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首國】尼泊爾承認同婚 繼台灣後成亞洲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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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台灣之後,亞洲出現了第二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地區,不是外界猜測的日本、南韓或泰國,而是尼泊爾。這次是當地法院命令政府必須訂立同性婚姻的法律,算是遲來的勝利,因為十多年前法院早已頒布類似的命令,然而其後政府多次換屆,以致立法工作一拖再拖。到了今年,法院下令政府必須立即為非傳統異性戀的伴侶登記結婚,使尼泊爾成為南亞首個承認同婚的國家,在這個風氣較為保守的地區算是難得的喜訊。

撰文:Jeffrey

文字編輯:Jinner

繼台灣之後,亞洲出現了第二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地區,不是外界猜測的日本、南韓或泰國,而是尼泊爾。這次是當地法院命令政府必須訂立同性婚姻的法律,算是遲來的勝利,因為十多年前法院早已頒布類似的命令,然而其後政府多次換屆,以致立法工作一拖再拖。到了今年,法院下令政府必須立即為非傳統異性戀的伴侶登記結婚,使尼泊爾成為南亞首個承認同婚的國家,在這個風氣較為保守的地區算是難得的喜訊。

今年7月舉行的第5屆尼泊爾同志遊行。(圖片來源:Nepal Pride Parade Facebook專頁)

同性伴侶可「暫時」結婚 權利與異性伴侶無異

今年6月28日,尼泊爾高等法院法官Til Prasad Shrestha頒布過渡裁決,下令政府立即設立新的制度,為同性伴侶和非傳統異性戀的伴侶登記「暫時」的婚姻關係,同時必須修改法律,以容許上述的婚姻永久維持,而其權利將會和異性伴侶一樣。另一方面,法院表示如果要反對這項裁決,兩星期內必須提出,而實際兩星期內亦未見有人反對,換句話說,尼泊爾快將達到婚姻平權。

16年前法院頒令 今年裁決指不能再等

法院頒布這項裁決,事源是5月一班性/別小眾平權人士入禀,要求政府履行法院早於2007年頒布的裁決,當年法院命令政府組成委員會,修改法律,以承認同性婚姻。2015年,委員會建議政府「遵守平等原則,於法律層面上承認同性婚姻」;同年,尼泊爾頒布憲法禁止性別歧視,亦維護性/別小眾的權利。然而自2007年的判決後,政府多次換屆,亦未有着手執行裁決,法院因而失去耐性,下令不能再等新法例通過,必須馬上為同性伴侶登記結婚。此外,今年5月,法院亦下令政府必須承認一對同性伴侶在德國登記的婚姻,因此這次裁決可算是合情合理合法。

2019年尼泊爾舉行首屆同志遊行。(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平權人士同慶賀 美領事:尼泊爾是消除歧視先鋒

Sunil Pant是尼泊爾第一位公開同志身份的國會議員,亦是婚姻平權的推手。他指「很多人已經在慶祝了,還趕回故鄉拿證件結婚」。據他估計,幾個月內大約會有200對同性伴侶登記結婚。跨性別女子Pinky Gurung是尼泊爾性/別小眾平權組織藍鑽石協會(Blue Diamond Society)的會長,5月亦有份入禀。她說:「我想這項裁決顯示大家漸漸接納我們了。」尼泊爾首都加德滿都的美國領事館亦恭賀尼泊爾通過同性婚姻,指「如果連與愛人結婚的自由都沒有,那麼結婚的自由本身就無甚意義」。

反對者稱有違自然 平權律師指是權貴普遍想法

當然,有人贊成,自然有人反對。一些尼泊爾政客表示憤怒,例如影響力極強的前副總理Kamal Thapa在社交網站X(前稱「Twitter」)上寫道:「同性婚姻違反自然定律、社會規範和文化。」他續指「同性婚姻如果合法,會導致家庭混亂、社會畸形」。Sujan Panta是倡議性/別小眾平權的律師,他指不少「權貴階層」人士都抱有類似的想法,還說:「他們大部份人都覺得同性婚姻有違自然,不過有了這項法令,尼泊爾已經向同性婚姻合法踏出了第一步。」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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