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聽說妳在鬼島當作家?》30 專欄名稱的由來,為何叫作「鬼島」呢?
嗯,我已經感受到電腦前的你已經在吐槽,都已經更了三十章了,怎麼現在才想到要解釋一下專欄命名的起因。
我現在就告訴你!
因為我忘記寫了,哈哈哈哈(遭踹
咳咳,好了,拉回來,要講正經事了。
大概是N年以前,我和一位朋友飄洋過海到南半球,在非常靠近南極附近的紐西蘭度過了一個月的自由行時光。那邊的消費比較高,當時的匯率大概是1:25左右,吃個最基本的三明治都要250元……所以貧窮的我們在那邊過著極度節儉的生活,大概就是吃蘋果、全麥土司、牛奶(剛好纖維質、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質都有)來度日,經過人家周日教堂的免費發餐都會心動動。
後來我們還是厚著臉皮去排隊了,咳咳。
因此還搭上了教會的人(雖然我不信教),但這是題外話了。
當時我們大概早上七底以前就出門,晚上大概快十二點才回來,最大的成就就是騎著小折逛了奧克蘭整座城鎮,搞了很多笑話,差點被警察追(?),每天都很艱辛,一天到晚都在迷路QQ
當時沒想過要帶網卡,結果整整與台灣失聯兩周。
常常感慨為何台灣過得爽爽,特地坐十幾個小時的飛機來當乞丐(炸
我記得有一次,我們預計要搭乘的長途巴士,因為我們遲了一點就被放鴿子了,不曉得該如何是好的我們就返回民宿去尋求幫助,接著民宿主人就給我們一塊板子,要我們站在路邊攔車……沒錯,在大馬路旁邊秀美腿比大拇指的那種。
那個對我來說恥度超高啊啊啊!
原本民宿主人說,如果三十分鐘沒人要撿我們的話,再開車來接我們,沒想到五分鐘內就有人把我們接走了。
嗯,放心不是警察。
接走我們的是兩位男生,剛從大學畢業,一個是德國人,另一個是比利時人,當時我們在車上就用破破的英文閒聊,果然不免俗套地聊到了工作。
當時的我還只是個小萌新,在台灣這塊土地上也沒有留下多少足跡,還羞於稱自己為作家,但我朋友非常直接地說我是作家(掩面
這職業顯然是引起了他們的興趣,但比利時那位劈頭第一句話就是問:「Are you famous?(妳有名嗎?)」
這句話真是讓我尷尬,我只能支支吾吾地說我只是個新人。
也許是為了緩解尷尬,坐在副駕駛座的德國人就說:「沒關係,大家都有剛起步的時候,希望以後能在歐洲看到妳的作品。」
↑對,我英文其實不怎樣,請讓我略過翻譯部分XD
當下聽了那句話,我是百感交集。
因為在台灣,並不像是歐洲那樣有那麼大的市場,而且在歐洲因為有共通語言是英文,他們的書的銷售與流通等產業較為成熟,甚至還有評論家、作品經紀人這個行業的盛行,也較有影視,或對外售出國際版權的機會。
不像台灣當時(現在感覺有稍微好一點點),作品基本上絕大部分只能在本島販售,再加上產業鏈還不算成熟,閱讀人口基數較少,最大的市場(對岸)基本上也是看得到吃不到的狀態,想要售出國際版權機會較低,更不用說有可能被打壓……
一般來說,輕小說的部分好像售出泰國印尼那邊的比較多,而且也是少數中的少數才有這個機會,更別說是影視化,在當年還沒有任何例子。
比較起歐洲,我們台灣說是出版業的鬼島也不為過。
多年後,我再次想起那次經歷給我的感觸,所以我就把標題下成了現在這個模樣,算是一種感慨,期望改變的感覺吧。
多麼希望有那麼一天,提起台灣,外國人不會以為我們是泰國裡的一部分,而是因為一些作品讓他們知道太平洋中,有那麼一顆小小卻努力發光的綠寶石啊。
↑據說近期因為政府的行銷策略奏效,被誤會得比較少了,可喜可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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