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中教我的五件事】ep9.張愛玲小說集-《色戒》
一般人一講到張愛玲,腦海中浮現的不是在課本中出現過的〈紅玫瑰與白玫瑰〉,要不然就是因為李安翻拍之後大紅大黑的電影原型〈色·戒〉。
不過對小短老師來說,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張愛玲曾經說過的一段話:「人生有三大遺憾:鰣魚多刺,海棠無香,《紅樓》未完。」張愛玲對我來說一直是很偉大的文學家的存在,因為她不但可以創作,甚至在對於古典文學考證的這一塊也很有自己的一套。小短老師曾經買過《紅樓夢魘》一書,這本的難度是真的難啊!!
不過這個月,還是給自己一個機會,選擇了《色·戒》這一本小說集,想要從中再嘗試進入張愛玲筆下的魅力。
第一件:感情路上〈多少恨〉
人氣作家理專曾經說過一段話:有一種錯誤,是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這段話,看起來老生常談,但在人生當中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我們總希望可以把自己準備好,讓自己可以以最完美的的姿態,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但人生又怎可能這麼得順心順意呢?總是會有遇到了真的心動、想要守護一生的人時,發現自己並沒有那個條件去照顧他。
這篇的主角家茵原本只是希望去夏家擔任家教,幫忙照顧夏家的女兒小蠻。只是在夏家活動的過程中,開始接觸到了夏家男主人宗豫,兩人因為日久生情,逐漸產出了一些情愫,然而這些情愫在沒有發酵之前,挑戰一個接著一個到來。
一是家茵的老爸虞老先生,表面呈現出關心女兒,處處幫女兒做公關,實際上是希望藉由女兒攀附關係,進而可以讓他自己得到利益好處,甚至他為了利益,不惜出賣自己的女兒,在女兒不知情的情況下幫她答應條件,而且當女兒斥責他時,他還會技巧性的在眾人面前示弱,故意營造出好爸爸的形象,把壓力丟回女兒身上。讓原本已經身心交瘁的女兒面臨到的情況,更加難上加難。
另一個難題是宗豫的太太,雖然自己的身體不好,但畢竟當初結婚也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大家閨秀,卻在晚節的時候婚姻遭遇到了挑戰。聽到旁人閑言說到自己的先生跟家教老師牽扯,內心自然氣急敗壞,但考量到孩子,也為了自己的名節,甚至同意接受讓家茵進來當妾,等到她離世後再扶正,小蠻也能有個照應。
殊不知,家茵跟宗豫之間雖然互有好感,但卻仍未逾越禮節,無奈流言蜚語的傳播,為了自己的名節、為了彼此的解脫,家茵選擇了速速離開這個是非之地,快到連宗豫都來不及送她離開,最終只能看著她留下的物品空相思……
在這篇小說中,可以感到滿滿的無奈,以及任人擺佈的心酸。在小說的那個時代中,雖然雙方都有想要表露自己的心意,但卻處處受限,一下子是世俗禮教,一下子是旁人阻撓,搞到最後只能把心中的情感重新埋回心底,上鎖封存,就好像一切都沒有發生過一樣……
第二件:國仇家恨前的〈色·戒〉
這篇算是我很期待的一篇小說之一,因為電影的翻拍讓世人注意到這篇小說的存在,但當時對電影的討論幾乎都是在男女主角的演技上,所以我一直很希望能夠拜讀一下原著,重新回到文字中去體會那個時期心中的煎熬。
當我看完這篇小說後,真正的是對〈色·戒〉這部作品有了截然不同的認識跟體會。
在小說中,王佳芝跟易先生的互動,不全然是建立在性上面的,反倒是多了很多內心情緒的描述。寫王佳芝在等待時內心的焦慮以及顧忌,總擔心會不會因此被拆穿她特務的身份,也擔心自己真的陷入了這段情感之中,但是另一方面,對於有一個異性可以依偎,感到內心得到滿足。於是佳芝就一直遊走在天平的兩端,此時的她,就好像走在鋼索之上,一不小心就會粉身碎骨,要嘛他死,要嘛我亡。
所以當她帶著易先生到那間珠寶店時,即便是她設下的圈套,但是她卻懷惴不安。想要犧牲小我完成大我,但內心中有一個聲音希望能保存對於青春愛情的回憶。經過許久的拉扯之後,一個於心不忍,對他說了一句「快走!」,彷彿是對於這段感情的道別,也為自己的傾心盡了最後的道義,盡她所能的保護著心中純純的愛。
然而,對於易先生來說,佳芝可能也不過就是他的眾多紅粉知己之一,一名短暫的過客,喜歡時拿來溫存取樂,一但情勢改變,他也能立即揮之即去,並且能處理到船過水無痕,僅僅在回憶中留下短暫的一頁。
所以當他脫險後,他可以雲淡風輕的封鎖那個區域,並且用最簡單粗暴的方式,處理一切可能的後患。絲毫沒有猶豫,這個紅粉知己的存在與否,對他來說意義並不大,今天少了這個,明天依舊會有別的女人補上來。對他來說,這只不過是一個汰換的過程,甚至還可以把自己的行為美化成「無毒不丈夫」的英勇表現,正是佳芝喜歡他的原因。
看完這篇之後,心中有股說不出的哀傷。雖然每個人都有他應該盡得職責本分,但是在佳芝身上可以看到,即便任務在身,但她依舊存有「人性」的一面,也因為這樣的一念之仁,保留下了這段關係中的純粹;只可惜,面對到的是一個心狠手辣的狠角色,情感什麼的只是身外之物,那些都是閒暇之餘的休閒娛樂罷了。
兩相對照之下,更感覺佳芝的犧牲是何等的悲哀跟無奈……
第三件:對抗社會風俗的〈五四遺事-羅文濤三美團圓〉
羅跟密斯范(Miss Fan)的相識是在結婚之後,雖然彼此都有好感,可是在當時時空環境下,許多人是在沒有聽過「戀愛」這個詞之前就已經結婚生子,所以異性的好感也只能發乎情止乎禮。平平淡淡的散步、吃飯、一起讀詩,就已經是奢侈的享受了。
然而,隨著社會風氣的轉變,先進城市已經開始逐漸在流行自由戀愛,羅跟密斯范當然也不落人後,都希望自己的幸福可以掌握在自己手中,於是羅回家開始張羅離婚一事。離婚,在相對純樸的鄉村裡來說,簡直是聞所未聞,當消息一傳開之後,人人開始批判羅的行為,但他心意已決不肯動搖,眼見當下大環境上不贊成此事,他便先躲回自己工作的城市當中。好不容易過了五六年後,終於把這件事情辦妥了,正當他以為可以正大光明跟密斯范開始一段關係時,沒想到密斯范跟別人相親了!
羅一氣之下,也聽從他人的建議,去跟一個女孩提親,到後來也結婚了。周遭的朋友對於羅的行為感覺到詫異,覺得二人的關係不該如此,所以私底下安排了一次羅跟密斯范的會面,殊不知,這一見面之後,往日的情緒重新湧上心頭,羅重新愛上了密斯范,於是他開始著手第二次的離婚,人們對他的議論也從讚賞變成了輕視。
又過了好些年,第二段婚姻終於正式落幕。羅跟密斯范終於可以修成正果,沒想到,婚後的密斯范不如戀愛時想像的美好,也會出現許多不同的生活矛盾,生活習慣不佳、脾氣不好等等的行為逐漸展露。後來,羅無意間聽到第二任妻子在離婚後仍未嫁,於是與密斯范商討之後將第二任妻子接回來同住,後續也將第一任妻子也一起接了回來。
這時的人們,漸漸可以接受離婚的觀念,對於羅的評論也從非議變成羨慕,羨慕他可以同享齊人之福。
這篇小說叫做〈五四遺事〉,小短老師一開始讀的時候還不知道他要表達的意思,一直到讀了第二遍、第三遍之後,才發現張愛玲要諷刺的是當時五四新文化運動。在那個年代裡,西方的觀念開始進入中國,許多人還在新舊之間抗爭的過程之中,也誕生了像羅跟密斯范這樣的故事。
當雙方在對愛情還沒有更深刻的了解時,就輕易的進入了婚姻,又在對婚姻尚未負起責任之際,想要草草了結,去追尋所為自己的「幸福」。一路上,羅為了自己的幸福,經歷過了許多次的抗爭,耗費了十年左右的光景,最後才發現,原來追求的東西並不如想像中的那麼美好。
讀到後來,才懂叫做〈五四遺事〉的原因。
第四件:無風不起浪的〈浮花浪蕊〉
〈浮花浪蕊〉一文,寫的是洛貞在船上的過程中,回憶及看到的三段故事,分別是:范妮與艾軍、李察遜夫婦、哈利先生三對夫妻。
在這三段夫妻關係中,沒有一對夫婦的結局是美好的。每一對雖然表面看起來都光鮮亮麗,但是背地裡都各自有各自的盤算,夫妻之間也不是彼此都忠於對方,也漸漸地導致了三段關係的結局。而洛貞本人是沒有結婚的,她以一個第三者的角度,從旁去看到不同夫妻在面對到情感時的處理方式,也讓她漸漸有了對男性的鄙視。覺得男性對於女性而言,只不過是貪圖肉體美色上的享受,一但這個原因消失之後,就可以棄之敝屣。
「浮花浪蕊」這四個字,是出自於韓愈的詩中,「浮花浪蕊鎮長有,纔開還落瘴霧中」,原先講的就是一的花花草草,但後來這個詞被用來引申成為行為舉止輕佻的人,甚至現今有人借代為妓女。
所以我想張愛玲之所以會用這個詞當作這一篇小說的篇名,一方面除了符應裡面女性角色們的行為之外,更重要的是想要藉由「妓女」的意象,去凸顯男性對於感情中的薄情,進而對男性社會提出諷刺。
這種感覺就好像在社會新聞中,如果出現了性騷擾或性侵的案件時,一部分的人會直接將矛頭指向女性, 認為一定是女性去「引誘」男性,但殊不知這種事情是一個巴掌拍不響的。如果認為女性應該要負起責任的話,那男性是不是也應該要承擔起該負的責任呢?
於是張愛玲直接將篇名定做〈浮花浪蕊〉,藉由故事裡的過程,去凸顯出男性在關係之中的不忠與自私。
第五件:隱藏的花香〈鬱金香〉
故事的主人翁有三:同父異母的兄弟陳寶初、陳寶余,以及小ㄚ 頭金香。
雖然兄弟二人對於金香都有好感,但是他們對於好感的表達方式卻截然不同。寶余處處針對金香,讓她原本就是婢女的身份在家裡面更加的難堪,而寶初是真心相印,但兩人卻沒有太多的相處時間,因為寶余總會在不經意的時間點出來攪局。
而命運的作弄還不僅止於此,後來寶初被派到外地工作,當他再回來時,金香已經結婚了。婚後的金香,連寶初都差點認不出來,一切的情感,在還沒開始前就已經結束了。
在這篇小說中,看到了寶初跟金香曾經為了跨越階級的愛情想要付出一點努力時,到最後卻又敗給了命運,依舊臣服在階級下。
這篇的名字〈鬱金香〉,除了花的意思之外,某種度上來說是一篇對金香的哀悼之作,也是對當時的一種不平之鳴吧!
讀完這本書,可以感受到張愛玲在人性上描寫的功力之深厚,藉由許多的內心獨白、行為舉止,透露出了許多沒有說出來的事情,也讓讀者在閱讀的時候可以再多一層的思考,不會單單被行為的表象所侷限住,當瞭解了背後的原因之後,可能就會更多一分的體諒。
張愛玲果然是文學上的一個大家,在這本書中的作品可以看到許多的寫作風格,透過不同的敘事筆法,描寫出角色們的心理狀態,更多的是在大時代之下的哀愁與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