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凋零的国家
世人皆爱烟花之美,爆竹是我们文化里重要的庆祝。在我长大的那个小城,以前每逢元宵节,商场饭店老板们会赞助整夜的焰火,每家每户都会上街,绝不错过这场嘉年华。
但是,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和噪音污染,所以环保部门和卫健部门大概不喜欢;烟花爆竹仓储运输危险比较大,所以管生产安全的部门大概不喜欢;烟花表演带来的人员聚集,可能有踩踏的风险,所以公安部门大概不喜欢。烟花并算是一门巨大的生意,所以得不到地方上追求经济产出和就业的官员的强力支撑。当上人大代表的环卫工人也有话可说,事实上,大多数代表的提议,最多代表了他们的界别和职业,距离代表广泛的人民还有一段距离。话说回来,要代表别人,理解别人的利益本来就是困难的。
“今年春节期间,47岁的薛海英代表再次得到环卫工友们的拍手称赞。在她的持续推动下,天津市出台了一系列更为严格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举措,而她所工作的区域在今年春节期间,已接近于“零排放”。过去,每年除夕过后,薛海英和工友们都要花费多出一倍的时间清扫烟花爆竹燃放后的废物,而且居民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在大家鼓励下,薛海英连续几年提交了关于进一步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
《扎根在中国大地上——从基层人大代表履职看“中国式民主”活力》2017-03-12
各部门或者政策制定者,为了把考评目标做的更好,于是一致同意,将烟花一禁了之(现在好像回来点了)。不只是烟花,类似的情景比比皆是。比如监管方关闭一个资讯深刻扎实、读者广泛、但不见容于其反对者的自媒体;比如所有部门都可以以发短信给手机用户进行宣传说教,但忽视了人不被打扰的权利;比如教师一心只提高应试成绩,无瑕顾及学生的身心发展。人民的福祉、社会的发展、知识的累积,这种高层次的宗旨目标,对于决策者的工作来说,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共品“,提供这些公共品,对决策者自身的回报最多是间接的,但完成指标、通过考核、服从上级的需求是直接而迫切的。
但也不是没有转机。清澈的河道,在近年的环保改革前实属少见。但在建立河长制,权责清晰了之后,水体污染有了很大改善。再举一个例子,施政只看短期的痼疾,并不是民选政府之专利,各地地方政府的负债、非理性投资规模之大,足以说明此问题。如果有机制让官员为之前主政地方之投资与债务负责,就能缓解这个问题,最近也确实有官员为此而付出仕途代价。所以从乐观来看,似乎只要主官升迁或者部门绩效的考评之机制足够健全,容纳了各人各方面之所关切,先前被忽略的利益就能得到关照。
这当然是理想情况,要达成有几点困难。一是某种利益如何进入考评机制
如果一个小伙很喜欢看小姐姐热舞的短视频,他是否有机会、有空间、或者有脸面表达这个喜好。还是说什么是值得追求的东西,是已经被预先定义,不好商量的。
烟花之美,爆竹热闹的收益主要散落在千万居民个体之间,而不是集中在少数利益悠关方。所以难有人愿意出力会为这方面的利益鼓与呼,哪怕只是打电话写信反映。现实是,我们的发言和表达并不通畅。
政策制定者对于各种利益有自己的主观判断。比如,对生育的支持不够,可能有女性参政主政不够的结构性因素。
二是,如果一种利益难以考评,又该如何被容纳入社会政策和激励机制。更具体地说,如何让政策制定者愿意承担捍卫这种利益的显性成本,来换取相对模糊的收益,比如说公民的主观幸福感。
以公共卫生政策为例,减少染疫身亡者,是一个明明白白、易于衡量和理解、关乎民怨的硬指标。但如果防控强力会导致居民身心受伤,这部分损失是难以准确衡量和觉察的。一方面,最直观的指标可能是寻求心理咨询的人数,但一个人去心理咨询难以证明就是封控措施结果所致,不去心理咨询,也不代表一个人没有受到伤害。另一方面,心理负面影响是长期的,而不是当下一时的,并且散落千千万万居民之间。这样就导致民众心理的创伤难以追责于个体官员头上。而且,官员面临完成清零目标的纪律约束,和其职业生涯死活的强激励,也自然难以从这个角度考虑,探索公卫政策执行的怀柔方法。
所以我们看到现实中,公共政策往往大幅倾斜于完成可控可衡量容易讨论的目标,而牺牲难以衡量的目标,如果两类目标存在正面冲突的话。最清楚的例子,是经济发展,发展有GDP衡量,于是官员在GDP上狂飙突进,后来才发现这个独尊指标有问题。GDP也没有纳入家庭生产、灵活的非正式交易(帮邻居家孩子带娃)、无视了公园体育场这些公共设施提供的免费服务、还有污染对环境的伤害、非自愿加班对家庭生活的消解、只看总产出而对分配平等、社会和谐这些价值造成的挤占等等。
三是,一个主官或者机构或许可以同时考虑十个目标,兼顾发展、平等、和谐稳定。但大方向下的具体目标,或者成百上千小的利益,甚至可能是相互冲突的利益,如何进入到决策过程中?一个决策主体,统筹考虑的认知或者行政能力毕竟有限,只能抓大放小。
假设一个下级了解到某些细节的利益,比如精神卫生中心的工作人员,他发现烟花对治愈青少年抑郁有疗愈作用,也能缓解老人在节日里的孤独,他的这个发现,如何参与到上级的决策呢?
要不要有一个部门或者官职,专门负责满足居民的精神生活追求呢,如果是的话,那么是不是也需要其他几百个部门或者官员呢,这些部门遇到意见不一致时如何形成共识呢?
可能有几种方法来克服实践中的困难:
一是让难以度量的目标,变得更加好度量,比如对精神卫生加大投入,建立这方面的追踪调查。
再比如建立施政满意度的调查,或者分析社交媒体舆情,找到大众的需要,听取意见。在主官的激励机制里加入这方面的探索。
三是,让人大政协能更好地代表这些小的利益
但重要的是,让人说话,允许人们表达对各方利益的关切,允许各方利益相竞争,不让一部分利益挤占到
财新报道了过一个事情,疫情封控时期,舟山的渔政部门,收到了近海外籍船只的灾难求援信号,因为船上海员感染新冠生命垂危。两个规则在此对撞,一方面是事关亿万同胞的抗疫大局下的严格封控,接救船员会直接威胁到清零目标,造成巨大风险和潜在成本。另一方面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海事救援规则和不能见死不救的人之常情。在无所依靠的海上,船与船,海员和海员,他们得相互帮衬。
从报道里读不出施以援手这个决定是由谁在什么层级做出来的,是上面官员权衡后作了有担当的决断,还是基层先斩后奏见不得见死不救,我们不得而知。在体制内做事,不出岔子是利益和职责所在,而为了捍卫人性的价值,主动背负重担,需要巨大的道德勇气。故事很简单,报道也没带采访和细节,读着却觉得惊涛骇浪。
参考文献
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 by Mancur Ol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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