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前的臣服效忠和崇敬

吳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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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但以理書3章,當時巴比倫尼布甲尼撒王為自己造了一個金像,同時立了一個「敬拜國安法」,要求「各方、各國、各族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窰中。」(但3:4-6),此法一立,「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但3:7)。

然而,王要求其子民敬拜他,奉為神明,從統治層面是可以理解,每個王都想長治久安,所以管控人民的心智和建構社會的意識形態都是常見的事。可是這個「合情合理」的立法,在但以理三個朋友眼中卻看為「惡法」。在但3章的敍事中可了解到事情的發展,由「立法、反抗、對抗、刑罰,得救,最後是顛覆」,傳統上整件事是人的信心和上主的行動。

在此章中有兩個字出現的次較多,分別是「敬拜」和「事奉」。「敬拜」這字可解作「臣服效忠」,在第3章中出現了10次之多。而「事奉」這字可解作「崇敬」,在第3章中出現了9次。我們再回到經文當中;

3:4-6:「各方、各國、各族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 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臣服效忠」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凡不俯伏「臣服效忠」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窰中。」

3:12:現在有幾個猶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王啊,這些人不理你,不「崇敬」你的神,也不「臣服效忠」你所立的金像。」

3:14:尼布甲尼撒問他們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你們不「崇敬」我的神,也不「臣服效忠」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嗎?

3:17:即便如此,我們所「崇敬」的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窰中救出來。

3:18: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崇敬」你的神,也不「臣服效忠」你所立的金像!」

3:28:尼布甲尼撒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差遣使者救護倚靠他的僕人,他們不遵王命,捨去己身,在他們神以外不肯「崇敬」「臣服效忠」別神。

從以上幾個情節,讀者會發現開始時王的心意只是要「臣服效忠」,但卻被臣子推進為不「崇敬」,把「臣服效忠」和「崇敬」綁縛在一起,而王也因此而把兩者連合向三朋友發怒,而最後王批准他們不用「臣服效忠」和「崇敬」王。

今天社會要面對「香港版國安法」將至,執筆之時正是10:45,15分鐘後人大就會公佈細節,心情難免忐忑不安,面對惡法「無從選擇」,面對恐嚇「被迫歸邊」,「敬拜和事奉」、「臣服效忠和崇敬」更顯重要,你「臣服效忠」於誰?你「崇敬」的是誰?你的王是誰?面對一國強權之下,教會和信徒怎樣自處?

最後,第3章裡,「拯救」這字出現了3次,分別在「3:15,尼布甲尼撒的質疑」、「3:17,三個朋友的確信」、「3:28,尼布甲尼撒的稱頌」。面對不可預知的黑暗,讓我們回到上主面前;在恐嚇之下,學習堅持「敬拜和事奉」、「臣服效忠和崇敬」我們的神,同時求主給我們信心,使我們能在死亡的威嚇下仍能以生命見證祂,這見證強如昔日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王也要俯伏。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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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家俊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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