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省性別二元的常規與人際互動
我雖然用「像男性的女性、或像女性的男性」看似可以理解的表達,但甚麼是像男性/女性?穿大多數男生會穿的衣服就是像男生了嗎,還是某一種穿著方式是被特定性別壟斷的,比如說寬鬆的T恤、五分褲、球鞋等等,就是男生的穿著嗎?那女性就是注定整潔、長髮、穿著衣物較為貼身嗎?先不說近來中國熱門的服美役,但男性穿著和女性穿著、陽剛或陰柔的標準到底從何而來,而這種標準的合理性又在哪裡。
人們在對他人穿著上的評價在有時候是在表達一種社會規範,對於陽剛/陰柔的辨認也是二分男性/女性,在相同的社會觀念下,「不男不女 」其實沒有消失,以中性去評價他人其實並非在這個二元框架之外,而僅僅是詞彙下的包裝而已。社會規範是一個很奇妙的東西,它沒有明文、更遑論依據,但實實在在蘊含著道德評價上、公共領域上的對錯和好壞,男生陰柔的表現、女性陽剛行為是受社會規範所貶損的。而更加奇妙的是,社會規範不會在特定時刻、以特定方式來懲罰,而是你身邊的環境、親友作為這一套系統的執行者無時無刻的提醒你,直到你被規訓為止。不受規訓,自然就會反覆提醒你是「他者」 、「異類」。荒謬至可笑的是,受到規訓者將成為規範系統的執行者,來鞏固這套系統下的性別秩序,也就是假設社會規範成為一種壓迫,受壓迫者在體認過這種壓迫後成為壓迫者。有人或許認為綜上所述皆為小題大作,不過穿著指點,談何壓迫。
小題大作也無妨,穿著指點這種評價行為,本就引人不適。輕微是「這件背心有點暴露」、嚴重至「蕩婦」的標籤,雖然是程度有別,但他人的自主表達在何種框架下要受到指點呢?而即使程度較輕的指點,不也是一種上至下的審視嗎?說女生著裝暴露、談論男生打扮娘氣、還是說某人「欸、穿得很中性」,蘊含的審視和規制不會因為修辭比較漂亮而合理,那依然還是性別秩序的壓迫,不過是變得比較偽善罷了。(OS:評頭論足是以自己為正確的標準,自己為主體,而他人淪為受評價的客體,成為被凝視的對象,所以哪怕評價者自詡是讚美,在人際關係或平等交流中,被評價者自然會感到冒犯。)
其次,在辨認某個人性別表達是否合乎此種二元區分的時候,有些人似乎有一種——我認為是過度敏感、又或自作聰明、再不然就是為求方便的貼標籤的認知——不符合穿著規範的、性別氣質表達不符合社會規範的(如陰柔的男生、陽剛的女生)即有同性戀傾向。性別氣質和性傾向是否有必然關聯?我認為是沒有的,每個人有自己喜愛的穿著方式,每個人也當然會有自己所傾向發展親密關係的特定性別,但兩者之間不存在任何必然的邏輯關係,臆測與定論難道不是一件冒昧的事嗎。
身體自主和表達自由所成立的前提,是人們能辨認社會上大多數的不合理,比如說社會價值中單一對美的定義而正當化身材羞辱(body shaming)的陋習。但此種改變談何容易,在一切大敘事和固定觀念都還沒改變的情況下,如何做到不冒昧、如何不成為壓迫的幫兇、如何學會尊重他人,或許我們可以有一些鈍感,對他人的性別氣質和身體的自主表達不置於框架下的任何價值位階,在還沒有學會多元與包容的時候,學會將其懸置或許可以製造出可以喘息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