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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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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白,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

貝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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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直接說出口,我怎會知道你喜歡我?


表白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
成年人需要的是誘惑。

噢,是這樣嗎?


3 句表白對答﹕S.A.J

日劇《四重奏》中談及到「表白」,說到「S.A.J」對話形式。

這一幕幾乎純對話的戲談到被不喜歡的人表白,最終只會落得 S.A.J 這個對答的下場。(S.A.J 就是三句日文第一個字的拼音字母)

S — 好きです

甲方直接的表白﹕「我鍾意你。」

A — ありがとう

乙方禮貌(無奈)的回應﹕「多謝。」

被不感興趣的人告白,就只能這樣回答吧?

這樣不算是一個回答?那又可以怎樣回答呢?

人家鼓起勇氣,直接說出喜歡你,如果直接回答說不喜歡對方,也太傷對方的心吧?

所以只能回答﹕「多謝。」

J — 冗談です

甲方收到「好人牌」,於是一個轉身射個三分波﹕「講笑咋!」

有了這個「J」(「冗談」即開玩笑,唔係香港人講嘅「J」),就當自己沒說過「S」(「好きです」即喜歡你)。

「我鍾意你」、「多謝」、「跟你開玩笑!」

真的一個轉身就可以射個三分波?真的說完能當沒有說過嗎?(做完都可以當無做過啦!)

是呀,我們做人不就是這樣嗎?

假裝事情沒有發生過,然後如常地過日子。

(唔知點解,寫到呢句,我諗起香港,無論出面發生乜事、有幾多不公義,香港人最緊張嘅都係返工,然後如常過日子……我希望唔係咁。)

這一幕,總的來說﹕表白是沒有意義的。


表白,有需要嗎?

「你覺得需唔需要表白?」

「需要呀!」我回答,很直接的反應。

細心想想,被不喜歡的人表白,除了虛榮感,別無他物。

但之後可能留下一團團尷尬氛圍。

我沒有特別喜歡這種被愛的虛榮感,我也怕被不喜歡的人喜歡,心裡會有負擔,很怕辜負別人的好意。

我想我只是需要我喜歡的人向我表白吧!

我不喜歡的,我寧可大家都 stand behind the yellow line,不要越界,我會是個很好的朋友。

信我,I am a good friend!(反而未必係個好女友)

被不喜歡的人表白,只會徒增尷尬和壓力。
但如果兩個人都喜歡對方,又何須要表白呢?

有些人可能需要表白

我可能也需要。

這方面比較遲鈍的人或者也需要。

我自小和哥兒們一起長大,本身我對男和女的看法就是世界不是男就是女,「男人和女人可不可以做好朋友」這種議題從不曾在我腦袋裡出現過,因為從來男男女女都可以是我的好朋友,沒分別。

而我一直對相熟的朋友都是坦蕩蕩的(我講交心嗰種,有着衫嘅),一樣的真摯熱情,一樣的不拘小節,唯一不同就是跟男性朋友會保持適當的 physical distance,盡量避免有過界的身體接觸(基本吧?)。

就是這個「人設」的前設,我很少意識到別人喜歡自己,我沒有那種自作多情的自信,我只會相信那些只是作為朋友的喜歡,並無男女之情(或女女之情)。

對一半,錯一半。

固然我有很多對我沒特別想法的異性好友,但亦有一些原來是「但願不只是朋友」,我往往後來才知道,或永遠不知道。

還記得中五紀念冊上(而家啲同學仔仲有無紀念冊㗎?),有位當時坐在鄰座的同學甲寫下:「我之前都有喜歡過你」之類的說話(好青澀𠻹!)。

「吓?你有喜歡過我嗎?我為何完全不知道?」(條件反射直接問出口)

「有的,其實有的⋯⋯」

我也喜歡他,但就是純粹好同學那種。對於他這遲來的表白,我們也沒有尷尬,可能已事過境遷,中四五兩年一直關係不錯,不過升中六後再不同校,也沒有特別聯絡了。

另一位同學乙,中三時曾經很混熟,經常幾個同學放學後來我家,還是他教曉我打麻將,也經常會和我通電話,閒談或談功課也有,當年算是很投契的好朋友。

然後中四五六七,我們都保持友好關係,但已不如從前那麼 close 了,我之後也沉迷拍拖,沒太多時間社交。有一天,他這樣說:

「我那時喜歡你的!」

「吓?有嗎?大家這麼熟絡,為何不說?」

「我以為你知道!我見你沒有反應就作罷,做朋友算了!」

「你有喜歡我嗎?我真的感覺不到⋯⋯」

「你就是沒反應!」

因為我真的不知道,也沒想過。

我不是派好人牌,這男同學以中學女生的眼光看是條件不錯,高大靚仔、風趣幽默、品學兼優。如果他有表白,或者/應該/有機會/可能會搶閘寫入「史冊」變初戀。但他沒有,我又無意識,於是然後也沒然後,大學也是一同入讀中大,但我主修拍拖,專心鑽研,所以也沒有跟他再有甚麼聯絡。

其實他們為甚麼要事隔良久仍要告訴我曾經喜歡過我這個真相呢?

一直做朋友,不說出來不好嗎?雖然說出來也不影響甚麼。


不會自作多情去做夢

原來很多時候我也是後知後覺。(我平時醒醒的!係有時十下十下)

我並沒有被愛的自信。

作為朋友,我有很多朋友很疼愛我。

但作為一個女人,我並不覺得有很多男人喜歡我,不應該自作多情吧?我不敢胡亂猜測別人喜歡自己。

我其實很怕有些女孩子整天在說(其實係曬命)有那誰那誰又為她做了甚麼甚麼,那誰那誰又送她甚麼名貴禮物,然後臉上掛着一副「娘娘相」(即姣樣)。

自己不喜歡的人為自己做那麼多事、送那麼多禮物,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不會覺得浪費別人時間、心思、金錢嗎?最重要一點,對方明明不是自己喜歡的人,這樣會開心嗎?(所以我話做娘娘要相當厚面皮)

很沒良心吧?又很浪費時間。

愛情裡,我只想我愛的人對我好。

其他人的好,只會令我感覺虧欠及歉疚,我既不愛你,還可以用甚麼來答謝你的好意呢?「A」吧!ありがとう,多謝。沒有了。

因為沒有被愛的自信,對異性亦無特別的敏感,所以我認為自己是屬於需要被表白的人,應該說我要這樣才會明白,不會懷疑,不會表錯情。

我只是需要我喜歡的人向我表白。

成年人的表白

對我來說,表白的意義是在於避免誤會,由於我的漫不經心、率性隨意與後知後覺(等同遲鈍嗎?),所以我才會說有需要表白。

我是那種你不明明白白讓我知道,我是會一直也不知道的人。(睇下嗰兩位中學男同學就知)

但成年人的表白,也未必是要明明白白說一句「I love you」才算數吧?

表白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成年人需要的是誘惑。

或者也是。

即使需要表白,其實也有很多方法去表白。

「表白」不一定要直白如開口說一句「我喜歡你」。

兩個人之間且進且退的曖昩,互相探索對方的可能性,中間也有很多線索讓你知道對方的心意。

一個在誘惑,一個在被誘惑,甚至是反誘惑,就是這樣地表白了。

不過呢,也要看人種(我講性格同腦袋嗰種「人種」,無種族之分),如我這種人,我未必一定能弄清楚曖昧背後的真正心意。


相愛後更需要表白

我覺得相愛後的表白更重要。

兩個人有緣分就自然會走在一起,所有擦身而過的愛情都是有緣無分。

但走在一起之後能否一直走下去卻不是等「緣分到了」就行,而是要用心澆灌、施肥、光合作用等等才行。

兩個人能不時互相肯定其實很重要,特別對於缺乏安全感的人,如我。

你不告訴我,你不讓我切切地感受得到被愛,我是會滿心疑慮的。

當天你說喜歡我,但不代表一年後你仍喜歡我。

事實不是如此嗎?

我們都不過是渺小的人類,每日面對各種轉變時,自身心思也會有很多變化,誰能擔保當初的「喜歡」一定會昇華到「愛」,而且永遠不變?

不時提醒一下對方我仍愛你也不是甚麼壞事吧?

如果連這個也懶得做,會不會其實自己也真的在不知不覺間不再愛了?

每個人有不同的 Love language,用適合的方式去表白吧!

清清楚楚讓你愛的人知道你愛他,不是很美好的事嗎?

如果想得到一個人要努力,那麼想一直留住一個人不是應該更加努力嗎?

為何我們總是傾向得到了就不懂珍惜?

我懂,因為人類真的很可惡!

CC BY-NC-ND 2.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