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只能是一种爱
对上帝的理解只能是一种爱。
没有办法从世界的起源、宇宙的开始、时间的爆炸、第一推动力来理解上帝。因为这一切似乎都是科学的范畴。我没有说只是科学的范畴,因为这给神学、哲学的存在留下了空间。科学虽然无法证明宇宙大爆炸的存在,却从观察中得到了无数证据可以倒推出宇宙大爆炸。至于奇点、奇点之前、第一推动力是什么,则是哲学和神学的任务了。在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之后,对人文主义的强烈信仰使我相信有些事情和领域只能是科学的、神学如果插手可能变得迷寐。相信理性意味着相信科学,相信理性的局限性意味着相信科学的局限性,因此我仍然给神学和哲学留出空间。牛顿和爱因斯坦都是上帝给人类的礼物,经典力学和量子力学是上帝给人的眼睛。
没有办法从道德理解上帝。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太多无辜的人死亡、遭遇极大的痛苦。如果按照道德的标尺去理解上帝,去相信“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日子未到”,这样的世界观就会崩溃。新闻媒体和知识充当了道德崩溃的重要媒介。因为尽管一个人几乎不可能成为随机杀人、坠机或大屠杀的受害者,但新闻会显示这种受害的景象很普遍。上帝对人类苦难基本无动于衷。但我之所以没有说全都无动于衷,是因为我们认为上帝还是提供了一种祝福,祝福科学家发明了止痛药这个善良的大利器。
没有办法从公民权利理解上帝。因为我深受人文主义的启蒙,我相信身体属于自己不属于上帝,我相信人类有自己身体的处分权。不像中国古话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相信身体自主权,人文主义和启蒙运动的精神正在于人类从上帝手中夺回了身体。因此这就开启了性工作、堕胎、安乐死乃至自残、自焚、自敛、自杀的大门。人类因为离开上帝而获得了身体的自由,却也有可能陷入精神危机之中而取消自己的身体。问题是,取消身体后,灵魂还存在吗?
这就要引出本文的主题。只能从爱的角度理解上帝。因为对上帝的信仰不应当导致恶。当然,我并不是说“自杀”是一种恶,毕竟人类有处分自己身体的人文主义权利。然而,信仰上帝确实不能导致自杀。因为上帝可以代表一种普遍的爱。而自杀(注意,不是指安乐死)是因为不自爱。因此在代表爱的上帝观中,只有一种自杀值得被接受,那就是安乐死。如果上帝是且只是一种普遍的爱,那么仁慈和宽容就变得普遍。温暖和柔情就变得普遍。同情和理解就变得普遍。
如果从爱的角度理解上帝,世界邪恶和残忍的问题不会迎刃而解,因为恶是普遍的,善却不一定是普遍的。痛苦是普遍的,幸福却不一定是普遍的。然而,如果上帝说一种爱,则给予了人一种理解的希望。我成长的过程中,在我需要爱的关键时刻,我缺失了一种爱。我的童年和青春期,母爱的缺失带来一种恒久的遗憾。
成人之苦是缺乏爱,是《活在当下指南》中“失控的注意力”,是《不原谅也没关系》中的“完美主义”。上帝成为普遍的爱之后,爱成为了人类的信仰。试想一下,当爱成为人类的普遍信仰,世界该变得多么美好。即使人类是有缺陷的,不完美的,却依然“神爱世人”。于是就推导出神亦爱LGBT。即使堕胎,神也是爱你的。即使你是性工作者,神亦爱你。而安乐死实际上是上帝给人的祝福,因为人终于有了计划死亡、亲手按照自己意愿终结自己生命,进行临终关怀的权利与能力。安乐死不是对生命的亵渎,恰恰是对生命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