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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所當然不是我的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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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很喜歡這個句型:「你怎麼可以沒有聽過/不知道OOXX?!」不知道其他地方的華人是否亦然?

這週看到一則新聞:英國歌手Nicki Minaj發推特說她的堂兄弟因為朋友打了疫苗後不舉,而不願意打疫苗,首相Boris Johnson不得不在記者會上回應。Boris承認自己跟她的音樂不熟、英國政客都很會說話,所以Boris又補充說也許我應該要聽過。我也不知道Nicki Minaj是誰,看到這類的新聞時,我總會想起,我第一次聽到Kim Kardashian(金・卡戴珊)的名字,是好些年前在倫敦、聽同事聊天時,我插嘴問他們在談什麼,同事重複了兩遍,看我仍然一臉茫然,他忍不住失笑,直接問:「你完全不知道Kim Kardashian是誰吧?」

我點頭承認我的無知。同事只是笑,沒有好或不好的意味。我已經想不起來那個黑人同事的名字了,他很可愛,個頭不小,講話有點娘/嗲,但是個已婚有老婆跟小孩的男士。後來回想,他們應該是在討論那時剛和Kayne West在一起的Kim Kardashian的八卦。

同事當時的回應,現在想起,正是倫敦讓我覺得自由的地方,一到那裡,我就覺得自在。我13歲就出國,經過十幾年後,仍然不停地被問:你從哪裡來?我還記得,剛到倫敦時,如果有人問我喜歡倫敦哪裡,我通常這麼回答:在這裡,沒有人會問你"Where are you from?" 如果問,也是對你的背景跟故事感到好奇,而沒有那種「你不是本地人喔那你是哪裡人」的潛台詞,也許那是因為倫敦本來就是一個所有人都是從所有地方來的正宗國際大都會。Cosmopolitan,即此意,當然,倫敦面向歐洲跟全世界的屬性,和英國剩下的許多地方背道而馳,幾年後的脫歐公投中,倫敦的這項自我認知將受到巨大的衝擊。

如果在台灣,我得到的回應可能是驚呼:你怎麼可以沒有聽過卡戴珊家族?」(Kim Kadarshian會被置換成其他台灣人正在追捧的明星與或網紅)。台灣人很喜歡這個句型:「你怎麼可以沒有聽過/不知道OOXX?!」,不知道其他地方的華人是否亦然。

我很討厭這樣的句子,之前有次回家吃飯時,我媽說到她的台灣媽媽朋友們帶她去某個兼賣快餐的珍奶店吃午餐,我媽說沒去過那裡時,她們驚呼:「你怎麼可以沒去過?」我一聽整個不爽:沒去過有什麼了不起的,我隨便一脫口也可以說出一串她們沒去過的餐廳、咖啡店啊。



原來愛看書這件事不是理所當然

從小我就喜歡看書,爸媽忙於工作,並沒有太多時間陪我,但我媽買了很多書放在家裡,小時候是一整套的漢聲童話繪本,上小學、識得字以後就看漢聲中國童話。還有其他幾套硬殼精裝、印刷裝幀皆精美的書,西洋童話、偉人傳記等。我後來想我媽應該是個沒有什麼腦波的人,估計那些書都是人家上門推銷她就買了。

我媽是個很愛看書的人,雖然我出生之後她忙著幫我爸經營事業,並不常看到她在看書,但是等我大了開始會看一些所謂的「文學名著」時,我如果問她知不知道,通常會得到這樣的答案:「大學的時候看過。」儘管很少親眼看到「我媽正在看書」這個畫面,但也許愛看書這件事也會遺傳,我們家的小孩都很愛看書。(至於那些年她曾經讀過的文學名著,我媽的下一句通常是:「但早就忘了。」)

那個年代,大人其實不太管小孩在幹嘛,我常常自己在街上亂逛,下了課走回家書包一放就又往外跑。我們家住在街上,轉角就有一家鄰居開的書店兼文具店,街的另外一頭、比較遠的另一個轉角,則是一家兩層樓的金石堂。我可以在書店待到傍晚,回家吃完晚餐寫完功課再跑出去,又或者是下午回到家先寫完功課再去書店。

總之,不管是在家裡,或在書店,我從小看書長大。

小學四年級時的班導要我們寫日記,我現在回想不太可能真的每天寫,也許一個禮拜一次吧,但和國中時的週記不一樣,並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寫發生什麼,也沒有需要反省的事項之類,也可以是作文形式的日記。

我還記得那時我媽在我的要求下,剛買了一套盒裝的福爾摩斯全集給我(依然是注音版),於是我就興高采烈地寫了一篇題為「禮物」的文章,內容大概是說我最喜歡收到的禮物就是書。結果被老師打了甲上,還在班上特別提(「看Fide同學很愛看書很好」之類的帶有教化、教訓意味的訊息——那個年代,教師仍然是權威的象徵)。從同學不自然的反應,我才隱約感覺到,原來喜歡看書這件事並不「理所當然」

但福爾摩斯真的很好看,那套福爾摩斯我後來反覆看了好多次。



「你看的書跟電影怎麼都那麼奇怪?」

出國後,身邊的台灣人、華人,全都理所當然地不看書。太小就離開台灣、中文不好是他們的合理藉口,但他們也不看英文書(我要到很多年、開始對英文下功夫之後,才知道他們的英文也沒有太好)。

我還記得我曾經許多次傻里傻氣地直接說出我當下正在看、覺得很好看的書,換來的通常是:「哎唷,你怎麼都在看那種很奇怪的書。」那個「哎唷」聽起來更像「矮額」(像是女生看到蟲子感到噁心時會發出的聲音),你可以覺出其中鄙夷、嫌棄、不以為然的意味

終於打入排他性很強的台灣人教會團體之後,她們也許會用比較親暱的方式戲笑著說:「我們不像你那麼有學問,你看的書我們都看不懂啦。」或是:「王家衛的電影好悶喔。」聽起來是開玩笑,但仍然有著某種「你好奇怪」兼具不以為然的潛台詞。

我並沒有覺得我看的書、電影比較「厲害」,那時候也不會去想每個人能夠接受、願意看的書跟電影會有那麼大的分歧。當你覺得一個東西很好的時候,你很自然地以為那應該是身邊的人也都能夠喜歡的。

我幹過多次試圖讓他們看我覺得好看的電影的挫敗嘗試:大衛芬奇(David Fincher)的《鬥陣俱樂部Fight Club》(「這部電影好暴力喔」、「畫面搖晃看了會想吐」、「看不懂」);他們愛看恐怖片,我在大學的視聽圖書館看了史丹利庫柏力克(Stanley Kubrick)的《鬼店The Shining》,即使電視螢幕很小不到十吋,依然恐怖到我在中途暫停電影,把耳機拿下來,四顧張望一下:以隔板間隔開的座位上散坐著各自在看片的學生,周圍還有活人讓我稍感安心,才能夠繼續把電影看完。我見獵心喜地在某個週末向他們貢獻了這部電影:印象中他們沒有太多反應,大概那部電影突然蹦出來的鬼不夠多吧。

漸漸我學會在他們面前熟練地自我揶揄:「對啊我都喜歡看很奇怪、很無聊的書和電影。」

漸漸我學會隱藏自己,講話只講五到六成真正的想法,並且隨著年月逐步遞減比重。



你喜歡的東西,對於沒興趣、不理解的人來說,就是屁

每個語言、文化圈、乃至次文化圈,都有自己的理所當然。那可能包括那個圈子共同的價值、共享的生活經驗、或者共通的文化養分。比方說,大學開始看電影後,在網路上結交台灣的文青,他們口中常會吐出各式各樣的老片、大師片,講到那些電影時,他們也會有許多「理所當然」跟「怎麼可以沒看過這些電影」的潛台詞。

慢慢地,我也從這些文青身上內化他們對電影、對書的藝術價值評判,甚至也開始學會對他人貼標籤。回台灣跟老同學見面時,從她們的興趣、她們看的書、電影上面,判斷分別的這些年,對方是否有長成合乎自己心中標準的模樣。如果沒有,就默默在心中打一個叉。

再大一點回想,當然覺得當時的自己很幼稚。

脫離文青許多年後,我曾向不同的台灣朋友問過:「為什麼台灣的文青好像都很憤世嫉俗?嫌棄主流社會,又喜歡待在自己的小團體裡面互相取暖?」 始終沒有一個確切的結論。也許因為整個社會對文化都採取極其鄙夷、蔑視的態度,讓藝文界人士(我仍然只能用這個籠統的標籤打包所有人)必須長出很堅硬的自尊心、待在自己的同溫層內,才能繼續持守自己和自己小團體相信、但剩下的整個社會都不以為然的價值跟追求吧。

我並不後悔自己成長的過程中,因為興趣跟喜好受到粗暴的對待。如果待在台灣,我可能就會太快也太容易地找到自己的小團體,理直氣壯地變成一個文藝青年,理直氣壯地鄙視不看書或藝術片的「大眾」(然後自己又反過來被大眾鄙視),我將永遠都沒有機會體認到:你喜歡的書跟電影,不管再好,在藝術、美學、文化上的價值再高,對於不關心跟不理解這些事物的人來說,它們通通都是屁。



我不用我的理所當然打壓你,你可不可也不要用你的理所當然打壓我?

「你怎麼可以不知道/沒聽過」對我來說是一個很無聊的句子,如果你是踩踏在不止一個圈子、語言、文化的人,你就會知道每個領域都有自己的文化共識和儲備知識。

活在文化跟價值相對單一的社會裡,因為所有人共享同樣的價值跟經驗養成,很容易誤以為個人或團體的價值放諸四海皆準,拿來套在自己身上,也套在別人身上,於是有了「你怎麼可以不知道/沒聽過OOXX」、「如果想要OOXX(健康、賺錢、成功),就要OOXX(造我教你的這樣做)」、「我這麼跟你說是為你好」的各式造樣造句。

也許你的小團體有幾百萬、幾千萬人,或者更多,但只要那是一個同質性很高,價值跟文化很單一的構成,那仍然是一個小團體。



這麼多年後,大家都變成沒有人會去管其他人在幹嘛的中年人了,我終於可以理直氣壯地喜歡我所喜歡的事物。

同時,從前的那些朋友和社交圈,我也已經全部斷開了,年輕時我花了太多時間在他們身上,陪他們度過一個又一個現在回想起來真是不知道自己怎麼有辦法可以忍受的週末,當時他們很愛週末聚在一起看中文影視節目,看電影我喜歡(比方說我的《無間道》就是和他們一起看的),但我們也常看台灣的綜藝節目,我記得當中包括某個5566主持的綜藝節目,以其極其無腦、主持人講話除了陰損刻薄外,一點都不好笑也不娛樂而讓我印象深刻。這個片段因作為「那些年我曾為了融入社群團體而這樣浪費生命」的例證,有時會向人提起。



之前吳亦凡的新聞爆出來時,群組裡有朋友詢問其他人的想法。在朋友提到這件事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吳亦凡是誰。

幸好現在的朋友成熟許多也寬容許多,並不會因為我不知道吳亦凡是誰,就露出「你怎麼可以沒有聽過他」的反應。



我仍然喜歡我年輕時就開始喜歡的東西,我繼續追求讓我感到美並為之震顫的書跟電影,這麼多年以後,並在已經淌進現實這攤渾水這麼久之後,喜歡這件事終於可以重新變得簡單,和有學問、看起來很有深度什麼通通無關——事實上大多時候我對這些外在標籤其實無知無覺,因為我的世界早就沒有「你為什麼會看這麼奇怪的書跟電影」的人了,我純粹只是喜歡我所喜歡的事物。

這些追求對我來說理直氣壯而且理所當然,並非因為我不知道現實世界、商業社會是用什麼樣的價值跟邏輯在運作,或者說,恰恰就是因為工作跟生活就是每天濡染在所謂的現實世界裡,剩下的時間當然要留給我覺得美好和值得的人、事、物。

現在我的世界裡,理所當然地只剩下我喜歡和我覺得美麗的事物;我理所當然地不知道很多事情,我理所當然地不知道現在最火的網紅是誰、最夯的劇是什麼、什麼話題或事件炎上了。許多人們耳熟能詳的事物,我都無知到近乎孤陋寡聞或宛如山頂洞人——因為這些不是我的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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