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不平 「出聲」制止
猶記得在前年的夏天某月,基於職涯規劃考量,向電腦培訓中心報名相關的繪圖軟體應用課程,以期在日後職場裡,這技能可以派上用場,同時收穫證照一張。因是速成的週末班課程,故上課時數相對較短,印像中只有兩個週末,合計約莫16小時,而證照考試落在第二個週末的下半天課程結束後。
(快轉中...)於是考試開始,而正當大夥都在奮筆疾書時,條地發現坐於個人斜前方的那位同學雖同樣也是奮筆疾書狀,卻同時也光明正大地把講義放在桌上,頭則是在電腦熒幕與講義內容間來回搖擺,時而抬頭(看熒幕)、時而低頭(看講義)。
原先其實不以為然,因自身也忙著作答,如其適可而止地"小瞄",就權當不關己事;但前方同學貌似無「適可而止」之意,幾乎全程都在邊翻頁、邊答題。
"同學!!"
忽然地在後方喊了一聲,前方的他貌似受到驚嚇般,正翻得起勁的動作嘎然而止。原以為此舉有制止之效,但沒想只有那短短幾分鐘的有效期,過了便捲土重來。於是乎,深呼吸地吸足勇氣後舉手,"助教,請問考試是可以翻書的嗎?這樣是可以的嗎?(指向前方那位同學)",我如實說。
也成了應該是有史以來的第1次,解鎖了所謂舉報"違規"行為的技能。
細想其實這也並非何等大事,考試「偷吃步」這檔事,在身為學生時,不就已是時有所聞的事嗎?只是後果自負而已,但此番卻越發覺得「在意」。
是因為「已知」吧;因為「已知」,感覺很難說服自己去漠視它,是自小師長教導的道德教育意識使然嗎?說不上來,但自覺也非正義感爆棚之人,或許一如當他人尋求協助時,於得知原委後,常人也會試著在力能所及裡幫上些什麼忙;同理,既然這事已被「看見」,當下覺得應該說出來,因為這太"unfair(不公平)"了。
與友人分享,說這是"眼見不平,出聲制止";但自覺生活裡「眼見不平」的事不在少數,卻倒不見人人都出聲制止(如我),這箇中差異,想是與事情本身是否攸關自身權益有所關係吧。聽似帶有「功利主義」的意味,但即使你/妳發聲的緣由是以出於爭取自身權益為始,在這過程中,難保不會演變成為他人,乃至社區內的群體而發聲,誰知道呢?
試著去瞭解,並以自己的方式,為關心的人(包括自己)事物「發聲」,是這小經歷裡的收穫。
"額...同學,本次考試不是開書考哦,所以不能翻講義..."。
聽聞助教如是說完,繼續奮筆疾書,想趕緊地結束考試後離席,至少比那位同學早些交卷,因為怕...被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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