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报道视角单一化的危险(09年9月)
时代周报: http://www.time-weekly.com/2009/0924/yMMDAwMDAwMzgyMw.html
9月15日,广东某电视台“九点关注”栏目,报道了警方在深圳市龙华区的"红灯区"的执法行动。主持人称,这一臭名昭著的红灯区,经过警方的执法,发现卖淫、嫖娼、吸毒,样样俱全。
镜头跟随警方的行动,没有发现任何正在进行性交易的人员。节目却称,“经过警方前后围剿,抓获卖淫女及老鸨,共14人”,其中一位被抓获的妇女自称是过路人,仍然被警方厉声要求抱头蹲下。整个经过没有显示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说明当事人卖淫,节目的证据则是事主的一条手机短信:“老板有新鲜货吗?”节目即将进入尾声,警方的行动遭到当事者的质疑。有十多名涉嫌同性卖淫的男子被警方从出租屋内带出,其中一人不愿意低头蹲下,质问同伴:“我犯了什么法?我又没有犯法,你们为什么要低头呢,你们犯了法了吗你们?”
很遗憾,节目中没有看到对警方的执法过程作出任何质疑。警察是否有权力随意查询路人的短信?警方执法过程粗暴(破门而入),是否有当事人受伤?如果有人受伤,警方是否负责?派出所所长李勇称他们多次进行打击,如果警方经常开展类似的捕风捉影的粗暴行动,是否涉嫌扰民?这些让普通市民关心的问题,节目没有关注,仅仅是挥舞道德大棒,对当事人进行批判。还对那位敢于质疑警方行动的市民给予“龌龊”的侮辱性评价。
可以看出这是一档热衷于道德批判的节目。道德批判的利好是,吸引观众眼球的同时,凸显出自身正义凛然的公众形象。但不免让人产生疑问,作为有公共影响力的媒体自身应该遵守怎样的职业道德。如果媒体不偏不倚,给双方以表达看法的机会,是为一般性公正,显然节目没有做到,并且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
节目播出后,被东方卫视、新浪等电视网络媒体纷纷转载,当事人的生活已经受到严重的侵扰。那位敢于质疑警方行动的市民已经向警方和媒体进行投诉,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回答,并且可能对此事提起法律诉讼。希望这一次,媒体能从中得到教训,在痴迷于道德批判的同时,自问是否做到了媒体应有的公正公平,反思自身的职业道德是否经得起大众的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