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腦裡都有一個「自我辯護」律師 |《錯不在我》|眾讀PopRead
今天你上課遲到了,去到學校,老師問你:「小明,怎麽遲到了?」你腦裡馬上閃過昨夜兩點鐘還在打電動的畫面,然後你對老師說:「鬧鐘沒響。」雖然你知道是你自己沒設鬧鐘。「就是睡過頭了,是不是?」老師問你。「不是不是,是鬧鐘沒響讓我晚了起床,剛才路上也有一點點塞車。」雖然你知道平時這時間路上的車會特別多。「原因就是你睡過頭了?」老師把語氣加重。「不是不是,鬧鐘沒有響,加上塞車,還有沒吃早餐,氣力不繼,走路特別慢,才會遲到的。」你想不到自己居然會說出「氣力不繼」這個成語。這時候老師的終於忍不住爆發:「明明就是你睡過頭,要你承認很難嗎?」聽到這句話,你只好低下頭,嘴裡繼續說著:「鬧鐘就沒有響啊……」語氣甚為屈委。
以上只是瞎掰出來的故事,不過故事裡的「小明」在現實世界中不難找。
幾乎每個人都會為自己貼上「好人」標籤,我們也相信自己所做的是好事。但是,人生最無可奈何的就是但是,你的行為與「我是好人」理念違背的時候要怎麽做?直接承認自己做錯嗎?NO!你腦裡的辯護律師會為你找說詞,證明你自己沒有錯。小明動手打大雄(抱歉了大雄,你在被打方面實太有名了)被老師逮個正著,老師還沒開口,小明馬上說:「是大雄先動手的。」你的辯護律師實在太厲害,不用一秒就為你找到了開脫的理由。當然大雄的辯護律師也不是蓋的,馬上回擊:「我沒有!只有他在凑我,我連還手的機會也沒有,不信看CCTV啊。」大雄是會講英文的。你的辯護律師又跑出來了:「他不是剛才打我,是昨天晚上踢足球的時候特意撞我。」大雄再說:「我昨天連下場的機會也沒有!」「你就是因為沒有下場的機會才來撞我。」反正無論大雄怎麽說,小明的辯護律師都會用盡方法為小明脫罪,好讓他心安理得。
但小明如果當上警察的話就糟糕了。不妨想像以下的對話:
「大雄,是不是你綁架了小夫?你不用裝,我就知道是你。」小明用很肯定的語氣向大雄說。
「我沒有啊。」大雄說。
「昨天下午小夫跟你吃過飯,晚上就收到了綁匪的電話,不是你還有誰?」小明再說。
「我經常約他出來吃飯啊,又不是只有昨天。」大雄再說。
「你就是為了綁架他,才每個星期都約他出來吃飯的,你知道他是有錢人。」小明說。
「很多人都知道他是有錢人啊,胖虎也是啊。而且胖虎家最近好像有財務危機,怎麽說都是他的嫌疑比較大吧。」大雄說。
「我勸你還是誠實點認了吧,再拖下去對大家沒好處,簽了它,你就可以喝暖吃熱,不用天天被我招待。」小明誘惑大雄。
大雄已經被小明連續盤問了二十四小時,身心俱疲,現在的他只想好好休息一下,在這種渴望下,他簽了,終於可以休息。接下來大雄就被帶上法庭,無論他怎麽否認,還是被定罪了。
到法庭看審判的還有出木杉,他知道小夫失蹤後胖虎一直沒有現身,於是到胖虎家查看,結果真的找到了小夫,也報了警,把小夫救了出來。
小明會把大雄放出來嗎?不會。「犯人肯定是大雄,我是不會冤枉人的。」就算所有人證物證都指向胖虎,小明還是相信大雄是犯人。只因為小明腦裡的辯護律師為了維護小明的形象,可以無所不用其極。
你以為只有小明有辯護律師嗎?不,我們每個人都有。幾乎所有人都想維持自己的「道德」形象,換句話說就是「我的價值是對的」。而這個「對」的形象不能被打破,否則晚上會睡不著。為了自己的睡得著,扭曲事實也不難見了。從新聞上可以看到不少政治人物、跨國公司的主管都會用「自己的角度」解釋事實。不要小看為了維護自己信念所付出的成本。比如有男生認為女生就是不會讀書(有見過這種人),有女生升讀大學,他會說,女的作弊。問他證據,他又會說:「就是因為很會作弊,所以沒有人發現,否則她不能考過的。」反正最後指向就是「個人信念大於事實」。
當然,不是每個人都這樣,有人不會盡信自己的辯護律師,以事實為依據,發現有矛盾時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
那我們要如何避免辯護律師經常衝出來呢?就是不要輕易下結論。下了結論發現是錯了,要改就很難了。與其這樣,倒不如不要輕易下結論。特別是在沒有排除其他可能性的情況,更不要隨便結案。你怎麽知道作案的是大雄不是胖虎?除非你把兩人都查了,才能比較。
想了解人為了維持個人形象與價值觀會如何瘋狂的扭曲現實,請直接看書,看完之後或許你覺得:「不要小看人類的愚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