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卡羅與羅妹號事件:沉默的台灣歷史,以及在那之後的故事
先說這是一篇拋磚引玉的文章,因為我並不擁有足夠的信心認為自己能把這段歷史寫好。但在爬梳史料的過程中,發現相當零散紛亂,才興起想整理的念頭,畢竟我的毛病就是讀了某段歷史便會忍不住想把上下左右、縱向的、橫向的一切都弄清楚,若無法周全,就像以管窺天一樣難受。
作為一個仍在理解自己歷史背景的小國小民,能幫上許多一樣的人去看見、去追尋,是我微小的期待。同時更盼望對此更有研究、經歷的人們能一同分享你所知的,珍貴的故事或知識。
羅妹號(羅發號)事件
大綱摘要一下,也是搜尋關鍵字會讀到的簡要視角:
1867年3月,一艘美國的商船羅妹號(ROVER)在七星岩觸礁,棄船登陸,龜仔甪社原住民為報復過往白人滅族之仇,殺害全船船員,僅一位倖存,這位倖存者逃到打狗(今高雄)通知官府,引起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注意,美國出兵懲戒原住民反而戰敗撤退,李仙得請清朝廷出兵處理,清廷半推半就並不情願,最終李仙得與原住民大頭目卓杞篤和平取得共識,訂定南岬之盟:未來再發生類似事件,原住民會保護和幫助外國人。
以上摘要我省略大量專有名詞,故事似乎很好懂,但其中還有許多好玩的細節,甚至意想不到的牽動台灣未來歷史的進程...
斯卡羅與恆春半島上的族群關係
對背景與族群感興趣的話可以看公視社頂的孩子紀錄片,有很詳細的介紹!(免費,申請帳號就可以看)
斯卡羅:來自台東的卑南族分支,下轄十八個番社,後來逐漸和當地排灣族融合。瑯嶠十八社服膺共同的領導者,也就是劇中的大頭目卓杞篤,領導為世襲制,而殺害羅妹號船員的龜仔律社同為瑯嶠十八社的一支。
馬卡道平埔族(居於射寮):平埔族是漢化程度高原住民的通稱(黃叔璥《臺海使槎錄》)。射寮靠海,因此掌握進口物資,也成為附近所有聚落乃至原住民獲取槍械等資源的貿易所。
福佬(居於柴城)與客家人(居於保力):從明末到清代,閩粵漢人陸續來台後,因拓墾需求,雖然清朝規定漢人不可越界進入原住民土地,漢人仍以租賃方式向原住民租地,例如劇中客家人向斯卡羅租下統領埔。但柴城則是福建人以武力攻打下來的,並不需要向斯卡羅納租,但也因此他們和原住民關係並不友好。
福客械鬥 也常稱閩粵械鬥(但根據考察,恆春應以語系劃分的福客械鬥稱呼比較標準)。顧名思義就是講福州話的和講客家話的為了搶水源搶田地打來打去。起因是1761年朱一貴事件,簡單說是福州人和客家人聯合抗議地方官斂財,但過程中撕破臉從此兩族不合。但有必要不合成這樣嗎?這中間其實還有幾個複雜因素: 1.滅明鄭後,清朝對台灣更加不信任,頒布渡台禁令,來台者不能攜帶家眷,男女比例嚴重失衡,大量羅漢腳(無業男性)容易群聚鬥毆。 2.清廷知道台灣民眾不好管理,對於械鬥抱持不制止甚至鼓勵的態度,樂見兩族內耗。
清朝在忙什麼?清朝治理下的台灣
讓場景回溯到1858年,第二次鴉片戰爭下,清朝和英國、法國、美國、俄國簽訂天津條約,但戰爭還沒完,聯軍一路打進北京,1860年清朝又和英國、法國、俄國簽訂了北京條約,咦那美國去哪了呢?同年南北戰爭爆發,美國跑回去處理自家內戰了。但因天津條約中的利益均霑條款(如下),美國同樣享有其他戰勝國的特權。
清政府若就公使駐京問題與別國另有應允或立約,美國同時享受同等權利。
嗣後清朝有何惠政、恩典、利益施及他國及其商民,美國官民一體適用。
由上可知,這幾年清朝忙得很,一邊打仗一邊還忙著平定內亂(太平天國、陝甘回變),實在沒空理一個偏遠小島,也因此駐台官員往往貪污納財,並不積極管理。當李仙得因羅妹號事件提出應該懲戒原住民時,清朝也只以「生番不在我管轄範圍內」為理由推拒,這個說法逐漸在李仙得心中發芽生長。
(中美)條約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規定,在朝廷管轄地內,無論岸上或海上,如有美國人遭受欺侮,文武官員當戮力懲罰之;然羅發號案中之美國人,並非被殺於中國領土或海域,而是化外生番群聚之地,依條約規定,不得要求中國救濟。──南台灣踏查手記,台灣道台給李仙得的回信。
李仙得這個人:掌握台灣命運的鑰匙
李仙得其實是位法國人,婚後才移居美國,參加南北戰爭時英勇獲勳,後被指派到廈門擔任領事(李仙得1866年7月從美國紐約出發至利物浦,穿過歐亞陸路,12月抵達廈門,花了整整半年),剛上任隔年就遇上羅妹號事件。
整個事件與清朝、原住民溝通的過程,李仙得都詳細記載下來,從他的手記可看出李仙得並不認為美軍是真的被原住民擊敗,「只是領導人沒有聽我的建議,在奇怪的地方登陸,不熟悉地形而已」,並且之所以能夠與卓杞篤達成協議,也是因為「原住民發現我們從遠方也能發砲攻擊,感到畏懼,且對於我們的英勇衝鋒感到佩服,認為我們和原住民一樣勇敢」。
手記中也多可看出他對清朝貪污的觀察:
在他(客家領袖)看來,清軍是永遠無法征服原住民聚落的,因為清軍不能跟著原住民往山裡走;就算他們跟著清廷攻打原住民,受罪的還是他們自己:軍隊會毀了他們的農田,偷取他們的牲口,等到軍隊撤退,原住民又會因為他們沒站在原住民這邊,下山把軍隊沒搶完的全部搜刮一空,或許還會燒了他們的房子,把他們殺的一個不剩。假使清軍獲得勝利,取得這個地區的管轄權,大家也不會更好過。大家寧可受原住民管轄,只要微薄的進貢,原住民就不會侵擾他們;反之,若歸清朝管轄,稅賦與其他榨取才真是沒完沒了。──南台灣踏查手記,李仙得諮詢閩客雙方對開戰的想法。
而最有意思的是李仙得對於「誰得以掌握台灣領導權」的思考:
我告訴他們(清朝政府),如果他們抱持番地不屬於帝國管轄範圍的心態,未能在需要建立政府的土人地域如南灣建置常設政府,那麼其他想在東方取得據點的國家,甚至冒險家,一旦獲得當地土人頭目的同意,就有權利在東海岸建立永久、獨立的領地;到時,有關邊界管轄的糾紛問題一定會帶給中國政府相當大的困擾。
依據公法,半開化的政府有權佔領,並持有近鄰野蠻土人的土地;無須顧慮野蠻土人或是其他人的反對。這就如同美國政府佔據印地安人土地,或是英國政府佔領澳洲與紐西蘭土人地權一般,讓土人享受文明的好處,從而剝奪他們對於主權的主張。
這段話從現代角度看來當然有待商榷,甚至是本質上的錯誤,但這是他在當時環境背景下對台灣主權的解讀,這個解讀深深牽動了未來台灣的命運。
再一次的船難,不同的結果:八瑤灣與牡丹社事件
羅妹號事件後四年,1871年,相同故事複製貼上,只是這次船難主角換成了琉球人,漂流至八瑤灣的船員共54人遭高士佛社原住民殺害,12人生還。
得知這件事的李仙得,曾嘗試和卓杞篤溝通,將協議範圍擴增至所有外國人,宴席間發現卓杞篤所轄範圍過大,無法掌控所有族人行為,甚至被族人抱怨。李仙得轉向清朝政府尋求幫助,亦未有明確成效,只蓋了一座燈塔(今鵝鑾鼻燈塔),但他仍心心念念此事。
隔年李仙得離開廈門領事的職位,返回美國途中過境日本橫濱,正好遇上美國駐日公使提及日本正關注八瑤灣事件,於是李仙得留在日本,繼續他未完成的夢。
如果我呈交日本內閣的計畫書能獲施行,那麼,不但可以實現我長久以來的願望,讓在土人鄰近海岸遭遇船難的人員得以安全無虞,並且可以在東方建立一個最廣泛穩健的基礎,推展西方的文明、科學和藝術。──南台灣踏查手記
場景回到與羅妹號同年的1867年,日本正經歷一場大變革,「大政奉還」下江戶幕府時代結束,天皇重新掌權,隔年推動明治維新,日本步上快速現代化的道路,但同時也造成大量舊士族(武士)失業,此時打仗是最好轉移注意力並消耗人力的解決方式,但要打哪裡呢?原本目標之一的韓國,攻打得花上過多人力...李仙得為苦惱中的日本帶來一劑良方:打台灣,兩千兵力就夠了。
當時的琉球,同時向日本與中國納貢,未有明確歸屬,日本採納李仙得建議,以「保護國民」為理由於1874出兵台灣、懲戒原住民(並以當時權力最大的的牡丹社為目標)。因為李仙得的詳細地理民族資料,日本勢如破竹,原住民最終投降。
但這樣就結束了嗎?
原本佔據上風的日本人,因為李鴻章向美國抗議後,美軍不再提供協助(還逮補了李仙得),日本人又無法忍受台灣濕熱的氣候紛紛得瘧疾而提出議和,沈葆楨(對這位台灣巡撫終於在同年5月登場)與李鴻章都看出日本人其實就要撐不下去...
但日本找了英國大使介入,硬是簽了北京專約,雖然內容不若中國簽的其他合約失衡,但因為第一條:
日本國此次所辦,原為保民義舉起見,中國不指以為不是。
給了日本理由將琉球收歸日本領土,1879改制沖繩縣。
那台灣呢?
清朝在牡丹社事件後終於發現台灣的重要性,開始一系列開山撫番策略,開拓臺灣東西部,以往的土牛紅線不復存在。
台灣再下一次躍上國際舞台,則是1883年的中法戰爭...
被遺忘的聲音,與後來的斯卡羅
讀到這裡,不曉得你是否有發現一件事...
這些紀錄裡,完全沒有原住民的視角。
「原住民沒有文字,文字是殖民政權或現代政府介入後,把原有的族語文字化。」但沒有文字並不意味封閉、無知。
「他們沒有文字,所以失去了發語權。即使作為事件的主角,但因為史料不是由他們書寫,而是來自外國人的視角,就會有偏頗性。所以我一直強調需要透過不同材料對話,我們不能只用單一史料的價值觀來詮釋歷史。」──19 世紀擊退美軍的排灣族,是舶來品大戶?羅妹號事件的考古揭密
在踏查手記裡,有一段李仙得拜會卓杞篤、帶了許多禮物給卓杞篤的交談記載,展現了卓杞篤的談吐品格:
「如果你帶這些來買通我,」他說,「那就多費心了,因為我是說話算話的;但如果這些禮物是表徵我們的友誼,那麼我會愉快的接受。當然,話是人說的,我們又怎知對方的真意呢?」
牡丹社事件後的斯卡羅族怎麼了呢?
「高士佛社被攻下,之後發生什麼事?族人全部逃難遷走,那裡變成一個禁忌之地,十幾年前我訪談的耆老過世後,現在已經沒有人知道 Linivuan (日軍進攻時的部落之地)在哪。」──19 世紀擊退美軍的排灣族,是舶來品大戶?羅妹號事件的考古揭密
卓杞篤的養子潘文杰在牡丹社事件期間,及後續清朝開山撫番時期都協助安撫族人、協調番社歸順,而他也是豬朥束社最後一位總頭目。日治時期將原住民全數併入普通行政區管理,漢人不需要原住民同意也能入山開墾,過去的納租制度消失,原住民最終步上失勢、漢化的道路。
故事說完了,非常零散,充滿支線。
所謂故事,所謂歷史,永遠是多線性的,橫貫來看世界是同時在發生許多事,而縱貫來看這些事又互相影響,像一個精巧的機關。而這多線性,更可以被抽取成活在歷史下的人,每雙目光望出去的視線,那都是真實,甚至與史料記載全無相關。
作為一個台灣人,活了這麼些年才驚覺對這座島的過去如此陌生是困窘的。怎麼會是這樣?這是個太大的叩問而無從答起,可以說是歷史的發話權、或這座島自我認同的流變(我猜將國立編譯館的歷史課本目錄併同當前歷史課本的目錄比肩細看,必然是件相當有趣的事)。無論如何,見證著大家彷彿集體性進行一段尋根之旅,莫名又心動了起來。
值此同時,歷史也正在發生,在遙遠的那邊、在並不遠的彼岸、在當下,正穿透我們。在訊息暴量而又轉眼消亡的年代,緩慢的書寫和紀錄這變幻萬千的世界,是最微小的浪漫與自由。
羅妹號事件尚有許多細節與人物可探究,如必麒麟、劉明燈等扮演的角色,留待各位慢慢品味。
若文中有任何錯漏,請不吝告知。
參考資料: 1.南台灣踏查手記,李仙得,Robert Eskildsen、黃怡、陳秋坤譯。 2.19 世紀擊退美軍的排灣族,是舶來品大戶?羅妹號事件的考古揭密,林庭葦。 3.從羅妹號事件到南岬之盟:誰的衝突?誰的和解?,郭素秋。 4.台灣閩客方言比較研究的意義及其語言比較,邱湘雲。 5.維基百科。 封面圖片取自公視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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