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哨後記20220427
吹哨後記20220427
想說距離1月底檢舉,2月中收到讓我暴怒的公文,罵人及向政風檢舉個資外洩,3月上旬收到政風回函表示個資部分會依規定懲處並加強教育訓練防範。今天想說打電話問一下國產署的承辦人,一方面想問占用情形調查的進度,另一方面也想關心一下懲處的部分最後是不是還是要基層扛。
占用的部分,承辦人說3月底有進行現場勘查,目前還在整理相關的資料確認占用的情形中,但因為時間比較久,很多事情還需要釐清,像是建築的時間點等等;至於占用海洋的部分,目前遇到的困境是那個堤防到底是誰蓋的還調查不出來,河川局回覆公文說不是河川局蓋的,縣府回覆說海堤歸他們管但也沒有明確說海堤到底是誰蓋的,所以很多事情還需要釐清,有具體結果會再用公文回覆給我。
至於個資外洩的懲處,承辦人無奈的說,前陣子召開考績會有請他去說明,下禮拜會再召開考績會決定懲處。我告知承辦人,其實我上個月有打電話請教你們政風主任,主任其實有委婉地詢問我能接受怎樣的懲處,我當下有向政風主任反映,一方面我沒有一定要誰被記過,我更期待的是這件事當作一個教訓,別再有下一個跟我一樣的人;另一方面即便要懲處,我不希望最後是小承辦背黑鍋,並向政風提到,其實當初承辦人有跟我委婉的透漏當初公文其實就只是要給我,並沒有要給其他受文者。
我也跟承辦人提到,2月時我打電話跟他的股長吵架時,股長有坦承是她加上受文者的,也有說她會把責任扛下來,另外我跟政風主任請教時,政風主任也有提到股長主動表示會把責任扛下來。
承辦聽到這裡,不禁歎氣說,股長對外都說會把責任扛下來,但卻在考績會前私下找他談話,要他以「剛到新機關,業務還不熟悉」為由,向考績委員說明及求情。我聽到這裡,就說「這樣股長不就是要把責任都推給你嗎?明明是股長要你加上其他受文者才造成個資外洩的,怎麼現在搞得像一切都是你的錯,她只是督導不周?」承辦無奈地說,「對啊,股長現在意思就是要把責任推給我,保她自己。」
承辦說,「前陣子考績會請我說明的時候,我有提到從公文的主旨其實可以看出來,「有關台端陳情本署...」,這其實就能看出來我公文本來只有要給你,但考績委員還是有疑慮。」我又問,你有沒有留你最初簽辦時的稿本,主管批改的紀錄之類的?承辦說,當初股長只有用鉛筆加上其他受文者,並用口頭交辦的方式要他加上,所以也沒有明確的紀錄是股長的指示。
最後承辦跟我說,「我記得2月那次跟你通電話時,其實只有委婉地說是主管要我加上其他單位的,我很感動你居然記得這麼小的一句話」,我說,就因為我曾經也是小承辦,其實我能聽懂你的意思,也能理解你的處境QQ。
最後我跟承辦人說,我不知道能怎樣幫上你的忙,但請你一定要主張自己的權益。我也不確定實際上可不可行,但還是跟承辦說我留我的手機給你,如果考績會上,譬如說考績委員要斟酌當事人是否有原諒這個疏失,我願意協助說明,或是如果有需要我再打電話跟你們股長吵架也沒關係。另外也建議承辦人,說就我跟你們政風主任談話的感覺,我覺得他是相對明理的人,或許下週考績會前,你也可以再跟政風主任談談,畢竟當初你們股長不也跟政風主任說她會扛下責任嗎?
最後只能說,股長真的有夠爛耶,當初還跟我說到什麼請我高抬貴手,說她當公務員三十年來都兢兢業業第一次遇到這樣的狀況真的是自己思慮不周,結果轉過頭還是都推給小承辦,真的是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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