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三法仍擱置 環團籲行政院加速核准草案來護海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同時,環團要求相關法規必須具有實質效力,以及相關公益訴訟機制,才不會淪為宣示性法規,如此一來才能真正保護台灣海洋資源。所謂海洋三法包括《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以及《海洋產業發展條例》。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指出,2019年11月20日政府公布實施《海洋基本法》,其中第16條法規指出,兩年內各級單位必須修訂相關法規,才能落實海洋保護的目的,然而時至今日已逾2年,仍未見行政院提出草案內容。「行政院的怠惰,才是海洋最大殺手與危機!」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鍾孟勳呼籲政院應儘速審議,提出相關內容。
記者會尾聲由行政院參議出面受理陳情,環團方則由穿戴白海豚造型的布偶,以及媽祖魚保育聯盟理事長文魯彬共同遞交陳情書,要求行政院儘速提出草案內容。同時鍾孟勳也向行政院參展示台灣的海域照片,包括充斥廢棄物等景況。
行政院參議表示瞭解民間關心海洋三法,也會再把意見帶回內部討論。究竟什麼時候行政院能提出海洋三法並送至立法院審議?他表示盡量在立法院下一會期之前提出,但仍要交由行政院各部會進行討論才能決定。
海洋三法卡在行政院 台灣海洋保護做到哪?
陳憲政指出,目前台灣的海洋保護相關規定散落於各大法規中,包括《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漁業法》、《文化資產法》以及《濕地保育法》等。每個法規的保護目標與管制方式不同,如此欠缺統整的狀況下,也導致遲遲無法落實海洋保育政策。
陳憲政以稀有的台灣白海豚為例,也就是俗稱的媽祖魚,即便政府已在2020年從苗栗到嘉義劃設重要野生棲地範圍,然而白海豚數量仍逐年減少,從200多隻減少到剩下60多隻,顯見也是欠缺法律整合導致的問題。他呼籲行政院為了漁業資源與海洋生物,應儘速催生海洋三法。
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葉于瑄也指出,目前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擬定相關草案內容,但必須待行政院邀集各部會進行協商,才能產出政院版核定的審議草案內容。接著政院版草案才能再送立法院進行審議。
無奈目前海洋三法仍卡關,未見行政院提出政院版草案內容。至於立法院的部分,葉于瑄提到像是立委管碧玲、賴瑞隆也有提出相關草案版本,然而上週立法院會期結束(5/31)前,內政委員會也提到,由於未有政院版草案內容,因此修法狀況只能先擱置。
「依照『海洋基本法』,去年早就該完成海洋三法相關立法流程。」葉于瑄無奈表示,政府近年致力推行淨零碳排等永續發展政策,但海洋保育與永續發展,同時也是淨零碳排不可或缺的影響因素。包括海洋的吸碳與固碳效率比陸地的森林還要高,進一步保育海洋才能達到永續環境的目標。
又例如政府近年極力倡議的離岸風電等發展政策,葉于瑄強調,若未經過審慎科學評估與調查,就算進行此類綠能開發,也會對海洋生態造成難以恢復的傷害,並產生更多碳排放量,無法達到減碳效果。
台灣海洋亂象多 環團要求行政院想方設「法」
面對海洋破壞問題,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痛批:「台灣是海島國家,但是長期以來行政與立法都是以陸地思維管理海域!」他列舉中部地區從1986年解嚴至今的海岸開發亂象,包括台中港、彰濱工業區以及台塑六輕等,他痛批台灣西半沿海不是無人管,就是管得亂七八糟。
同時施月英提到,政府倡議的綠能政策中,尤其離岸風電更有80%設置在彰化外海,整體離岸風電面積竟比彰化地區面積還要大,更加凸顯海洋遭開發破壞的嚴重問題。再加上彰化沿岸海域深度較淺,也沒有相關查緝船隻,導致若要管理離岸風電、查緝違法捕撈的拖網狀況等,海巡署相關單位竟要從台中港開來彰化,才能協助維持海洋生態與秩序。施月英呼籲政府應儘快制定並落實海洋三法,才能有效管理海洋空間。
針對台灣海域環境亂象,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副秘書長孫秀如也提到,協會從2009年開始號召志工到海域進行調查,發現受到氣候變遷、人為開發、海洋廢棄物等影響,導致珊瑚的生長環境堪憂,即便珊瑚生長良好之處,魚種數量也變得較少。且相比之下,明顯受保育的海域物種豐富度較高,此狀況也更凸顯政府須儘速建立海洋保育區,並進行有效管理與稽查。
荒野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分會長游晨薇進一步指出,海洋覆蓋地球面積約七成,不僅是生命源頭更具有溫室氣體調節等功能。協會從2008年開始推動淨灘活動,也發現台灣海洋垃圾以及水泥化現象逐年增加,導致海洋生物多樣性迅速消失。荒野協會呼籲政府不能只是空有親近海洋的口號,也必須提出具體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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