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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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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情

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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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私人,能免则免​;对于公权,能矫则矫。

最近​老听人说到“矫情”这个词儿。


前一阵写篇闲文(参见前一篇:宋江的座次),是受了某同学对于时政分析的启发,写完请他过目,说:还不错,就是倒数第二段有些矫情。


我翻了翻第二段,写的是​:

(...打架的神仙们祸祸完老百姓之后,还会以人民的名义写一些作品...)

这些作品会让他们自己很感动,觉得自己打架是有意义的;

这些作品会让一些百姓很感动,觉得自己这个群体的牺牲是有意义的;

这些作品会让另外一些百姓很感动,觉得自己迁徙是有意义的;


再有就是一周前碰到几个人在聊上海的疫情,有个大哥说:要我说啊,上海人矫情!方舱里面那么多人,就不能帮老弱病残一下吗?卫生间少一些有那么​难吗?


所谓矫情,有类似做作、爱抬杠的意思。


我猜,说别人矫情的​,可能有以下几种心态:


一是,这点儿事​也值得说?

要干解放全人类的事业,总得付出点儿代价​吧?总会产生一些成本吧?这些小事儿小人物,比起​天翻地覆慨而慷的事业来说,那算什么?​有什么好说的?——​矫情!


二是,我当年经历的,可比这xxx多了​。

你说的这​算苦吗?算委屈吗?​算过分吗?我跟你讲,当年在xxx,不比这难?​那不也熬过来了?我说什么了?——矫情!


三是,​这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有什么资格说?

这事情跟你八竿子打不着,​碍着你什么事儿了?你算哪根葱,​轮的到你插嘴么?中央​英明神武能不知道么?瞧把你能的,你行你上啊——矫情!


那么他们所指摘的事情,是否确实​有矫情的因素存在呢?见仁见智吧。


但是,人们是否有矫情的权利​呢?毫无疑问,应该有的​。


​那么,人们该不该矫情呢?


我个人的观点,对于私人,能免则免​;对于公权,能矫则矫。


原因很简单,个人之间的矫情,容易情绪上头,伤身子。作为一个出门必备保温杯的中年男人,我觉得这不是​养生之法。


但是对于公权,​是需要矫情一下的。因为如果你不矫情,他们也就不矫情了;他们要是不矫情了,你可能就没机会矫情了。


这段时间看过两个小视频,都是上海爷叔在和执法者沟通​法律。


一位是名志愿者,他对执行任务的大白们(具体身份不详)说​:封楼是违法的,违法的事情志愿者怎么做?​做事情不能只唯上。


另一位是位小区居民,他对执法公安说​:根据消防法,你们是不能​封堵消防通道的。执法者,也会做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事情​。


这两个视频都是在朋友圈里发了删,删了发,​好不热闹。网友们和网监们​都不用去跳刘畊宏的么?


​你说这两位爷叔是不是矫情?抗疫当前,居然还​优哉游哉的谈法律。但正是因为他们的矫情,所以执行任务的大壳帽们,也得很矫情的去​学习法律、遵守法律。


你看深圳河南岸,即使是只有一个候选人人参加的选举,也要走完选举形式,不能直接一屁股坐到​主席台中央的。​这是不是多此一举?是不是矫情?——这是法律​要求的。


柴静以前采访过一个人叫郝劲松,他是个很矫情的人:他在地铁里上厕所花了五毛钱,觉得不合理,于是把北京地铁公司告了;他在火车上买瓶矿泉水但是得不到发票,于是把铁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告了。此外,他还起诉过铁道部春运期间车票涨价​——通过这些案例,上亿与他毫无瓜葛的国人,享受到了他矫情的​成果。


这个矫情大户在接受采访时说过这样一段话: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治表示服从,却不卑躬屈膝。能积极地参与国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愤怒,我认为他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公民。


对于公权矫情,实际上是我们走向公民身份的​必经之路。


如果我们想成为公民,就需要利用法律,对公权矫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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