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铁链女事件看中国人的残暴史(5)现代中国社会中的残暴行为
6. 现代中国社会中的残暴行为
下面大致以时间为序举出一些中国从二十世纪中叶到现在的一些残暴行为。一方面由于篇幅所限,一方面由于有关的资料较为丰富,本文对这些事件不展开叙述。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其中引用的参考文献。
(1)秦牧在散文“私刑·人市·血的赏玩”中载:“一九四三年同一期间,广西省良丰有埋婢案,桂林有医院职员踢死工友案,青年会职员吊打童犯案,偏僻县份有活埋女教师案,福建省南平有虐杀童养媳案,陕西宝鸡有鸨母戮毙稚妓案,恩施有锥刺棒打妻子、撒尿迫饮的虐待案,四川成都有经理踢死女工案……这些私刑案件,如果大家并非健忘的话,一连串想起来,真要以为我们今日是生活在‘活地狱’的境域内了。……我所知道的中国民间的私刑真多,有些地方捉到深夜走进菜园盗菜蔬的人,是把他的脚筋割断,使这小偷终生成为残废;有的地方,捉到通奸的男女是把这两个人捆在一起,装入猪笼连同石头一起沉到河心去;北方的妓馆,有所谓‘雨打梨花’之刑,把猫放进稚妓的裤裆里,束住裤管,然后鞭打一场,让猫儿抓破稚妓的周身皮肉。在一些比较偏僻的区域,有吃仇敌心肝的风俗,湘西据说就有这种情形,沈从文还有声有色地把它写进小说。幼年时,我也曾听过杀了强盗把他的心肝炒熟送酒的惨事。奇怪的是这些惨事,连善良的乡下人眼里也视若寻常。譬如沉‘野鸳鸯’,割小贼的脚筋等事,几乎很少村落有人敢于挺身反对。”【27】
猫在情急之下会伸出利爪乱抓,抓到人的皮肤上时每个伤口都可深达数厘米,何止是作者说的“抓破”。中国人施用权力时展现出的聪明才智在这里一览无余。
(2)长春围城。龙应台记载: “长春围城,应该从一九四八年四平街被共军攻下因而切断了长春外援的三月十五日算起。到五月二十三日,连小飞机都无法在长春降落,一直被封锁到十月十九日。” 【28】围城期间,城外的共军不许百姓出城,以让他们返回城中继续消耗粮食。城内的国军也不给百姓粮食,并且到后来不许出城的百姓回城,于是百姓被困在两军之间的地带。“这个半年中,长春饿死了多少人?围城开始时,长春市的市民人口说是有五十万,但是城里头有无数外地涌进来的难民乡亲,总人数也可能是八十到一百二十万。围城结束时,共军的统计说,剩下十七万人。你说那么多“蒸发”的人,怎么了?饿死的人数,从十万到六十五万,取其中,就是三十万人,刚好是南京大屠杀被引用的数字。” 【28】
(3)土改。1950 – 1953年。“据有关专家保守估计,当年的土改杀死了200万‘地主分子’。一位美国学者甚至估计有多达450万人在土改中死亡。”【29】 许多“地主分子”遭到的酷刑的残酷程度不亚于前文所列的晚清种种残暴行为。
(4)反右运动。“在那场比秦始皇焚书坑儒远为酷烈的运动中,被扣上「右派分子」、「中右分子」、「极右分子」、「右言分子」、「疑似右派」等各类「帽子」的,共约一百十万人。此外还有六十万工人、店员、农民等被打成「反社会主义分子」和「坏分子」,十万人因发表「右派言论」引致成各色「分子」,共一百八十万人,「未戴帽而受处分」者还不在内。”【30】这些人被羞辱、剥夺事业前途、关押、饿死;其中一部分人被枪决。
(5)三年饥荒(1960 – 1962年)。关于这个话题的研究和论述很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杨继绳的《墓碑》。【31】
(6)文革(1966 – 1976年)。对这段时期的残暴行为的记录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王友琴的《文革受难者》【32】和郑义的《红色纪念碑(文革广西吃人狂潮)》【33】。
(7)当代的不时见诸新闻、纪实报道和社会调查报告的暴力民族同化政策、暴力强制人工流产引产行为、民间暴力催债、监狱暴力、将儿童拐卖打残之后强迫沿街乞讨、割取囚犯和儿童器官等事件。
比较这些残暴行为与清代的残暴行为,可以看到许多相似的场面,这就是民族文化的相承性。
有些旧时的残暴行为在当代有所改变,如杀婴现象在当代已经几乎绝迹。这是由于价值观的演变:在当代中国的主流价值观看来,活产下来的婴儿与成年人有同样的生存权利。但计划生育时代的强制大规模人工流产,尤其是妊娠晚期强制引产的行为,也可以说是古代的杀婴现象延续到当代的一个变种。另外,这种残害生灵的做法从民间行为变成政府行为。
一个社会能容忍大规模的暴力行为,是因为这个社会的成员对暴力的受害者缺乏同情心。近日,在俄罗斯大举入侵乌克兰,乌难民大量涌向邻国之时,中国的网上出现了要收留乌克兰美女难民的帖子,外卖商家在同一个菜单上供应着俄罗斯水饺和乌克兰水饺,好像是在俄乌足球赛的观众席上售卖零食。这些都是同情心缺失的例证。
在华人之中经常听到的甚至有些似乎充满正义的话也暗藏暴力倾向。近日“老坛酸菜”被曝出卫生问题之后,一位北美华人说:“这些黑心商人,不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眼里啊。你把人当畜生啊?!既然是这种假冒伪劣产品就不要拿出国去丢人现眼,太丢人了!这种黑心商人就应该拉出去枪毙的!”【34】事实上,在中国现代的多次政治运动中,许多罪远不至死的人、甚至无辜者正是在这样的貌似正义的“审判”中被“拉出去枪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