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書 Day 5 / Coliving是我家,Coliver是我選擇的家人
我在家中排行老四,是第三個女兒,不被需要的女兒。
因此雖然家裡挺有錢的,1970年代家裡有房有車還有鋼琴,但爸媽還是把我送到幾個親戚家輪流住,看誰要過繼我。
香港阿姨,日本阿姨,美國阿姨,台中阿姨,新竹阿姨,舅公等人家裡我都住過,所以我從小就很會看人臉色。
四歲一人隻身前往香港,住在香港阿姨家的育幼院裡,不哭不鬧,非常安靜,成績也異常的好。人家是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我是轉了九個學校的轉學生。
考研前,爸媽終於離婚了,我從墾丁回到家中,家也賣了,緊急打電話給朋友來接我,我的漫畫與音樂收藏都帶不走,只匆匆裝了一個背包後搬進宿舍。
研究所畢業後,我先後被派到哥斯大黎加、布吉納法索、巴拿馬、越南、哥倫比亞等國工作,再加上在倫敦求學,我學會了找房子與加入當地社團的本事,能從衛星空照圖就可以判斷氣候與治安。
去鄉多年,我2017年回台灣工作反而格格不入,我對台灣汽機車對行人的無禮感到憤怒,看到滿眼醜陋的建築感到無奈,更對過長的工作時長與低薪高房價感到無力。
於是我在燒光了多年積蓄與身體崩壞後,在大瘟疫發生時逃回歐洲。
所謂的家,對我而言,就是我每天吃得好睡得飽的地方,一個自己能照顧自己,住在一起的人相愛的地方。
對現階段的我而言,我在瑞士的大木屋(Coliving)就是我的家,每次回到大木屋,我會對著大木屋大喊著:「我回來了!」
我們在一起工作吃飯打牌,大家都捨不得離開,最後一個個捨不得走的夥伴,開始想著拿錢出來一起在大木屋附近投資買房。我們一起看著附近要賣的房子,我看瑞士阿爾卑斯山的房價遠比台北那些數十年的破舊還沒電梯的老公寓還低得多,只能用荒謬形容。
我其實不知道會在阿爾卑斯山的這棟大木屋住多久,但我想只要這裡還有愛,我就不會走太遠。
「家」是有愛的地方,一個人也是一個家,一個人與一隻狗一隻貓也是一個家,一群人也是一個家。
「愛」才是家庭的核心價值,什麼沒孩子就不算完整的家,什麼離婚就不算完整的家,對我而言都是狗屁不通的鬼話。我願意ㄧ生都跟有愛但沒血緣的人住在一起,也不願花一天跟沒有愛但有血緣的人住在一起。
感謝您的閱讀,希望有一天您能來瑞士阿爾卑斯山,讓我請您喝一杯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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