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Red
"WHO NEARS VERMILION BECOMES RED."
@Red 哥该不是因为朱砂而一Red成名的吧?!
显然不是,Red哥不爱打扮。仔细琢磨,也许是因为Elvish和Enthusiastic。
第一次遇见Red哥,是在@阿布拉赫 的文章评论区,那时候他就很淘气。淘气的人必定也很有趣,试图打开Red哥的马特世界,结果red了一大片。那花,那月,还有那黑夜守护,最夺目的还是Red哥的光头。议论别人的光头很不礼貌,但是Red哥不一样,自己议论,此时的我只是应声附和,哈!希望Red哥可以听到我的心声,秃出重围,red遍大江南北。
或许,两个同样淘气的人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吧?
Red哥对摄影的热爱超过一切,无可否认。证据自然是那花,那月,还有所有的是是非非。
除了摄影,Red哥对诗词也是另一种执着,韵味十足。"望月峯上望,嫦娥消瘦影。"、“眾生皆有情,心頭闌珊處。”、“笑時猶帶嶺梅香,此心安處是吾鄉。”
Red哥的热心肠人尽皆知。马特市随便一逛,总能见到一个熟悉而陌生的身影,那便是Red哥。Red哥算是我在马特市的第二个好朋友。慢慢了解Red哥的过程中,我成了Red哥小迷弟。
赏花易,辨花难。自花瓣、花朵、花梗、叶子到花色,无不是此中辨别之法。“公獅腳踏球,母獅有幼獅”辨石狮雌雄。学到就是赚到!哈!
年少的Red哥可以因为受到不公而据理力争,令我佩服不已。要说我缺的便是那一缕勇气,发声的勇气。
“有其父,必有其子”。听Red哥讲爸爸的故事,我深感敬意。对黑人由衷的热心帮助,在年幼的Red哥心里埋下善良的种子。这是执念,也是传承。
这是迟到的征文,望@Red 哥不要嫌弃,哈哈。反正我知道Red哥不会嫌弃,而且我脸皮够厚。想想我也是个淘气的人儿。理应以Red哥的光头为封面,可惜没有,先欠着吧,坐等一个Red哥的光头,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