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小门:哲学社是用“事实”来撒谎,用“性骚扰”实行网络私刑的惯犯
本文经梁小门授权发到Matters上。
哲学社制造谣言,谎称我女朋友性骚扰(即D,哲学社“澄清文”中的群主女友,我是群主)。在我主动提供证据表明我女朋友没有性骚扰后,哲学社仍然不放弃、不撤回谣言,操纵和故意误导读者,放任网上针对我女朋友的羞辱。
一、【我女朋友(D)性骚扰了A了吗?】
没有。哲学社在他们文章中指控我女朋友性骚扰的部分是通过精心排布事实”来制造的【谎言】。
用互联网流传约瑟夫·戈培尔(希特勒德国的宣传部部长,纳粹分子)的一句话概括:“混杂部分真相的说谎比直接说谎更有效。”
在哲学社的造谣文中,A放出来我女朋友给她发的微信截屏,图中包含与性有关的表情包和字眼。在一篇指控性骚扰的檄文中,这些图片和字眼一下子就非常触发读者的反感,呈现的的确好像是我女朋友在开与性相关的不合时宜的玩笑,好像是不可抵赖的“事实”和“实锤”。但这是有语境的。
首先,A是一个成年人,双方没有权力关系。他们双方的微信聊天中,双方都多次开彼此的玩笑,当中也包含性的部分,但是从来没有超出两个自来熟的朋友之间开不合时宜的黄色笑话的程度。A不仅从来没有当面说不,而且她们之间的聊天通常都是她主动发起的,她也有主动开黄色笑话的时候。如果平时稍微看一眼她们的聊天记录,都会知道她们讲话就是这样互相欺负、没轻没重。我女朋友还经常跟我说,她又被A欺负了。A会常常嘲笑我女朋友"个子矮"和"没文化",并开玩笑地跟我女朋友说希望我们能快点分手。我女朋友常常觉得受了气跟我抱怨说她被霸凌了。
哲学社发布的证据里,包含A跟她的好朋友的聊天的截屏:"小门的女朋友性骚扰我!",A的好朋友的回应是:"天啊怎么会这样。"这一段话成为了我女朋友性骚扰的旁证,这张微信截屏成功地牵动了很多人的情绪,但是A的好朋友是不了解他们聊天的前因后果的。
如果她不满意,为什么不明说呢?她给哲学社的解释是“因为仰慕小门,碍于小门的情面不敢说。”
【这就是用“事实”来精心排布的谎言。】如果碍于我的情面,为什么A会常常在我面前,以及单独和我女朋友聊天的时候毫不留情地说我女朋友"个子矮","没文化","读书少"呢?为什么会在我女朋友没有主动说任何跟性有关的话的时候,主动多次讲述跟性有关的话呢?因为A其实从来不需要考虑我的情面,我在她认识我女朋友之前,就常常在她面前吐槽我女朋友。
这里补充一些背景,我和A一年前认识,因为对女权的认同和快速成为朋友,经常语音和视频。当她发现我女朋友和她在同一个微信群后,她非常开心地加了我女朋友。虽然从来没见过面,但是他们两个都是自来熟,所以她们彼此都会主动找对方讲话,十分热络。
我再补充一个常识:很多没见过面之间、没有在同一个物理空间的人微信私信聊天时,一般来说,如果跟一个人聊天感到不舒服,碍于情面的绝大多数人都是直接不回复,而不会常常主动聊天。
事实是,在我和A闹翻之前,A和我女朋友是朋友。我女朋友看到北美女权群在谈论A的事情,就提出说她觉得她在跟A私信接触时,有被A霸凌。
作为一个报复性的行为,哲学社第一次发布的文章里就公布了我女朋友的真人头像,并且对她们两个之间的事情夸大其词,让我女朋友成为众矢之的,也把我塑造成为了一个“包庇同性配偶性骚扰自己粉丝的女权主义者”。
哲学社发布的截屏中,还包括在看到A在朋友圈自述自己被70公斤的B性骚扰和霸凌,我女朋友回复了“fatass”。这句话非常不合时宜,A公布后被B看到,我女朋友也跟当事人道歉并获得了原谅。
我女朋友在看到那份自述后,是抱着关心A的心态去跟A聊天的,想着要用轻松一点的语气去调侃,不说这样的做法是否妥当,但是真的没有恶意。作为经历过性骚扰的人,我也在不断提高她跟性暴力经历者相处的敏感度。
另外,A的自述是屏蔽我的,所以我看不见,她也很明确告诉我女朋友不要让我知道。所以直到北美女权群里大家吵起来,我在隔天才看过她的完整自述,但当时当事人都已经退群。
二、【哲学社是用“性骚扰”和“女权主义”来订立秘密法律、实行秘密审判和网络私刑的惯犯】
为了自证清白,我把我女朋友手机里保留的从去年12月到现在的她和A的聊天记录全部发了给哲学社负责人(手机重置了,缺了大半年的内容,要不然一定会把每一条聊天记录都发过去)。我希望哲学社负责人能了解情境以作判断。
(我也愿意公开我手上有的聊天记录给所有人,隐去当事人身份信息,给大家判断)
但是哲学社负责人却说,看过A发的聊天记录,认为认定性骚扰没有问题。当我提出我需要一份A发给哲学社的聊天记录进行质证时,哲学社负责人用保护A的隐私的名义提出拒绝(我女朋友要一份她自己的聊天记录怎么侵犯隐私了?),同时他很诚心地询问:在美国法庭上,性骚扰案件的原告需要向被告律师提供所有证据吗?
我明确地告诉他是的,这是取证和质证环节。对于任何一个案件,尤其是性骚扰,事件发生的情境、语境、双方关系、性别、权力地位,都是决定性的考量因素。发色情图片并不天然等于性骚扰,这一种认定是反性和恐性的。但是在哲学社的人看来,似乎是只要看到了与性相关的内容,但是没有看到当事人的积极同意,便可以认定为性骚扰,这是对复杂问题简单化地粗暴操作。
他的诚心发问其实还暴露了他的缺乏经验和无知,我能理解,因为哲学社的大多数人都是18-20岁之间的年轻人。
但是就是这样的年轻人,家境优越,初高中就熟读许多欧陆哲学书籍,他们对自己有信心可以用女权主义来审判一切,定夺性骚扰。
之所以说哲学社是网络私刑的惯犯,大家可以参考这篇知乎文章:《关于海狸要求小野春风道歉的说明》
编者按:女权活动家吕频和住在纽约的公益律师梁小门最近正在遭受一波网络暴力,事情的经过如下:
微信群“北美中国女权群”中一个群友A指控另外一个人B,多年前她们十五六岁时,B对A进行了“性骚扰”。她要求这个人离开此群。并要求作为群友的吕频对此表态,吕频表示无法判定也无权操作。
B私下和公开道歉,并表示不愿退群。吕频和B协商让B退群并加入另一个微信群。B加入第二个群后,群内A的支持者将要求扩大为B不能和A的支持者在同一个群。A及她的支持者认为吕频无作为,包庇和纵容性骚扰。
吕频和“北美中国女权群”的群主梁小门花了好几天的时间与A及她的支持者们沟通。A的十几个支持者连续一整晚不断at吕频,吕频尽量回答TA们的问题,但最后其中一个支持者在群内对吕频破口大骂。
此后吕频和梁小门开了一个Zoom会议,希望沟通,但A及她的支持者们称其为洗白会。
有人将这个信息爆料给梁钰(姐妹战疫安心行动的发起人),梁钰在一个用政治立场黑女权之声(吕频作为创始主编的自媒体,2018年被炸)的微博下面评论称吕频包庇强奸犯。
此后微信公号Philosophia 哲学社发文《针对北美中国女权群事件澄清》称吕频包庇性骚扰。并称A遭受了群主梁小门的伴侣D的性骚扰,并暴露D的真人头像(其余人头像均被打码)。在梁小门和哲学社主动沟通提供证据证明D并未骚扰A之后,哲学社终于将D的头像模糊掉,但仍然称D性骚扰了A。哲学社文章阅读量近5万。本文是梁小门对哲学社的回应。
我看完这篇知乎文章都震惊了。他们既给自己立法、司法、还要求被指控的人进行自我执法。虽然仲裁团成员之一被discredit 了,他们还是可以事后认为这不影响案件结果,就是怎么样都是他们说了算,这是秘密法律(随着情况发生再根据当时定一个规则)、秘密审判、公开处刑,这样他们可以处理他们成员之间发生的任何私事,只要有人投诉另一个成员“不女权”。本质是一群十八九岁的特权阶层的年轻人之间的互相审判和内斗。
三、【哲学社网络私刑我女朋友的余殃】
过去一个星期,我女朋友看到微博上许多骂她的陌生网友,忽然对网络产生了极大的恐惧和不安全感,而且天天不受控制地哭。
因为惧怕人肉搜索,她关掉了她所有的社交媒体,而且还常常杯弓蛇影,看到邮箱、网络异常,就担心是哲学社的人干的。
这是典型的网络暴力受害者的表现。
其实不只是我女朋友。Saximore,哲学社的作者之一,因为自己的聊天截屏被公布,也紧张害怕到在matters上发声明。
在哲学社发布他们的造谣文章后,许多哲学社的作者都修改头像、昵称,删除社交媒体账号。至今都没有一个人承认自己是那篇文章的作者。
因为他们自己是网络私刑的惯犯,太了解这种不安全感了。微信说话也非常小心,非常担心会被其他人截屏,因为他们自己就是用脱离语境的微信截屏作为定罪证据的惯犯。
四、【我的诉求】
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