》停刊一年,查封雜誌社台北總部及各地服務處;情治部門當天清晨展開逮捕行動,第一批名單有十六人,實際逮捕十四人,通緝在逃的施明德[ 被逮捕的十四人以時間先後為:陳菊、林義雄、呂秀蓮、張俊宏、周平德、王拓、紀萬生、魏廷朝、楊直矗、陳忠信、姚嘉文、邱奕彬,黃信介(立法委員)、施明德逃亡二十八天後被逮捕(次年1月8日)。施明德的美籍妻子艾琳達在事發後,於12月13日跑到美國在台協會要求庇護,15日被當局驅逐出境。後在美國《新聞週刊》發表題為《台灣:接連不斷打擊反對派》一文,時為當局新聞發言人的宋楚瑜以強硬態度斥責美國《新聞週刊》和美聯社記者的報道,並宣佈取消其採訪權。]。《美麗島》發行人黃信介為「立法委員」,經「立法院」議決後於次日被捕。

1980年2月21日,「美麗島事件」在押涉案人員經軍事檢察官偵察完畢,黃信介、施明德等八名涉案人員以「叛亂罪」遭到起訴,周平德、楊青矗等三十七人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另有九十一人被釋放。當局採取了前所未有的審判公開方式,允許電視轉播,庭上記錄可全文刊載。

蔣經國在中央黨務會議上反思「美麗島事件」,認為「該事件應該是嚴明而公平的來辦,人證、物證要弄清楚,但問題並非沒有了,需要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才能平靜下來……因此‘美麗島事件’之後,更應開大門、走大路加強工作,才能解決當前的問題」。4月18日,軍事法庭作出宣判,八名主要涉案人員中,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黃信介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其餘六人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美麗島事件」在法律層面上由此告一段落。

「高雄事件」發生後,多數「美麗島政團」黨外精英分子被捕入獄,民主運動的香火如何傳承,成為台灣社會關心的一個重點。

由於政府公開「軍法大審」,經媒體披露和轉述,美麗島人士的政治主張和思想獲得社會進一步的認識,他們在審訊中的勇敢表現,贏得更多的同情,加上「林宅血案」(註3)在此間發生,種種因素互為關聯而發酵,形成暗潮湧動。

1980年6月11日,當局宣佈年底舉辦「中央民代」增額選舉,肇因於美台斷交而停辦兩年的選舉終於恢復,這也是蔣經國未受「高雄事件」影響決心向「民主化」邁進的一步。在年底的選舉中,受刑人家屬有多人參選,姚嘉文之妻周清玉、張俊宏之妻許榮淑、黃信介胞弟黃天福,分別以高票當選「立委」和「國代」,幕後協調籌組「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團」的張德銘當選「立法委員」(陳水扁擔任黃信介的辯護律師,是張德銘打電話到陳的律師事務所,告知黃信介還沒有辯護律師,黃信介是這個案件中的龍頭老大,沒有多少律師敢接。張問陳水扁敢不敢接?陳答應了。正因為這個小插曲,在次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中,陳水扁與謝長廷、蘇貞昌作為律師辯護團成員脫穎而出,分別當選台北市議員、省議員,從此開啓政治生涯。參見林泓凡《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團之研究》,頁54。),辯護團律師尤清獲黨外省議員五票支持,當選「監察委員」。

低調參選並走議會溫和路線成為此時「黨外運動」的主流,1980年底至1986年民進黨成立之前,在台灣重要的選舉有四次,黨外人士為因應選舉而醖釀的組織化工程也有四次:1981年「黨外推薦團」、1983年「黨外人士競選立委後援團」、1985年「黨外選舉後援團」以及1986年「選舉後援會」。

儘管仍在黨禁年代,「選舉制度不管代表了什麼樣的社會、政治價值,競選活動始終是黨外人士比較能暢言政治主張、進行串聯、集結的時機」。尤其是198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黨外人士以「立法院」黨外立委為主幹,組成「黨外推薦團」,推薦各地區候選人,並商定四項原則:一,對選情單純地區,聯合推薦以集中力量;二,對選行複雜地區,保持超然,不公開推薦,只側面公開支持;三,尊重當地協調與安排;四,依現階段實力,來決定推薦人數之多少。這種推薦方式,已類似政黨提名制度,首次出現以綠色書寫「黨外」的旗幟,今天「民進黨」黨旗以「綠色」為主體色,就是從這裡逐步發展來的。

「黨外運動」內部結構錯綜複雜,黨外人士在「高雄事件」之後兩次選舉中(1980年「中央民代」、1981年三項地方公職選舉)取得了成功,但內部分歧還是不可避免的出現了。以康寧祥為中心的「康系」,在「黨外運動」發展速度和方法這個問題上,與其他黨外人士出現明顯差異,特別是發生「杯葛風波」(註4)、「四人行訪美」(註5)事件後,以作家李敖以及黨外新生代林世煜為首的一批人,在所主持的刊物上掀起「批康浪潮」與「路線之爭」,引起「黨外」內部的震撼。

此次「黨外論爭」,主要反映在三個層面上:一是杯葛與妥協;二是改革體制與體制內改革;三是議會路線與群眾路線。仔細分析可以發現,第一層面的爭論,並無實質性內容,最多是在操作過程中方法各異而已;第二層面的爭論,也沒有太大的差別,無論是體制內改革者要求回歸憲政體制,還是改革體制者要求結束動員戡亂臨時條款,最終都是要求回歸憲政;惟議會路線與群眾路線之爭,才是真正焦點所在。「美麗島事件」之前,這一「爭論」只停留在黨外人士的思考或嘗試中,此時已然公開化。

1983年11月,第二次增額立委選舉,「立法院」成政治競爭的中心,黨外人士提出建立「黨外助選制度」之構想(這一構想是在1982年3月《深耕》雜誌社舉行的座談會上,由台北市議員謝長廷提出的。黨外新生代參加了這次會議。),成立「1983年黨外人士競選立委後援團」(也稱「黨外中央後援團」),參照1981年「黨外推薦團」模式。隨著費希平「黨外人士競選後援會」的加入,黨外陣營最有實力的公職人員康寧祥也介入了此事。然而,在「黨外新生代」(註6) 看來:1977年黨外公職人士開始巡回助選以來,所謂「組織化」一直被如何呈現「黨外是個整體」的假象、如何增加議會席次的邏輯所操控,成為某些黨外領導精英以「臨時串聯」組織形態為名,擴大聲勢、集中票源、提升個人政治行情的一種手段,而在議會政治生態不可能經由反對議席的增加而改變的情況下,黨外參選很可能變成國民黨設下的「撿雞骨頭」的遊戲(註7),這種顧慮無不道理。

「黨外新生代」尤其對「保障現任公職資格」表示不滿,將矛頭再次指向康寧祥及其路線。他們認為在事實上是康寧祥主導了1980年、1981年黨外「集體推薦」的候選人名單,因此「黨外新生代」主張「初選」,卻遭到了多數黨外公職成員的否決。「黨外新生代」為表示「黨外中央後援團」未盡公平合理,搶先成立「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簡稱「編聯會」)(註8),以抗衡「公職掛帥」的精英路線,與「公政會」劃清界限。

1983年「增額立委選舉」對黨外來說,在整體上並不理想,因此,「編聯會」被某些人視為黨外陣營的攪局者。黨外人士在這一年底的檢討會中,提出「黨外後援會組織章程」設想,於是在公職人員的主導下,「黨外後援會」這一組織形式停擺,被「黨外公職人員公共政策研究會」(簡稱「公政會」)取而代之,於1984年5月11日宣佈成立,一致推舉費希平為第一任理事長。當局表示這一組織屬非法,要求予以取締;與此同時,親國民黨的學者搶先成立了「中華民國公共政策學會」,致使「公政會」無法向內政部登記,「最後9月2日在未登記的狀態下正式掛牌,黨外朝向組織化邁進一步,國民黨當局雖然拒絕承認,卻也未加以取締,‘公政會’便持續運作下去」。

「編聯會」與「公政會」因路線之爭出現過步調不一致的現象,但在客觀環境多重壓力下,雙方仍在尋找「整合」的機會。1984年4月,「編聯會」與「公政會」共同策劃「黨外國是研討會」;10月合辦「黨外運動檢討會」,「這期間黨外內部曾引發所謂‘雞兔問題’的論爭,關於公職人員在黨外運動中角色扮演有不同的意見,但並不妨礙黨外整合以對抗國民黨的基本共識」。11月21日,國民黨「內政部長」吳伯雄在立法院答復立委質詢,仍表示要依法取締「公政會」。「公政會」立刻召開會議,聲明主張「政治參與,人人平等」。12月6日,「公政會」理事長費希平發表致國民黨中央黨部秘書長蔣彥士的公開信,未料,引起黨外內部的痛批,認為「黨外發這封信函,有失一個反對派的立場」。不久,「江南案」發生,國際輿論對國民黨涉入此命案不利,「公政會」壓力有所緩解,費希平也退出了「公政會」,改由尤清擔任理事長,謝長廷為秘書長。

1985年11月,舉行四年一度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為了這一選舉,黨外不同派系冰釋前嫌,成立了「1985年黨外選舉後援團」,提出多達二十項共同政見(一,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共同決定;二,徹底實行憲政,廢止臨時條款;三,制訂省縣自治通則及直轄市自治法;四,解除戒嚴,停止政治迫害,釋放所有政治犯;五,嚴禁非法逮捕、拘禁及刑求;六,實行全民健康保險;七,保障勞工權益,貫徹執行勞動法;八,嚴格督促衛生單位檢查民生用品,保障消費者福利;九,防治公害;十,尊重台灣地方言語,反對歧視與壓制;十一,杜絕國防費用之浮濫,加強監督其開支;十二,建立正確的農業政策;十三,保障漁民海上安全作業;十四,建立外匯存儲制度,保全人民財富;十五,建立金融體系,保障中小企業融資機構;十六,反對財閥壟斷,鏟除官商勾結;十七,整頓經濟秩序,肅清貪污,部長級以上官員應公佈財產;十八,裁撤虧損過巨之公營事業;十九,檢討現行學制,調整授課內容,以健全青少年身心,二十,徹底檢討山地政策,改善原住民的生活。),並以政黨自居,打出「新黨新氣象,自決救台灣」的競選口號。

此次選舉黨外人士統一行動,大有斬獲,後援會推薦名單中,省議員十八人中,當選十一人,台北市議員十一人,悉數當選,高雄市議員六人,三人當選,創下高達百分之三十的得票率。至1986年增額「中央民代」選舉,黨外不同派系人士為尋求進一步組織化,擴展黨外組織,提出修改「公政會」章程,擴大會員資格及設置分會的建議。12月26日,黨外「公政會」正式通過「分會設置辦法」,這一機制的建立,意味黨外組織將要進入全島的大聯合,為籌建新黨鋪路。

就在這一年年底,蔣經國的領袖生涯出現驚人的轉折,他在確認身體狀況已大不如前的情況下,開始考慮處理接班問題。在12月25日舉行的行憲大會、憲政研討委員會以及國民大會年會聯合會議典禮上,蔣經國發表重要講話,針對外界關心的接班人選問題,表明瞭兩項基本立場,一,下任「總統」將依據「憲法」產生;二,蔣家人「不能也不會」出來競選下任「總統」, 並且強調:我們有沒有可能以實施軍政府的方式來統治「國家」?我的答復是:不能也不會。執政黨所走向的是民主、自由、平等的康莊大道,絕對不會變更「憲法」,同時,也絕不可能有任何違背憲法的統治方式產生。台灣輿論普遍認為蔣經國的這一段講話對日後台灣的政治轉型有著深遠影響。

1986年2月以來,各地開始謀劃籌建「公政會」分會。當局再度重申若設分會將予取締,「公政會」秘書長謝長廷在黨外雜誌訪問中明確表示,「公政會」不會在當局強大的壓力下屈服,設立分會的意義,就是要確立在野力量的制度化,並試圖說服部分反對「公政會」設立分會的「編聯會」成員。在一份總會設計的問卷中,首次提出暫以「 民主進步黨」為新黨名稱。從表面上看,朝野關係又趨緊張,當局對「公政會」的態度並未改變,但3月29日國民黨召開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了政治改革計劃;4月9日,中常委指示成立十二人小組,策定六項議題,包括解除戒嚴、開放黨禁。4月28日,台北市議會黨外黨團以總質詢的方式,宣佈成立「公政會」分會,併發表《有理走遍天下》的聲明。

5月7日,蔣經國下達指示與社會各方人士進行溝通;5月10日,陶百川、胡佛、楊國樞、李鴻禧四位學者作為中介人,邀約執政黨和黨外雙方代表聚餐溝通。溝通餐會當天,出現兩件事,一是江鵬堅、顏錦福、周伯倫等人宣佈成立「黨外公政會台北市分會」;二是警總發文下令康寧祥的《八十年代》停刊一年。5月18日,康寧祥等人宣佈成立「黨外公政會首都分會」,發表「國是聲明」,下設「組黨行憲委員會」;「編聯會」也成立了「組黨行動小組」。5月19日,黨外人士在台北龍山寺發動「五一九綠色行動」,要求解除戒嚴,與警方對峙十餘小時。7月3日,「公政會」組成「組黨行動小組」、「建黨十人小組」,當年參與雷震組黨的傅正扮演了重要角色,既是傳承者、指導者,又是協調者,「在民主進步黨秘密組黨的過程中,(傅正)先生以一位大陸籍人士,無財無勢,卻因其道德人格及組黨經驗,無形中成了組黨工作小組的召集人」,在最艱難的時刻,傅正透過中介人向國民黨高層表達了此次黨外人士組黨的決心「人可以抓,黨不能毀」。

9月28日上午,黨外人士在台北圓山飯店召開「1986年黨外選舉後援會」推薦大會,是秘密會議,對外不開放。會議開始,即宣佈成立「新黨」。由於變更了會議議程,由提案人(尤清)向大會作出六點說明:一,後援會是個過渡性質的組織,我們的目標是要組黨,組黨的時機大家都認為今年最好,而今年又以今天最好;二,組黨的準備工作已經做好,公政會的組黨行憲工作委員會和編聯會的組黨工作小組對黨章、黨綱均已草擬完成;三,黨章、黨綱都已經有現成的可用;四,徵求發起人,今天大家都可以當發起人;五,黨名的徵訂,現在已經有民主進步黨、自由進步黨、自由黨、台灣民主黨、台灣自由黨。只要大家通過也可以共同決定;六,成立發起人大會。下午二時四十五分召開發起人會議,討論黨名、黨章、黨綱等重要事宜,通過「民主進步黨」黨名,並組建七人「組黨工作委員會」。下午六時,費希平等人召開記者會,對外正式宣佈「民主進步黨」成立,「不少黨外人士激動得不能自己,喃喃自語,這是真的嗎」?

9月29日,蔣經國召集黨、政、軍、情治部門負責人會議,詢問對黨外宣佈組黨的看法,當有人提出「當然不能容忍」時,蔣經國則表示「對於偏激分子的行徑,目前仍以避免衝突,冷靜處理為要」。9月30日,國民黨三人溝通小組(梁肅戎、許勝發、黃光平)表明三點聲明,指出民進黨若只停留在籌備階段,願與之溝通,否則將依法處置。10月7日,蔣經國約見美國華盛頓郵報公司董事長葛蘭姆等人,表示近期內台灣將要解除戒嚴和開放黨禁,並說:新成立的「民主進步黨」缺乏國家觀念而且政綱中沒有提到反共國策,國民黨目前正積極研究許准成立新黨的問題,預料很快將可做成結論。任何新黨都必須遵守憲法,支持反共的基本國策,並與台獨運動劃清界限。

10月15日,國民黨主席蔣經國在中常會表示:「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潮流也在變,因應這些變遷,執政黨必須以新的觀念、新的作法,在民主憲政的基礎上,推動革新措施,唯有如此,才能與時代潮流相結合,才能與民眾永遠在一起」,國民黨中常會通過《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解除戒嚴令》,以及修改「動員戡亂時期民間社團組織」、「開放黨禁」兩項革新議題。11月10日,黨外人士為應對國民黨情治部門查封會場,採用瞞天過海的手法,上午在省議會台北會館召開建黨工作第八次會議,下午移師環亞大飯店文化中心召開第一屆黨員代表大會,通過黨章、黨綱、紀律仲裁辦法等。晚上再至仁愛路圓環邊元稼茶藝館投票選舉首任黨主席(江鵬堅),一日三易其地,顯然是有備而來。

12月6日,增額「中央民代」選舉,台灣正式進入兩黨競爭的政黨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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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施明德11月14日在台中梧樓參加了一場聯合祈禱會,會後吃飯時,施明德聽從長老教會幾位牧師的建議,在國際人權紀念日那天在台灣舉辦一次大規模的紀念活動。施明德彼時剛接下國際人權聯盟台灣工作中心主任這一職務,當場表示自己絕對有能力舉辦一個大型的活動。最初原本打算在台南辦,台南市長蘇南成非國民黨籍,可尋求他的支持,但有人說,蘇南成是黨外,當朋友就好了,不要為難他。後來不知是蘇南成不願意還是不歡迎,美麗島雜誌社決定到高雄去辦。同上,施明德的回憶、呂秀蓮的回憶,頁11—12。

【註2】呂秀蓮回憶自己當時的演講很精彩,「全場群眾受我煽動」,後來調查局對呂秀蓮說:高雄事件前半段由施明德負責,後半段你要負責。參見《歷史口述——美麗島事件專輯》,第十二期,頁16。

【註3】1980年2月28日,美麗島事件軍法審判召開第一次公開調查庭,當天中午,被告之一林義雄家中發生了滅門血案,其母與兩個女兒慘遭殺害,大女兒則受得重傷。血案發生後,台灣全島感到無比震驚,兇手手段之殘忍,令人發指,且又在「二二八事件」這個敏感的日子。蔣經國下令警總迅速查清此案,然迄今案犯未獲。

【註4】1982年5月11日,國民黨籍立委黃正安等人,聯署提案要求國防委員會邀請「國防部長」及警備總部列席「立法院」作專案報告並備詢。5月14日,「立法院」會議正討論「邀請警總備詢」案,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發動多數立委表決阻止黨外委員繼續發言,使雙方交惡,黨外立委醞釀杯葛。國民黨立委周慕文聞訊後打電話四處溝通,先後接觸過張德銘、康寧祥、黃天福、鄭余鎮等人。到了11月25日原定「杯葛」當天,卻傳出黨外立委因無充分準備,而放棄杯葛,引起《深耕》雜誌公開指責康寧祥「放水」。

【註5】1982年6月,康寧祥、尤清、張德銘、黃煌雄四人接受「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邀請,連袂訪美。他們認為這是黨外首次以團隊方式踏上國際政治舞台,因此在與美國官方人員接觸中,除表達台灣住民對台灣前途的意願之外,並交涉武器售購等事宜。部分黨外人士卻懷疑四人訪美是為國民黨作說客,甚至質疑有暗中交易。

【註6】 「黨外新生代」大都是在美麗島事件之前或之後分別參加黨外運動的一些人,大部分人沒有直接參與美麗島前後的運動過程。受到「美麗島事件」的衝擊,之中一些人開始反省黨外運動的路線問題,而在1982年陸續直接(或重新)參加黨外運動,並以《深耕》雜誌為主要發言平台,發動對康寧祥及其路線的質疑和批判。]

【註7】 2009年,針對當年「公政會」(「黨外中央後援團」之替代)與「編聯會」的分歧對立,獄中的陳水扁撰文將之貶抑為「一場赤裸裸的年輕人奪權計劃」,並認為「當時批評搶雞骨頭最烈的那些年輕人,到現在二三十年了,還不是在搶雞骨頭」,並自認是「議會路線、選舉路線」的主張者。參見林泓凡著《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團之研究》,頁129。

【註8】「編聯會」於1983年9月3日由《民主人》、《夏潮》、《鐘鼓鑼》、《海潮》、《前進》、《博觀》、《縱橫》、《關懷》、《生根》、《在野》等十多家黨外雜誌共同發起,在台北「紫藤廬」召開籌備會,並通過組織章程草案。次日,在台北四季餐廳召開成立大會,第一會期會長為林濁水,副會長為邱義仁。在章程中提出基本共識:以和平方式促進台灣之民主,並確保人權,台灣的前途應由台灣之全體住民共同決定等。成立了台灣史、社會經濟、勞工、婦女、文化、生態消費、少數民族等七個委員會。參見1983年9月10日《前進廣場》第五期,頁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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