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完美受害者”到“完美示威者”

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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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双标真是厉害啊。

某些人一边坚持,在觉得被性侵的时候应该立即反抗,积极求救,甚至一定要使用暴力,不然就有可能是合意性交,没准还很享受;如果事后反悔好大概率是仙人跳,甚至性工作者价钱没谈好——在某些文化里,女性针对性行为的表态被信纳为NO MEANS YES,而某些人却觉得好合理。

可是这些人一边又坚持,示威一定要和平理性,不应该造成其他人的不方便,更不能使用暴力来表达诉求?那按照同样的逻辑,不通过影响他人来吸引关注,怎么是证明示威者是真的对于公权力的作为感到不满呢?不采取暴力手段对抗可以合法使用暴力的国家机器,怎么证明示威者是真的想要提出抗议呢?没准他们只是约好坐在公共地方休息,或者一起穿着类似的服装去散步呢?亦或者,只是想博关注的“废青”在进行某些行为艺术呢?

看起来,现在不仅是想要完美的受害人了,还想要完美的示威者;可是从六月至今的两个多月,这几十个日日夜夜,这上千个小时,又怎么可以用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去脉络化?

一早起来看到墙内一堆SHAME ON HK,就因为示威者不够合理非;即使警察已经承认栽赃嫁祸了,即使独立调查委员会的成立遥遥无期。只有完美的受害者才值得同情,只有完美的示威者才值得支持,这种预设合理吗?

有感而发,“某些人”的表述不针对任何人;我最遗憾的是,家母是这些人之一。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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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芳人文社科愛好者&公民抗命支持者。出生成長於家國同構之地,卻自詡為世界公民。有幸深刻體會到社會不平等,期待自己餘生都是反對「差序格局」的理想主義者,期待開放包容的社會和公平合理的制度,期待所有人都能獲得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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