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召成為「教會」– Being 篇

亂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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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你們是蒙揀選的族類,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民,是屬 神的子民,為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每一個因聖靈啟廸,被呼召進入耶穌基督救贖的人,都被召成為一個群體,成為「教會」。因此,「教會」首要的性質,並非組織,亦不是其中所提供的活動;而是被呼召出來的「每一個人」,與呼召他們的主—元首耶穌基督,組成一個有別於世界,展現「新生命」的群體。

我們個別經歷上帝的呼召而悔改,但上帝卻定意要透過群體,在世上成為祂的國度的見證。個別的信徒並不能完滿經歷基督的救贖,唯有藉著信徒活出上帝對「教會」的心意,彼此「一同領悟基督的愛是多麼的長闊高深,並且知道他的愛是超過人所能理解的,使你們被充滿,得著 神的一切豐盛。」(弗3:18-19)

「教會」作為新生命的群體,成為聖靈的居所,在聖靈裡彼此相愛、寬容而合一;活出聖靈的恩賜而彼此服侍,建立基督的身體;藉聖靈的轉化,不斷學習並實踐聖經真理。

信徒彼此連合成為「教會」,在其中經歷舊人被脫去、新人被建立的「新生命」,「這新人是照著 神的形象,在公義和真實的聖潔裡創造的。」(弗4:24) 藉此,「教會」在世上活出上帝救贖的真實,並以生命呼召世人回轉悔改,歸向耶穌基督的愛。

藉著「教會」內每一個被召的信徒,活出上帝對於新群體的心意,在世界中展現一個不屬世界的「新生命」,上帝就因「教會」而得榮耀。這是每一個信徒要「成為教會」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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