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情
最近老听人说到“矫情”这个词儿。
前一阵写篇闲文(参见前一篇:宋江的座次),是受了某同学对于时政分析的启发,写完请他过目,说:还不错,就是倒数第二段有些矫情。
我翻了翻第二段,写的是:
(...打架的神仙们祸祸完老百姓之后,还会以人民的名义写一些作品...)
这些作品会让他们自己很感动,觉得自己打架是有意义的;
这些作品会让一些百姓很感动,觉得自己这个群体的牺牲是有意义的;
这些作品会让另外一些百姓很感动,觉得自己迁徙是有意义的;
再有就是一周前碰到几个人在聊上海的疫情,有个大哥说:要我说啊,上海人矫情!方舱里面那么多人,就不能帮老弱病残一下吗?卫生间少一些有那么难吗?
所谓矫情,有类似做作、爱抬杠的意思。
我猜,说别人矫情的,可能有以下几种心态:
一是,这点儿事也值得说?
要干解放全人类的事业,总得付出点儿代价吧?总会产生一些成本吧?这些小事儿小人物,比起天翻地覆慨而慷的事业来说,那算什么?有什么好说的?——矫情!
二是,我当年经历的,可比这xxx多了。
你说的这算苦吗?算委屈吗?算过分吗?我跟你讲,当年在xxx,不比这难?那不也熬过来了?我说什么了?——矫情!
三是,这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有什么资格说?
这事情跟你八竿子打不着,碍着你什么事儿了?你算哪根葱,轮的到你插嘴么?中央英明神武能不知道么?瞧把你能的,你行你上啊——矫情!
那么他们所指摘的事情,是否确实有矫情的因素存在呢?见仁见智吧。
但是,人们是否有矫情的权利呢?毫无疑问,应该有的。
那么,人们该不该矫情呢?
我个人的观点,对于私人,能免则免;对于公权,能矫则矫。
原因很简单,个人之间的矫情,容易情绪上头,伤身子。作为一个出门必备保温杯的中年男人,我觉得这不是养生之法。
但是对于公权,是需要矫情一下的。因为如果你不矫情,他们也就不矫情了;他们要是不矫情了,你可能就没机会矫情了。
这段时间看过两个小视频,都是上海爷叔在和执法者沟通法律。
一位是名志愿者,他对执行任务的大白们(具体身份不详)说:封楼是违法的,违法的事情志愿者怎么做?做事情不能只唯上。
另一位是位小区居民,他对执法公安说:根据消防法,你们是不能封堵消防通道的。执法者,也会做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事情。
这两个视频都是在朋友圈里发了删,删了发,好不热闹。网友们和网监们都不用去跳刘畊宏的么?
你说这两位爷叔是不是矫情?抗疫当前,居然还优哉游哉的谈法律。但正是因为他们的矫情,所以执行任务的大壳帽们,也得很矫情的去学习法律、遵守法律。
你看深圳河南岸,即使是只有一个候选人人参加的选举,也要走完选举形式,不能直接一屁股坐到主席台中央的。这是不是多此一举?是不是矫情?——这是法律要求的。
柴静以前采访过一个人叫郝劲松,他是个很矫情的人:他在地铁里上厕所花了五毛钱,觉得不合理,于是把北京地铁公司告了;他在火车上买瓶矿泉水但是得不到发票,于是把铁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告了。此外,他还起诉过铁道部春运期间车票涨价——通过这些案例,上亿与他毫无瓜葛的国人,享受到了他矫情的成果。
这个矫情大户在接受采访时说过这样一段话: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却不傲慢,对政治表示服从,却不卑躬屈膝。能积极地参与国家的政策,看到弱者知道同情,看到邪恶知道愤怒,我认为他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公民。
对于公权矫情,实际上是我们走向公民身份的必经之路。
如果我们想成为公民,就需要利用法律,对公权矫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