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历史版本和 IPFS 入口查阅区,回到作品页
Lola
IPFS 指纹 这是什么

作品指纹

新闻里的人

Lola
·
我们既培养出了最可怜的新闻人,也培养出了最下流的新闻人。
在云里行走|Michael Highway

在年末的时候见识过“实名是惯例,化名是例外”的所谓行规,以及“记者发稿前不可以把稿子发给受访者确认,否则就是在写软文”等一本正经的业内科普之后,现在就要面对“作者是否可以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把他人一家的隐私都公开出版售卖”,这样残酷赤裸变本加厉的伦理情境,可怕的是这一切都实际发生了,有人遍体鳞伤,进而才引发讨论,且得不到任何公正。

《正面连接》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发表文章《罪名》,讲述“牟林翰虐待包丽致死案”,以受害人包丽朋友的视角(即受访者)展开文章,回顾和剖析了整个案件。该文发表后,收到受访者质疑:“采访人于友嘤(记者)在未经过本人同意实名下发表报道,联系后不愿删除重新编辑,电话也不接。”《正面》却给出解释:“作者(记者)在发表文章前两天并未收到受访者的化名要求。”

荒唐的是,因同情受访者遭遇而引起的对这篇报道的质疑,被普遍认为是审查的一环,《正面》在撤回文稿重发之后,反而收获了大量的同情与支持。我在新闻学院的大多数同学都反复转发了文章,他们认为“删除”,就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遭到了“审查”。

此后,另有文章陈述其他报道中受访者的相似遭遇。《正面连接》在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发表的《艺考日常里被遮蔽的性骚扰》,受访者曾收到记者传达的“编辑”修改意见:杜帮你调整束胸,他是怎么调整的,这个方便说吗?受访者选择撤回实名,或披露该新闻的生产过程,却受到阻碍。最终经《正面连接》主编“同意”,公开陈述了关于该新闻的争议操作。

我想这里的“征求同意”也是对媒体和记者的一种讽刺,你们站在更强势的一方,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征求受访者的同意。

该陈述继续披露了《南方周末》文化版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发布的报道《性骚扰、举报、刑拘,号称全国第一的艺考机构发生了什么?》,面对受访者的质疑,媒体方以“不应该质疑记者的专业性”和“稿件由两位记者分别操作”为由予以答复。这篇文章至今保留在《南方周末》公众号,并获得了“10W+”的浏览量。

2024 年 1 月 27 日,“小鸟与好奇心”出版的非虚构纪实文学《九路口》收到指控:受访者在接受采访后三年,都没有听作者提起过出版的事,作者用自己的视角罗列出受访者隐私并出版时,也完全没有告知或询问过受访者的意愿。当受访者看到这本书,“看到自己私人的经历,那些对他家人来说困难甚至创伤的经历,都被娱乐化、审美化地仿作一个故事,一个作品,被出版,被消费时,他感到无比愤怒。”

面对受访者希望撤回的诉求,“小鸟文学”以“2 万册书已出版,无法撤回”的现实情况为由拒绝了,并表示从他们的记者角度,理论上不需要受访者同意就可以出版他的个人隐私,更是强调他们拒绝任何形式的“新闻审查”。

给来自采访对象、受访者提出的质疑扣上“新闻审查”的帽子,也算是我国的一种特色了。因为在这个国家,最厉害的确实是“新闻审查”,人们最怕的也确实是“新闻审查”。这样一来,受访者无论提出什么样的质疑都几乎是无效的,因为它不会高于这个集体恐惧,人们还要嘲笑他的安全阈值过低。

但是什么样的出厂设置规定了我们的安全阈值必须是相等的,谁规定我们的恐惧只能有一个。为了诉说那个更大的恐惧,就必须要出卖个人无法诉说的恐惧,不惜将其曝露出来吗。而遭到质疑时,既搬出“行规”,又搬出更大的“理想”,将受访者当作“公义”的敌人,将受访者的负面意见情绪当作是“新闻自由”的敌人。这就是我们所追求的吗。

在这样的反复拉锯中,只能显示出新闻生产之恶,而不能履行报道发出时媒体所怀抱的那种道义,势必要完成对系统之恶的指控。反而只会让人想起来,媒体也是个系统,新闻生产的系统,记者、编辑、受访者都在其中运作,而受访者正是最弱的那一环。完成的报道正是对他肉身的穿刺与复制,再灌入恰当的新闻价值、公共价值,而他却连最基本的质疑都不能提。

在 2023 年 11 月 23 日,记者江雪关于《鲜花与诗流落何方?这一年,被抓捕的年轻人还好吗?》这篇报道的争议中,双方的分歧几乎不可调和,在回应中拉出更大的鸿沟。但我觉得不管你再谈什么大环境、集体恐惧、媒体的职责和功能,新闻审查对媒体的伤害等等,都不应该忘记,在我们的中国,什么都没有。

我们就连最基本的,在私人场所拍摄需要业主授权、采访个人以及内容涉及到个人信息或隐私,都需要当事人授权,要有标准文本协议可以签字生效……在中国,什么都没有。我们要的也仅仅是这么基础的东西而已。

但是变本加厉的情况是,北京的中学生可以用一杯咖啡换取小县城职高女孩的故事,将成果作为国外大学的课题申请。出版社可以出版一本采访过具体家庭的非虚构纪实文学,并表示没有义务告知受访者。

我们有些中国人,在国内可以随便拍街头,将镜头怼到小孩和女性脸上,几乎算得上是强暴。到了国外,就文明起来了,开始科普不能随便拍街头的路人,要给行人打码,尤其是不能拍到小孩。可是回来以后,照样用旧办法拍中国人。虽然不用特地解释,但似乎就是一副:此地有此地的习俗,别担心,中国人耐得住。

我想说你不能因为隐喻上讲中国人是奴隶,就也用对待奴隶的思维对待中国人吧。我们是在墙内,但我们也不是毫无尊严的傻瓜。我失去的够多了,维护一点也几乎是不可能。但你不能用“再失去一点”也无所谓来对待我吧。

很多事情,一旦面临审查、政权,面临那个更高的恐惧,好像它别的部分就不能再谈了,再谈下去就是审查的帮凶了。《隐入尘烟》也在这一环里,因为它遭到下架,你更不能说了,要讲之前你还得确保它能够被放到台面上,如果不能,你就必须先骂审查。你要忍着,直到公义降下。

但这是什么道理,亲爱的母亲,这究竟是什么道理。一定要那些被文字、镜头剥削的普通人变成冤魂,攒到数量足够多,汇聚成集体发出凄厉的惨叫:你怎么写我的,我想忘都忘不了。直到那时,才能善罢甘休吗。

我们对那些“不是自己的故事”,要有一点起码的敬畏之心吧,不管你怀抱着多么远大的理想,你都不是那个能够擅自支配它的人。写他人的故事,就主要是一种依靠掠夺吸食他人为生的写作,再远大的理想,也否认不了这个前提。至少,我们应该谦虚一点,有点羞耻心吧。

2024 年 1 月 28 日


CC BY-NC-ND 4.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