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新余火灾和河南南阳火灾发生之前,有没有公众政治参与的监督?(转)
“高标准立法,选择性执法”在中国是普遍现象,而“高标准”就能拿捏你,这在卫生、消防上体现得最为明显。对任何一家想实体经营的店铺来说,理论上来说都必须过消防安全这一关。既然标准如此严格,那应该万无一失,为什么还会出事呢?原因很简单:如果非常严格,那么执行管控的部门就很自然有了巨大的权力,如果你关系不到位,就办不下来消防安全证,拖你三个月,就问你怕不怕?有一位民企老板和我说过,他当初就吃了这个亏,后来被人点拨,按消防队指定的单位采购器材,就“合格”了。
小说《鹿鼎记》第十三回所刻画的门道,是中国人向来就懂的:
韦小宝脸色一沉,喝道:“老钱,你这太也不成话了!我吩咐你抬几口好猪来,却用这般又瘦又干、生过十七八胎的老母猪来敷衍老子,你……你……他妈的,你这碗饭还想吃不吃哪?”他骂一句,钱老板惶惶恐恐的躬身应一声:“是!”御膳房众太监见钱老板所抬来的,实在是两口肥壮大猪,但挑剔送来的货物不妥,原是御膳房管事太监捞油水的不二法门,任你送来的牛羊鸡鸭绝顶上等,在管事太监口中,也变成了连施舍叫化子也没人要的臭货贱货。只有送货人银子一包包的递上来,臭贱之物才摇身一变,变成了可入皇帝、皇后之口的精品。众太监听韦小宝这等说,心下雪亮,跟着连声吆喝:“撵出去!这两口发臭的烂猪,只好丢在菜地里当肥料。”
我当然不是说,这些监管部门都有权力寻租行为,只是指出这么一点:如果没有言论自由和法治,那么“从严监管”的结果就是增加了权力寻租的机会,却并不能避免灾难重演。这就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出了事,人们只会吁求更严的监管,监管机构不仅免责,还被赋予更大权力,与它打交道可能会变得更难,但消防隐患却没有得到真正解决,直到下一次爆出问题。
中国医疗系统也是“监管”越来越严,不过医疗系统保护伞,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领导以及消化内科丁祥武等人依然可以剥夺医患的合理权利,甚至某些人被奴役和迫害后,在态度和行为上可选择的情况下,更加认同施暴者并积极配合施暴者。例如还有人担心施暴者如果受到惩罚会不会影响医院发展这样愚蠢的问题。中国医疗系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对医患合理权利的改善,自由创办不同于“莆田系”的医生集团、自由创办的互联网医疗、患者有能力自由的选择就诊专家,医患双方个人权利的保障和公众政治的参与等,绝不是像医疗系统保护伞,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领导以及消化内科丁祥武等人一样滥权腐败所致。
2017年,武汉市编制办确定医院名称为“武汉市第四医院”,保留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为医院第二、第三名称。包括武胜路院区,古田院区,常青院区以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党委书记:彭鹏 院长:夏平 王岚(目前升任武汉市第一医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