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寫「七日書」|十一月五日:只是想想而已
我一時之間很難針對「不爲人知的精神世界」這件事發表看法,需要是不被人之,又必須讓親近的人感覺到「訝異」,難道只剩某些作奸犯科的慾望可以分享了嗎?好比:「其實我想要把每天刁難我的上司剁成肉塊,丟到荒郊野外去給野狗啃食。」這樣的慾望?
請別驚慌,我只是開個玩笑、舉個例子。
我的意思是,既然不是什麼大秘密,又何以「不對人說」呢?況且就算是想把人切成肉塊去餵狗(可憐的狗),這樣地又生氣又衝動的一句話,其實也算是一種生活壓力的調劑與對討厭人事物的一種「口語上的報復」吧?
畢竟真的要做的話,那可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呢!哈!
太多細節要好好周全計劃,包括要怎麼把這討厭的上司誘拐出來,在安靜的地點並一對一,還要確保對方沒有防衛能力。接下來又得面對「該怎麼殺死對方」的問題,拿刀捅會有大量血跡,滅證上十分困難,勒死對方也許是個好選項,但想到接下來面對分屍的問題,就開始困難起來。要是對方的體型與我相似,都是重量級的份量,那要怎麼把切開的身體處理掉。
欸?!我怎麼越講越來勁了?我只是假設啦!假設!
我不會承認我想過這些內容,也不會說我現在還停留在「可以寫出來」的部分,我接下來可沒有想過把肉塊燙熟後放入真空袋裡面,塞到行李箱裡面的滅證手法,也沒有想過要帶去家族持有的那塊偏僻林地裡面棄屍。
欸?我都說完了嗎?
那麼剩下的那些血水要怎麼樣擦拭才可以毫無痕跡,我想我可以好好做些研究,讓人完全察覺不到這些異狀。要怎麼在搭乘電梯時,假如與鄰居相遇,要怎麼說明自己家裡傳來大量的血腥味?要怎麼說明才合理?
要怎麼面對這位上司家屬的質問,還得要怎麼在事跡敗露後死不承認,我要找哪一位律師幫我辯護,最後還有如果在走下警車時,記者不斷問我:「你為什麼要把人分屍?」我該怎麼回答。
我想我應該要把安全帽的前檔打開,對著鏡頭微笑,說:
「因為這個渾球每天都要我去茶水間,讓他踢我的下體取樂,並把所有工作都甩給我,還要我把薪水都給他,並在需要時當性奴取悅他,我忍無可忍才準備了最適合他的死法,讓他成為一坨肉塊,變成世界的養料,那是最適合他的樣子,可以成為一坨屎,那就是他對這個世界的貢獻。」
我好快樂,我在電視上笑得好燦爛。
啊!我只是想想而已,想想而已。
如何?你有對我的內心「不為人知的精神世界」感到驚訝嗎?如果有的話就太好了,如果沒有⋯⋯我想我可以再說一個⋯⋯再說一個來取悅你⋯⋯,在那之前,你可以先去廚房一下嗎?在我拿領帶套在你脖子上之前,你去幫我看一下水滾了沒,我等一下要把那些肉燙一燙,省得血水太多,吃起來腥味太重。如果你可以幫我把薑切片,就太好了,可省了我不少事情呢!
別緊張,我沒有要怎麼樣的,真的。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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