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泓:移植來台的大陸自由主義—— 台灣憲政不尋常路(二)
如前所述,戰後台灣「自由主義」漸次興起,是二十世紀上半葉大陸自由主義思潮的延續與發展。具體說來,台灣第一批自由主義者,就是《自由中國》半月刊那批人,「如果說台灣有所謂自由主義的論述、自由主義的思潮、自由主義的言論的話,那麼,是從《自由中國》半月刊開始的。《自由中國》半月刊基本上是受到胡適思想的影響,胡適是《自由中國》半月刊的創辦人、名譽發行人,又是他們的精神導師,《自由中國》繼承了胡適思想的脈胳」。
1949年1月,蔣介石宣佈下野,胡適、王世傑、雷震、杭立武等人相繼到了上海,「他們深感時局緊迫,商談‘如何輓救國家的危機’,當時中國尚有半壁江山存在,若以長江為界,或尚有可為之處」,這些人主張辦個刊物,發起一個「自由中國運動」,宣傳自由與民主,對抗極權政治,輓救人心。尚未來得及實施,國民黨很快失去大陸控制權,胡適等人想在上海辦刊的願望破滅,轉而在台北由雷震主持實現了這一計劃。
這一年春天,胡適赴美途中,顛簸在太平洋上,寫下兩篇影響深遠的文章,一篇是《自由中國的宗旨》,一篇是《〈陳獨秀最後對於民主政治的見解〉序言》,《自由中國》創刊宗旨共有四點,第一點就是:我們要向全國國民宣傳自由與民主的真實價值,並督促政府(各級的政府)切實改革政治經濟,努力建立自由民主的社會。
《自由中國》創辦於1949年11月20日,至1960年9月1日出版最後一期,前後整整十年,橫跨五十年代,這是當時台灣最具代表性的「鼓吹自由人權、民主憲政」的政論雜誌,儘管籌辦之初,是以「擁蔣反共」作為其結社的重要前提,主要發起人是胡適、王世傑、雷震、杭立武等人。胡適作為《自由中國》揭櫫自由民主理念的一面大旗[《自由中國》最初三年,胡適遠在美國,掛名「發行人」之職,因法令規定,發行人不得離開當地六個月,其後註冊時正式改雷震為發行人。],在《自由中國》整整十年社務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雷震[ 雷震(1897—1979),字儆寰,浙江長興人,祖籍河南。1916年赴日本留學,加入中華革命黨(國民黨);1926年畢業於日本京都帝國大學法學院。1927年回國,短期充任母校浙江省立第三中學校長一職,1928年在戴季陶引薦下,任國民政府法制局編審;1944年至1946年任國民參政會秘書長,1946年任政協會議秘書長,1947年被選為國大代表,兼任國大副秘書長。赴台後,任「總統府」國策顧問、中央銀行監事、改造設計委員會委員。主持《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兼社長。1959年參與籌組新黨,遭政治構陷,入獄十年。1979年病逝於台北榮總。]。
《自由中國》「這份雜誌原先的功能是要彰顯出台灣並不是一黨專政的權威政體,然而,隨著日後雷震、殷海光等人的耕耘,《自由中國》除了宣揚民主自由思想……之外,更將批判權威的箭頭轉向統治當局,於是造成國民黨保守人士對《自由中國》的口誅筆伐」。從具體過程看,《自由中國》半月刊與當局的互動經歷了「由密切交融而磨擦,進而形成彼此關係的緊張,由緊張而破裂,最後導致彼此對抗」的五個時期[ 即:交融期(1949年11月一1951年5月)、磨擦期(1951年6月一1954年12月)、緊張期(1955年1月一1956年9月)、破裂期(1956年10月一1958年12月)、對抗期(1959年1月一1960年9月),參見薛化元著《〈自由中國〉與民主憲政——1950年代台灣思想史的一個考察》,台北稻鄉出版社1996年7月第一版,頁76。]。
1951年6月出刊的第四卷第十一期《自由中國》,發表社論《政府不可誘民入罪》,針對政府金融管制引起的一宗情治人員貪污案件加以抨擊, 首次遭到黨政軍三方面的壓力。1951年10月1日,第二十五卷第七期《自由中國》社論,鼓吹言論自由是天賦人權,討論輿論與民主政治的關係,提出「輿論政治」就是「民主政治」,引起當局的嚴重不滿;繼而對「黨化教育」、青年救國團[「青年反共救國團」繫於1952年10月籌備並成立,是一個在三民主義的最高原則指導之下,以「擁護元首」為宗旨、以具體實施「黨化教育」為使命的政治組織,深入各級學校與軍隊中。該組織最高負責人為蔣經國。]等問題的批評,導致軍中政治部下令禁止閱讀《自由中國》,銷毀雜誌,「這是官方第一次以明顯的行動查禁《自由中國》」[ 薛化元著《〈自由中國〉與民主憲政——1950年代台灣思想史的一個考察》,頁105。]。
1953年3月13日,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四組[ 第四組系國民黨改造委員會專門分管新聞輿論的機構。]致函雷震,針對《自由中國》第七卷第九期《再期望於國民黨者》、《監察院之將來(一)》兩文提出嚴重警告。雷震本人也接到「總統府」人事室公函,告知被解除「國策顧問」一職[ 雷震不為所動,寫信給沈煥昌(時任「外交部長」)表示「我們不辦刊則已,如辦刊物,對自由中國在政治上之重大事件,如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之召集,我們若不為文批評,有失辦刊之立場,如說話而不以良心來主張,一味歌功頌德,不僅於國事無補,亦失去獨立之人格」。參見雷震1953年3月24日日記,《雷震全集》第35冊。第50頁。]。1954年5月,《自由中國》刊發三位家長連署投書(讀者來信),對「黨化教育」嚴重干擾校內正常教育提出質疑,並指出「青年救國團」這類組織屬於「非法」這一事實,蔣介石以「不守黨紀,影響國民黨名譽」為由,下令註銷雷震的黨籍。
1956年10月31日,蔣介石七十大壽,婉謝祝壽,「以六事諮詢於國人」,《自由中國》第十五卷第九期推出轟動一時的「祝壽專號」,除一篇社論(雷震執筆)外,其餘十五篇均出自於專家、學者及在野黨領袖之手,包括胡適、徐復觀、毛子水、夏道平、陳啓天、陶百川、王世傑等人,再版十三次。當局下令黨刊、軍刊發起全面圍剿,指稱「毒素思想的淵源」就是「五四運動」所提倡的「科學與民主」。
1957年8月至1958年2月,《自由中國》推出十五篇系列社論([ 十五篇社論目次為:
一,《是什麼,就說什麼》,認為今日大多數人都在說假話,尤其是執政當局,以反攻大陸等為口實,掩蓋其專制本質;
二,《反攻大陸問題》,必須從公算和透過現實來加以考慮,不能借此來推延台灣政治和經濟的改革;
三,《我們的軍隊》,提出撙節軍事名義下的一切浪費,裁剪常備軍額;
四,《我們的財政》,財政當局常常是玩數字把戲;
五,《我們的經濟》,今日經濟之所以陷於萎縮,主要受財政拖累,其次經濟政策本身不健全;
六,《美援運用問題》,應計劃性地應用美援於經濟建設上;
七,《小地盤,大機構》,呼籲壓縮並裁剪;
八,《我們的中央政制》,根據憲法原則,建立中央政治制度,發揮責任政治;
九,《我們的地方政制》,地方政治推行民主,並不缺乏任何條件,缺少的是當局的誠意;
十《今天的立法院》,未能善盡憲法賦予的職責,希望出現一個有力的反對黨來質詢施政,立法委員應定期改選;
十一,《我們的新聞自由》,要求廢除出版法,保障新聞自由;
十二,《青年反共救國團問題》,成立的根據是否合法,應予撤銷,使教育走上正常化道路;
十三,《我們的教育問題》,教育不能為任何政治勢力所控制,停止黨化教育,倡導學術自由;
十四,《近年的政治理想與作風》,社會風氣敗壞,只有開放言論自由,才能對症下藥;
十五,《反對黨問題》,以此制衡國民黨在台灣的一黨統治。]),
全面反思上世紀五十年代台灣政治、經濟、教育、社會風氣等問題,「如此一系列對既有政治體制及實際政治的討論與批評,並且以社論的形式來表達,是《自由中國》前所未見的」。1959年至1960年間的「修憲風波」和「政黨承認問題」,由於不斷踏觸執政當局的禁忌,彼此之間的緊張達到白熱化程度。
對於雷震與《自由中國》的歷史認定,一般認為主要在兩個方面:一是對言論的負責,針對國民黨五十年代施政弊病叢生,提出批評和建言,「直率抒陳所見」,即「議政者角色」;二是對反對黨的落實,「民主政治的建立,在於政權的‘有效制衡’與‘和平交替’;而政權的‘制衡’與‘交替’,則有賴於強有力反對黨之存在」[ 雷震《駁斥黨報官報的謬論與誣蔑》,1960年8月16日《自由中國》第23卷第4期。],突破了中國自由主義「皆以思想上的啓蒙作為志業」這一舊轍,即「參政者角色」。概言之,就是從「坐而言」到「起而行」。
「反對黨問題」進入雷震與《自由中國》的視野,是在「祝壽專號」遭當局全面打壓之後,雷震一改往日的消極態度,希望促進在野黨之間的團結,並在這個基礎上組建一個反對黨。在他看來,「僅僅開放輿論而無反對黨,其監督作用真是微乎其微。必須要有反對黨從旁監督,不然國民黨必腐敗而至崩潰」 [ 雷震1956年11月5日致胡適函,萬麗娟編注《胡適雷震來往書信選集》,中研院近史所出版,2001年,頁107。]。1957年4月至1960年5月,《自由中國》半月刊連續刊發文章二十餘篇,其中《反對黨!反對黨!反對黨!》一文,成為推動反對黨成立的一個強有力理論支點。這篇文章強調:民主政治就是政黨政治,若想實行民主政治,必須有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以制衡執政黨,而且,隨時都有可能以合法的手段取得政權。
這一時期的雷震,在「反對黨」這一問題上已擺脫最初的期待心理,轉向重視與各方政治精英組成一個能夠制衡執政黨的新政黨,他在《反對黨問題》一文中指出:成立強大的反對黨已不再為人所懷疑,過去的兩個在野黨[ 指隨國民黨來台的民社黨、青年黨,其中主要領導如張君勱、左舜生、李璜等人則滯留香港或美國。],並無法擔負反對黨的任務。反對黨運動必須以知識分子為領導核心,反對黨的存在,不能出於任何方面的恩賜,必須經由獨立知識人士與在野黨派,有決心與勇氣從事奮鬥而成[ 社論《反對黨問題》,1958年2月16日《自由中國》半月刊,第18卷第4期。]。
《我們為什麼迫切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一文,是雷震對於這一問題的「最後見解」,修正了過去有關「反對黨」如何有助於民主、改革等形而上的論述,從現實層面強調了「反對黨、選舉、政權交替、民主」四個概念之間的相互關係,「政黨組織的目的,不論革命政黨也罷,民主政黨也罷,在於‘推翻’現有的而已經喪失人心的政府而奪取政權。但民主政黨之奪取政權,絕不靠著槍桿子的力量,惟有依賴民眾的意見,透過選舉方式而獲得之。這個新黨的‘功用’,就是要用選舉的方式以求獲取政權為目的」,儘管「新黨要與獨霸局面至三十年之久而今天仍以武力為靠山的國民黨從事競爭,其間困難殊多」[ 1960年5月16日《自由中國》半月刊,第22卷第10期。台灣學者認為:「這段話並不代表雷震突然發現了權力的重要性,或認為時機條件已允許新黨展開奪取政權的準備。雷震從來不是這麼天真的人。在他的反對黨與奪取政權這兩個概念之間,有一個高一層次的中介概念:民主。但這裡所謂的民主,所指已不是憲法、人權或某些制度上的設計。相反的,末期《自由中國》的民主概念,主要內容是政權交替」。參見錢永祥著《縱慾與虛無之上》,北京三聯書店2002年10月第一版,頁203。]。
1960年4月24日,台灣舉行第二屆省議員和第四屆縣、市長選舉,《自由中國》半月刊將目光轉向這一政治焦點。國民黨政權初到台灣時,為緩和政治上的各種矛盾,在地方選舉制度上推出「輔選提名制」、「預選提名制」、「候選人登記、中央核準確定制」等形式,即對地方公職人員包括省議員、縣議員、縣市長、鄉鎮縣轄村裡長,實行「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但在事實上,選舉均由一黨從中操縱,雷震、李萬居等人密擬的《中國民主黨創立宣言草案(稿)》指出:「每一次選舉結果,國民黨當權派無不高奏凱歌,自鳴得意,但依我們的觀察,每經一次選舉,國民黨即喪失一次人心,以致人民與政府的距離日益加大,這是我們不得不引為深憂的……」[《中國民主黨創立宣言草案(稿)》,雷震、李萬居、吳三連等,於1960年秘密擬稿,轉引自曾逸昌編著《悲情島國四百年》,出版者曾逸昌,1997年11月11日初版,頁430。]
國民黨在兩項選舉中獲得「絕大多數勝利」,台灣省黨部主任委員上官業佑當天發表談話,宣稱此次地方選舉「完全在公平的基礎上作公開合法的競爭」,引起民眾的冷嘲。5月1日,《自由中國》以社論《這樣的地方選舉能算‘公平合法’嗎》作出評價:國民黨在完全把持管理和監察工作前提之下,很容易將投票時的違法舞弊做得沒有漏洞,加上國民黨在此次地方選舉中採用違法的助選方式,控制了投開票的全過程,無論怎麼說,國民黨「哪有不獲得‘絕大多數勝利’的道理」;社論又說,「民主自由是要靠大家努力爭取來的,今後惟一有效的補救方法,就是要靠這些篤信民主政治的人士,大家聯合起來組織一個強有力的反對黨,以與國民黨抗爭」[ 社論《這樣的地方選舉能算「公平合法」嗎?》,載1960年5月1日《自由中國》半月刊,第22卷9期,頁7—8。]。
無黨無派人士及在野的本地候選人在此次選舉中多有失利,面對這一不公結果,他們「終與批評國民黨不顧海內外反對意見而違法修憲的自由派人士結合了起來」[ 薛化元著《〈自由中國〉與民主憲政——1950年代台灣思想史的一個考察》,頁170。]。5月18日,雷震參加由在野黨及無黨無派人士發起的「本屆地方選舉檢討會」,有六十二位台灣籍與大陸籍人士到場,雷震、高玉樹李萬居、楊金虎等七人被推選為主席團主席,本來是討論選舉不公問題,在楊金虎提議下,則轉到對「組織新黨」這一問題的討論。當時出現三種意見,一種意見主張解散民、青兩黨,結合其他無黨派人士共同組黨;另一種意見應以民、青兩黨為主體,容納其他民主人士共同組黨;還有一種意見以新黨為主體,再使民、青兩黨人士參加。最後達成四項協議,前三項有關選舉改革問題,第四項與組黨有關,並由主席團推出三十人擔任促進選舉的改進工作,此前秘密蘊釀的「新黨運動」,由此進入一個實質性籌備階段。
6月11日,「本屆地方選舉檢討會」第二次主席團會議在高玉樹[ 高玉樹,台北市人,生於1913年,日本早稻田大學畢業,曾任台北市市長、交通部長、政協委員等職。]宅召開;6月15日,李萬居等人發表聲明:即日成立「選舉改進座談會」(簡稱「選改會」),以縣市議員選舉為目標,督促政府辦好選舉;團結海內外民主人士,並與民青兩黨協商,立即籌組一個新的政黨,以結束一黨專政之局面;6月25日,「選改會」第一次委員會議召開,推舉雷震等十六人為召集委員;7月12日,雷震、夏濤聲、傅正等人赴彰化演講,在台中召開中部四縣市座談會,正式宣佈新黨將於10月前成立。關於新黨名稱,雷震等人主張仍用 「中國自由黨」(1949年蔣廷黻在美國宣佈組黨時所用),胡適則說「那個倒了霉的名字不必再用,我們今日組黨是為改善選舉,是爭民主,就叫‘中國民主黨’好了」[ 雷震著《雷震回憶錄——〈我的母親〉續篇》,香港七十年代雜誌社出版1978年12月初版,頁329。]。
7月29日,國民黨《中央日報》發表題為《論政黨的承認問題》的社論,其意在於「不承認新黨」。《新生報》南部版刊出「新黨背後有共產黨支持」的有關新聞,成為當局對籌組中的新黨「抹黑與戴帽子」以便打擊的一個信號。8月底,「選改會」發佈緊急聲明,宣佈「由於組織新黨的運動已經是海內外民主反共人士一致的願望,而在國內是由下起來的潮流。我們現在對於新黨的政綱、政策、黨名及黨章等都已有了初步的定案,預定在九月底以前即可宣告成立,我們敢斷定這不是任何干擾所能阻止的」[ 雷震、李萬居、高玉樹《選舉改進座談會緊急聲明》,《自由中國》第23卷5期,頁16。]。
9月4日上午,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派出大批軍警,將雷震之宅暨《自由中國》雜誌編務場所突然圍住,強行將雷震帶走,同時被捕的還有《自由中國》社編輯傅正、發行部經理馬之驌、前會計劉子英(在國史館任職),查扣了所有關於新黨的政綱、政策及宣言等資料。
雷震被捕,《自由中國》停刊,新黨運動受挫,當局並沒有放鬆控制,而是開始實行比五十年代還要嚴酷的高壓統治,台灣社會由此進入「政治冰封期」的六十年代,民主憲政運動遭至重創。在《自由中國》停刊後十餘年間,台灣沒有出現正面挑戰當權者的政治刊物,政治評論逐漸沈寂,整整二十五年之後,至1986年才有所真正突破[ 台灣學者蘇瑞鏘認為:從戰後台灣政治發展脈絡來看,「中國民主黨」組黨運動的失敗,代表著統治當局自50年代初期開始建構的「台灣型威權主義黨國體制」之確立。此後反對運動的空間較之50年代更為狹窄,一直到70年代後期才明顯出現新一波的反對運動,而且要到80年代中後期才逐漸開花結果。參見蘇瑞鏘著《超越黨籍、省籍與國籍——傅正與戰後台灣民主運動》,台北前衛出版社2008年1月初版,頁101。]。
反思《自由中國》和「新黨運動」經驗教訓,前者,在對抗威權體制十年中,扮演了一個傳播民主思想無可替代的重要角色,「這份刊物是大陸籍知識分子的自由主義堡壘,已殆無疑義」[ 陳芳明著《殖民地摩登:現代性與台灣史觀》,台北麥田出版社2004年6月1日初版,頁349—350。];至於新黨運動,「則是一種捨本逐末」,《自由中國》若非為組黨運動所累,或許不會停刊,也不會造成1960年代言論自由的大倒退,這種觀點,以「雷震案」涉案人之一傅正及李敖等為代表[ 1982年3月,傅正在接受黨外雜誌《政治人》訪談時表示:雷先生辦的《自由中國》,毋庸置疑,是傳遞了民主的香火,雖然他本人是悲劇收場,還是值得的。然而,他為了組黨救國運動,最後非但「中國民主黨」胎死腹中,又連帶使《自由中國》陪葬,這是一個失策。參見1982年3月1日台北《政治家》雜誌第24期,李寧撰《紀念雷震先生專訪:蓋棺三年話雷震》。李敖也認為「以雷震對國民黨的瞭解,國民黨會動手抓人,一動手抓人,《自由中國》就完了。《自由中國》一完,就表示大家幾年來所爭取到的言論自由,會被國民黨收回去,何年何月才能恢復到《自由中國》的尺度,就不知道了」。參見李敖編《雷震研究》,李敖出版社1988年5月初版,前言,頁4—5。]。
還有一種觀點,《自由中國》批判國民黨體制所表現出來的分析能力與道德勇氣,毫不遜於日後草根型的台灣民主運動者,「不過,中國自由主義在台灣的傳播,僅及於知識分子,卻未能對廣大的群眾產生更為廣泛的影響。究其原因,乃在於他們欠缺草根性格,未能觸及群眾思考的脈搏;另一個不能與群眾發生共鳴的原因,則在於他們受到時代與政局的限制,僅在‘一個中國’的議題上思考,而未能超越國民黨所規定的範疇,向廣闊的台灣住民提出更具體可行的政治主張」;在實際操作中,也表現出一定的局限性,「一開始也不重視選舉,這使得其對於當時中央民代[ 「民代」是民意代表的簡稱,包括「立法院」的「立法委員」和各縣市的「議會會員」,因此「民代」分為中央民意代表和地方民意代表兩種。]不改選一事,鮮少提及,忽視了‘不改選’,即意味著人民不能參與國家政策決定的‘反民主’」[ 王泰升《自由民主憲政在台灣的實現:一個歷史的巧合》一文,原載2004年6月《台灣史研究》第十一卷第一期,頁199。]。
儘管有不同看法,「由於雷震對選舉與反對黨所提出之主張,深深地啓發與影響日後台灣民主運動的發展,所以雷震與《自由中國》被稱為反對黨論述啓蒙者之一,乃是實至名歸的」[ 周琇環、陳世宏編注《組黨運動——戰後台灣民主運動史料匯編(二)》,台北「國史館」2002年7月,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