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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瑞德 | Fred J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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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Web 3」的光明與黑暗:metaverse篇

傅瑞德 | Fred J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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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反對metaverse的發展,對於實體政治力量是否介入也持保留觀察的態度;我甚至不會鼓吹你反對它或鄙視它,只是建議認清它(和自己)的本質,在真正令人信服的遊戲規則出現之前,不要對它有太過綺麗的幻想。
本文原載於《吐納商業評論》電子報,歡迎訂閱

2021年末,以Facebook將集團名稱改為「Meta」,成為這一年「metaverse熱」的最高潮。

對於metaverse,有許多角度的不同想像,最簡單的角度就是「平行於真實世界的虛擬世界」;有些朋友認為,metaverse可以促進網路、甚至真實世界的「自由民主化」。

從技術和整體商業角度來看,我認為metaverse會有些貢獻;但對於「自由民主化」,我是持保留態度的。

既得利益者的層次

首先我們要認清的一件事情是,由企業主導的metaverse本身就不會是「自由民主」這種理想的沃土。如果未來metaverse真的崛起,權力很可能會依序集中在這些人手上:

1. 創立相關企業或機構的人

這個階層初期會是Meta這類的公司、以及Mark Zuckerberg這類「有眼光」的企業家;但長期而言,很難想像政府(或擁有同等權力的機構)會不想把手伸進來。

2. 代理前者的機構

例如Meta旗下的「metaverse事業部」、或是種種(掌握相關經費的)公協會組織。對於這個虛擬世界來說,這可以比擬成「政府」;但這種政府會不會依照我們常識中的政府治理方式來走,就很難說了。

如果是伸手進來的傳統政府,當然會希望用傳(他)統(們)的方式來管,這樣有優點也有缺點;優點是容易遵循、有一定的基準,缺點則是可能因為法規過時或利益的優先順序,而成為創新發展的障礙。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也需要時間觀察,所以先不討論。

3. 在代理機構中執行工作的人或組織

用傳統的觀念來說,就是「執政黨」;當然也可能是「民主議會」,但受企業委託執行管理工作的人,必定是「領薪水的上班族」,而不會是「民選議員」或「社會賢達」,所以我對於metaverse中的「民主」並不看好。

4. 訂定規則的人

也就是傳統的「立法院」,但我也不認為metaverse的規則會以(至少理論上)「以全民利益為上」的原則來訂定,而是以「企業/股東的最大利益為上」,會稍微想到「全民利益」就很偷笑了。

5. 執行規則的人

也就是傳統的「軍警」,只是在metaverse中不需要武力,只要能禁言、限縮你在上面營生的權利、甚至關你帳號就夠了。

而且這些處置無論是否公平,基本上都沒有違反真實世界的法律、甚至也沒有違反你和企業之間的「契約關係」(因為你進門時都已經同意他們的「定型化契約」了),所以多數時候就成了法律管不到的「化外之法」。

這一點在Facebook近年來莫名其妙的言論判斷規範、以及前後不一的執行標準上,就已經可以看到矛盾問題出現了:由人工智慧來管理,必定會有誤判和漏網之魚,而且究竟訓練的標準還是人訂的。

如果由真人來審查,又很容易落入政治立場和常識不足造成的偏頗、甚至由共產國家外包審查員禁言民主國家言論的荒謬;何況成本也會隨著服務規模的擴大,而逐漸水漲傳高。

單單是「言論」這種比較直覺的問題,就已經爭議不斷,如果再加上商業交易和其他社會行為的管理,無論在「規範」和「手法」兩個方面,都很難令人有所保障。

這邊的「規則」指的不僅是規範行為的法律,也包括了如何使用貨幣、交易、營業、溝通、行銷的商業流程。在多元的真實世界中,有很多替代方案可以選擇,開不了收信用卡的咖啡店,就去路邊賣收銅板的紅豆餅;但在以企業意志為最高準則的metaverse世界中,恐怕就沒有這麼多選擇了。

6. 懂得利用規則的人

利用知識和地位落差獲取利益,在哪裡都會發生;即使在真實世界中,懂得規則、也懂得運用規則的人,往往能獲得更多利益。

雖然我們都不一定贊同,但不得不說這是常態。在metaverse的世界裡也一樣:先弄懂規則、而且找到使用方式(甚至漏洞)的人,就能先搶先贏(最近的候選人學歷和資歷爭議,就是個好例子);慢了一步,就只能是被收割的韭菜。

7. 敢於打破規則、或是冒險投機的人

在這個新出現的世界中,一定會有很多沒有規範、或是還沒有被開發的領域;對於有膽量的人來說,這些地方都有劃地為王、甚至成為前幾類人的機會。

8. 願意放夠多錢進去的人

這樣的人,比較容易搶得先機(特別是搭配前幾類人的膽量和智慧),也比一般人有承受風險的能力(你現在敢all in到metaverse或加密貨幣嗎?)。不過這類人之中,仍然有蠻高比例會變成冤大頭。

誰能享受到甜美的果實?

所以,你屬於上面說的這些「統治階級」或「圈地為王」的人嗎?如果不是,當韭菜純被割的機率就很高了。或許你仍然可以進到metaverse裡面去生活、享受到一些科技服務或樂趣,但根本上還是「被遊戲規則宰割」的草民。

其實上面說的這些一點也不新鮮。套進社會、股市、app store生態系、火星殖民地、加密貨幣圈、甚至Facebook這個「私領域」(我先前說過,Facebook環境就已經是metaverse的原型)應該都適用,現在只是再換個舞台重演一次而已。

所以metaverse的出現,會促進技術或社會的民主自由化嗎?我認為還有一段距離;但比較有可能的是,它會成為某些技術發展的火車頭,也會促進某些財富、社會地位、以及技術優勢的重新分配。

但重點是,你必須在先在其中掌握某種程度的權力(1-8都可以),才比較有機會享受到甜美的果實。

所以我說Mark Zuckerberg是個聰明人。上面講的這一套「化外政府」,別人要等登陸火星之後才能實現,但他就乾脆自己創造一個原本不存在的新世界還快一點,而且他快做到了。

Zuckerberg的說法

前面提到Facebook在言論控管標準方面的問題;Zuckerberg先前在受訪時,他的答覆是:

  • 我們在努力開發相關的新技術了;
  • 在言論自由和過濾有害內容之間很難找到平衡點;
  • 我們不可能討好所有人;
  • 在虛擬環境中的個人安全(不受騷擾之類)很重要。

但對於言論控制、假訊息防制、商業詐騙的管理和申訴等治理相關機制,Zuckerberg仍然避重就輕,只說「很敏感」:

……我們必須努力避開各種審查機制,並且判斷哪些是有害的事情、以及何時該介入阻擋人們的表達權利。這些在跟金錢和(人們在虛擬世界中擁有的數位資產)所有權扯上關係的時候,還會變得更加敏感。

不過這段話中透露了一個訊息:Meta未來在經營metaverse的過程中,仍然必須面對對內、對外兩個層面的監管問題。

對外,它必須服從或規避政府和市場的規範(這些規範有好有壞、而且每個地方都不一樣);對內,它也必須建立類似政府、司法、以及市場的規範。

一般而言,過去這種「內規」都會以「不違反當地法律與善良風俗」為原則;但在虛擬世界之中,這樣的原則還存在或適合嗎?

在現今的網路上,許多商機來自違反(或繞過)真實世界的成文法律(例如在尚未合法的台灣看大尺度色情網站)、或是以「在真實世界不會發生/不能做/做不到」成為賣點(例如讓你在裡面橫衝直撞的GTA遊戲)。

收放之間的矛盾

如果在虛擬世界中也要完全遵守真實世界的規矩,那還會有賣點嗎?

這是一個矛盾的問題。在虛擬世界中,我支持GTA這類遊戲的遊玩和創作自由,但反對這樣的自由擴散到所有層面;但遺憾的是,在缺乏監管、強制力、以及實質懲罰的虛擬環境中,這種擴散是遲早會發生的事情。

而所謂的監管、強制力、實質懲罰,如果有的話,會是誰來做呢?對於現今有公權力的政府組織而言,虛擬世界是一個黑箱子,裡面有太多看不到、管不到的地方(即使看得到,恐怕也是「用」多於「管」)。

所以如果是Meta建立的虛擬世界,就是由Meta這家在其中擁有「神」般勢力的公司來管嗎?而且這個「太上政府」的管理者,可能是一群都很年輕的工程師、審查人員、或者是「不諳世事」的AI?

(這並不是說年輕人員或AI不好,而是這樣組成的「政府」、或是任何棲身在單一企業組織下的「政府」都太過荒謬。)

我在2013年的〈是神,但又不是神〉一文中,也稍微探討過這個問題;當時因為還沒有虛擬世界的話題,所以談的是廣義的數位出版市場審查。

出版審查制度的有無、鬆緊的標準、以及審查者的組成,都可以說是言論自由的指標之一;而在未來的虛擬世界中,將這樣的審查或管理標準,延伸到所有的發表自由和商業行為內容上,也將會是Meta或其他類似公司必須面對的課題。

結語

我並不反對metaverse的發展,對於實體的政治力量是否介入也持保留觀察的態度;我甚至不會鼓吹你反對它或鄙視它,只是建議認清它(和自己)的本質,在真正令人信服的遊戲規則出現之前,不要對它有太過綺麗的幻想。

總之,仍然是我2016年這篇文章的標題:〈Facebook就像停車場,用它、但別信任它〉,只是可以把Facebook換成metaverse。

參考閱讀

附記

我相信有些朋友看完這篇文章之後,會很用力的說「metaverse不是這樣的!」。因為它目前還不是真的普遍存在的東西,所以大家都有自己的觀察和接受角度,這一點很正常。

這些想法的依據,是我對「虛擬世界」(還不是metaverse的時候)和商業世界遊戲30年的觀察;當然不一定都正確,不過應該不能說只是空談。如果有不一樣的想法,都很歡迎指教和討論,讓大家對這個話題有更全面而深入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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