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愛」的召命 – Doing篇
IPFS
上主是愛,祂創造人的召命,是要人成為「被愛的生命」(Calling)。人要回應這份召命,需要放下努力「使自己值得愛」,活在「甘心被上主所愛」的關係之中(Being),並在被愛中活出蒙愛的生命(Doing)。
生命中操練成為蒙愛的人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8:28》
上主的心意是要人活在祂的愛中,學習從「蒙愛的召命」閱讀人生、閱讀聖經、閱讀遭遇,藉常常操練以「蒙愛」的眼光讀經、禱告、反思、尋問,更新觀看生命的視界。
群體中操練成為蒙愛的人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翰福音13:34》
上主的愛是要建立「蒙愛的群體」。耶穌命令每一位蒙恩的人,要一起發掘和活出蒙愛的生命。這是教會的真義 – 大家共同操練摯愛的身分。
雖然生活在摯愛的群體中,通常破碎多於醫治,疑惑多於清晰,分裂多於合一,但這卻是我們的身分與呼召的本質。我們是神的摯愛,要在教會及小組中,承認每一個人都是上主的摯愛,透過捨己、聆聽、關懷、禱告,共同學習在破碎中活出愛的生命。
社群中操練成為蒙愛的人
神的大愛藉我們在世界中彰顯,具體而真實,古往今來一直如此。「蒙愛的群體」要成為世界的見證,因著承認所有受造之人,都是蒙主所愛,故要把一切扭曲人性的事改變,以行動展現上主之愛,以宣講呼籲罪人悔改,讓不被愛的人體會「蒙愛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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