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關於BNO的說法才是真正的「搵人笨」
藍絲朋友傳來影片,附上一句「葉太講得好!」一按之下,原來是葉劉淑儀在其頻道中,大力批評英國外相藍韜文(Dominic Raab)搵香港人笨,見到標題,本來無興趣,皆因建制派的說法從來了無新意,但朋友追問「睇完未?係咪完全K.O.呀?」,姑且一聽,才發覺其實真正搵人笨的,不是藍韜文,是葉劉淑儀自己。
葉劉是在九十年代初官拜副行政署長,其中一項工作,就是與上司曾蔭權負責向英國及香港市民推廣居英權計劃;在主權移交前,更是兼任中英聯合聯絡小組英方組長,負責國籍及旅遊證件等問題,理論上是這個議題的專家,不過,她在影片中卻如是說:「凡是去過英國的人都知道,如果六個月免簽到期,只需要走過英倫海峽,到法國再回來英國,就再有六個月免簽,如何外交部長出手?」她更以外傭出境一轉再返港就有新一輪免簽證為比喻,試圖將藍韜文的計劃矮化為「與現今政策無異」。
如果信她,就真是被搵笨了。
要知道,英國政府不是省油燈,為防止外藉人士非法工作或居留,無論是否免簽證者均會被審查,包括了解來訪目的及停留時期、是否有足夠財力應付停留期間及往返費用,更重要是:最近十二個月內,在英國累積停留期間,有否超過六個月。
換句話說,如果以免簽證方式去英國,在第一次停留滿六個月後,短期內第二次入境時,海關將對旅客進行更為嚴格的入境審查,如非特別原因(觀光、遊學、傾生意一貫免談),不得在十二個月內在英國境內累積停留超過六個月,「到法國再回來英國就無問題」一說,並不成立,除非這趟法國「旅程」,也是半年。
然而,這都不是重點。如果有留心英揆約翰遜在《泰晤士報》的文章,以及外相藍韜文一向的說法,英國對BNO政策的最大可能(暫時只是可能)改變,其實是工作權(right to work)。葉劉不可能不知道,現時的BNO在功能上僅為旅遊證件,如要短期工作,就要申請Tier 5 Temporary Worker VISA,但如果政策一旦實施,手持BNO的香港人去到英國,將被允許申請工作或者學習,變相為申請英國公民身份提供途徑(path to citizenship)。
至於期限,除了是六變十二外,首相和外相都提到十二個月的期限是可續期或延長,約翰遜用renewable,藍韜文則稱extendable。當然,最終實施與否仍是未知之數,一切細節也有待敲定,但這個至為關鍵的可能改變,葉劉卻刻意避而不提,屬於最低水平的混淆視聽,難為有支持者大讚「你好有專業水平」、「普通人係好難知道這是事實,好多謝」,留言者真心膠,旁人讀起上來卻真心尷尬。
看政客說話,從來不要只看她說了什麼,更重要是,她沒有說什麼。抱持這種懷疑態度,才不會被人搵笨。
至於局勢未來如何發展?放長雙眼睇啦各位,就知道葉前局長有冇呃你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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