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们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地方,也好
近日,英国伦敦有一面涂鸦墙,被人用二十四字标语盖掉了。肇事者(艺术家)后来把这事发到了小红书上,肇事者称,自己是在搞艺术创作。对于这件事,国内网友的态度呈现出了两极分化,一方认可肇事者的行为,另一方认为这是哪门子的艺术,分明是在搞破坏。
当然,这其中还有不少分支,有些人虽然认可肇事者的行为,但并不是从艺术的角度,而是觉得这个行为是扬我国威;而另一方也不怎么关注这个作品的艺术效果,而是对肇事者的行为进行政治或道德的谴责。
对此,我的观点是,首先,这的确是一件涂鸦艺术品,不能仅仅把它当成一种道德实践行为。我们不仅仅要从看待艺术的角度,对它进行讨论;也要从道德实践的角度,对它进行讨论。
从艺术作品的角度来看,现代文艺理论认为,一件艺术作品产生的一刻,就已经和他的作者没有关系了。这里的意思是说,作品独立于作者,因为当作者结束创作的时候,作品就已经进入了封闭的状态,作者阐释的权力已经结束了。正所谓一千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对于作品的解释权回到了读者的手上。事实上,国内之前也经常爆出关于语文考试阅读理解题目的争论,人们嘲笑语文考试的标准答案并非作者的本意,有时还会把作者本人拉进来一起讨论。但其实现代心理学已经告诉我们,作者本人在落笔的一刻,并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即使他以为自己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他也并不真的完全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他表达的意思很可能南辕北辙,而当作品作为一个符号开始流通的时候,会对应到各种各样象征意义的解读,随着文化、地理、政治制度和时代的变迁,解读也会不同。因此,这里的问题并不在于试卷的出题方是否还原了作者的本意,而是意识形态这个唯一的读者,利用行政的权力,淹没了其他读者解释的权利。
这会带来什么呢?首先,它会让这个国家的人不太懂得欣赏艺术作品。如果说观看的乐趣就在于解读本身,那么一个人从小失去了解读的权利,只会牙牙学语,长大后自然对于这类事情没什么兴趣,甚至产生厌恶。其次,人们会更加相信权威。因为权威意味着标准答案,标准答案即为正确,而“正确”在这个社会从小就和各种现实的利益挂钩。一个人只要不傻或者不太聪明,就会知道说出别人想听的正确答案,可以为自己带来好处。第三,这会使人变得武断。即使有朝一日,这样的人发现了这个社会存在的问题,他也会用一种武断地表述,来表达自己的解释,并用这种解释来淹没其他人的解释。这正是目前两极对立的观点中一些人的做法。
当然,这些人远远比那些站在权力脚下跳脚助威狺狺而吠的家伙们好的不是一星半点,也可爱的不是一星半点,甚至是一个相当脆弱的群体。这就牵扯出了第二个问题,与国内街头的二十四字标语比起来,我们可以用相同的眼光看待它们吗?
我认为是不能的。因为国内的标语是权力的作品,而伦敦的标语,(有可能)是权力意志的作品。这里的区别在于,我们每一个人都不知不觉地受到意识形态的操控,但即便如此,我们也能做出具有个性化的表达。伦敦的标语说到底,也是个人的表达,它只是把权力的作品原封不动搬到了伦敦,或者说,它只是在戏仿权力的作品。权力是不在场的。这就好比你在大街上喊出了一句苏联口号,如果你是在莫斯科的大街上,那么你就是在喊口号,而如果你是站在纽约的大街上,那你就是在讲笑话。一段文字本身并不能决定自己究竟是口号还是笑话,关键在于解读符号的象征秩序。
回到这部作品。它恪守艺术作品的本分,并没有言说其他说理的成分。只是把一个国内熟悉的场景,带到了自由的伦敦,因此产生了荒诞感。尤其是在那两个鲜红的“自由”上面,当它们出现在一张白纸上,而白纸几乎抹去了墙上无数人累积的个性化表达时,这个在道德上有争议的行为,本身也就成为了艺术品的一部分。它把解释的权力交给了世界,而在国内,你是不能对这二十四个字进行任何解释的(据我所知,人们已经开始了对这二十四个字的二创行为)。
最后说一点有关道德方面的评判。有些人认为,这个作品本身很好,但因此抹去了无数其他人的作品,是一种野蛮的行为。这一点确实无可厚非,而且以我个人的性情,也不赞成这种野蛮的行为,即便我前面说过,它的确产生了非凡的艺术效果。但是,道德的风险本就是该由艺术家背负的东西,历史上有很多伟大的艺术家,都是靠个人背负了巨大的道德风险,从而成就了伟大的作品。这一点,如果往深里追究,与耶稣基督的行为有异曲同工之处。
当然,并非所有好的艺术家都是耶稣基督,一个艺术家很有可能的的确确就是一个傻逼——说的直白一点,这位涂鸦二十四字标语的艺术家,有可能真的是一个小粉红,但他的作品或许真的是一部好作品。起码他让世界知道了,在距离他们只有几小时航程的另一块土地上,还有这么一个操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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