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透过参孙成婚拉开向仇敌攻击序幕 (士14)
主耶稣基督所爱的弟兄姊妹:
歌星王菲有一首歌曾经传唱一时,歌名叫《传奇》,开头唱道: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这一句也许可以用来形容参孙对非利士女子的一见钟情,刚才我们读过的,士师记14章的第一句。就是因为多看了这一眼,神的奇妙计划正式开启。
在开始讲解本章内容前,我们先复习一下上一章内容。上一章讲的是,神差遣使者告诉原本无望生育的一对以色列夫妇,说神将赐给他们一个男孩,这男孩要成长为一名士师,担负起把以色列人从非利士人手中拯救出来的重任。所以,他必须从母腹中就遵守拿细耳人条例,简要讲就是:不能喝酒,不能剃头,不能挨近死尸。这个男孩就是参孙,他的名字寓意为”像太阳一样“,表明他一生的使命就是代表以色列人战胜非利士仇敌,像阳光刺破黑暗。所以,在接下来这几章,我们会看到,神怎样一步步使用参孙由一场错误的婚恋,而开启一场一个人的战争。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的关系又是怎样由友好到破裂。
本章接着上一章,讲述参孙成年后的经历,他是否不辱使命,光荣完成了这个艰巨无比的任务呢?他是怎样完成这个任务的呢?从中可以看到神怎样的带领呢?今天的证道主题是:神透过参孙成婚拉开向仇敌攻击序幕。分三个段落讲:一、神任凭参孙爱上仇敌女子、二、神感动参孙手撕少壮狮子 三、神透过参孙婚礼攻击仇敌。
一、神任凭参孙爱上仇敌女子(1-4)
请看开头四节经文,参孙长大了,转眼就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纪。之前参孙是如何长大的,其父母是否老老实实按照神的要求,教育他遵守拿细耳人条例并预备担当士师使命,经文只字未提,但从上一章最后二节经文,证明神是恩待参孙的,圣灵对参孙是有带领的——士1:24、25,后来那妇人生了一个儿子,她就给他起名叫参孙;孩子渐渐长大了,耶和华赐福给他。25在玛哈尼.但,就是在琐拉和以实陶中间,耶和华的灵开始感动参孙。
看1节,从上一章我们知道,参孙的家乡是琐拉,那么他下到亭拿,要走近10公里路程。琐拉和亭拿都是梭烈谷附近的城邑。琐拉在梭烈溪上游,亭拿在下游。梭烈谷则是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的边界。看上去参孙喜欢自由往来于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之间,他应该不是唯一这么干的,这多少说明那时的非以关系相对和谐,没有那么剑拔弩张。”下到“这个词,既是地理位置的表示,也预示参孙堕落的开始,因他对一位非利士女子一见钟情。人群中多看了那么一眼,就再也不能忘怀。
2、3节,参孙向父母禀告此事,希望父母去提亲。父母却表示异议,指出何不在亲族中找一个,偏要去找外邦人?这显明父母是明事理的,可惜拗不过儿子。
这里解释一下。神之前有令在先的是不允许以色列人与迦南人通婚(出34:16;申7:3),但并没有禁止他们与非利士人结婚。所以父母用了”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3节)来提醒参孙与神立约、分别为圣的身分。这潜台词是:你可不是一般老百姓,你是要作以色列士师的,要担负把乡亲们从非利士人手中拯救出来的重任的,非利士人是我们的仇敌,你怎么能跟他们联姻、成为仇敌的女婿呢?
参孙没有顺服他的父母,他一意孤行,坚持要与这名非利士女子结婚。参孙表示已”看中她“,原文是”因她在我的眼中是可喜悦的“(英文ESV译本),这表明参孙喜欢对方长得好看。所以,不能怪父母劝勉不够,而是参孙实在悖逆,他辜负了神的赐福,抵挡了圣灵的带领,他必须对此负全责。
4节很关键,也是整个故事的核心——他的父母却不知道这事是出于耶和华,因为他正在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那时非利士人正统治着以色列人。
”他正在找机会攻击非利士人“,这个”他“就是神。所以,这一切都是神的计划,而参孙父母对此毫不知情。其实岂止是他父母,参孙也不知情,非利士人更蒙在鼓里。如果经文不这么说,如果故事不往下讲,面对这样一个忘记初心、丢弃使命、被情欲辖制的参孙,谁敢说这里有神的旨意呢?谁又能猜到神的旨意呢?
但这就是神,祂给了参孙生命并早早宣告了他的使命,但如何施行这计划,参孙会怎样度过一生,祂可不打算征求人的同意,这是神隐藏的旨意。就算有所透露,人也常常不愿遵行,想想约瑟那次见到他兄弟们时的百感交集。神定意借着参孙的悖逆来对付仇敌,正如祂任凭约瑟的兄弟们把他卖到埃及。所以,看上去是参孙中了美人计,鬼迷心窍要跟仇敌的女儿结婚。其实,早在他神魂颠倒、情欲发作以先,神已定意派他作卧底深入虎穴,只为攻击非利士仇敌。
虽然一切尽在神的计划之中,但人还是得为自己的悖逆买单。作为神的子民,当我们也像参孙一样,拒绝把荣耀神、以神为乐、直到永远作为人生的首要目标,就必会转而追求各样私欲的满足。我们总是口里说追求神的荣耀,其实只在意今生的幸福。前者是神要喜悦,后者是人要快乐。当我们争辩:快乐无罪,荣耀神就不可以有快乐吗?我们其实想把神赶出去,只留下快乐;当我们说:难道神喜欢我们饥寒交迫、痛苦不堪吗?我们其实是想把私欲请上宝座、当成偶像。
为什么信徒会去与仇敌眉来眼去、甚至相亲相爱?因为这私欲在圣经里、在教会里从来不可能得到真正的满足。就像参孙在他的亲族中偏偏找不到心仪的女子,他必须去到仇敌的地界,在仇敌女儿的温柔乡里寻找快乐。这既是神对他的任凭,也是神对他抵挡圣灵、丢弃使命的管教。
多年来,教会总有一些弟兄姊妹在挣扎试炼中不断成长、越来越亲近神,也总有一些弟兄姊妹,在任性享乐中悄悄远离神。一颗远离神的心,其显著的表现就是越来越远离圣经、远离教会。他们抵挡圣道,就像参孙拒绝父母的奉劝。
亲爱的弟兄姊妹,你有没有一读圣经就无精打采,一刷朋友圈就两眼放光?一参加主日敬拜就昏昏欲睡,一参加朋友聚会就神采奕奕?如果你是这样,当心落在了神的任凭当中。作为神的子民,如果我们罔顾自己的使命和本分,就会像参孙一样任意而行,被辖制于三大仇敌而不自知,只愿去追求眼目和肉体的情欲以及今生的骄傲。
2、3节,参孙迫不及待地催促父母赶快去非利士人那里提亲。而接下来的一个情节,表明之前不过是前奏,接下来才是主旋律。那就是神定意要透过圣灵施行干预,祂要为整个事件确定方向。这就把我们带到第二部分。
二、神感动参孙手撕少壮狮子(5-9)
5节,参孙带父母去亭拿提亲,在见到亲家前,在那里的一个葡萄园,他独自遇见一头少壮狮子。说到葡萄园,有解经家说参孙涉嫌违背拿细耳人不许摘吃新鲜葡萄的条例。而狮子是典型的仇敌的象征——彼前5:8你们要谨守、警醒。你们的仇敌魔鬼,好象吼叫的狮子走来走去,寻找可以吞吃的人——所以这狮子正象征了拥有强大势力的非利士仇敌。
这狮子突然跳将出来,朝参孙凶猛吼叫,眼看要把他撕成碎片。危急关头,第6节,圣灵临到手无寸铁的参孙,让他充满了力量和勇气,仅凭徒手就撕裂了狮子。
这让人想起同样勇猛超群的大卫,他在战胜非利士仇敌——巨人歌利亚前,也曾手撕狮子。撒上17:36、37,他向扫罗请战时说道:“你仆人不但击杀过狮子,也击杀过熊。这个未受割礼的非利士人也必像一只狮子或熊一样,因为他向永活的神的军队骂阵。”大卫又说:“那曾救我脱离狮爪和熊掌的耶和华,也必救我脱离这非利士人的手。”
这二个场景何其相似,都是先杀狮,再杀敌。而杀狮预表了基督战胜撒旦,因祂才是那位完全的拯救者,可以战胜一切黑暗势力。
这是圣灵第一次带领参孙有所作为。杀狮之举仿佛宣告,接下来,神必借着参孙的手击败非利士仇敌。参孙理应明白,关键时刻,圣灵会与他同在,给他战胜仇敌的力量。但深陷情欲网罗中的参孙,面对如此神迹,竟然毫无属灵认识。他没有告诉父母,也许是出于不愿意婚事受到影响——担心父母深受激励,又重提神的预言而反对这桩婚事。
7节,参孙如愿与那女子确定关系,既然父母对参孙撕裂狮子这么富有象征意味的大事都蒙在鼓里,那参孙继续推进婚事当无可阻拦了。
但且慢,8节,神又让一件富有象征意味的事情发生了。参孙提亲回来,过了些日子,又下去举行婚礼。路上他再次遇见了那头狮子。这时狮子的尸身,已只剩干枯的骨架,非常适合蜜蜂筑巢,所以里面有很多蜂蜜。
于是9节,参孙拿了这蜜边走边吃,还分给父母吃,但没说这蜜是从哪里来的。
有解经家指出参孙此举违背了拿细耳人不能挨近死尸的条例。但也有解经家反对,认为这死尸特指人,而不是动物。民数记6:6-9: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姐妹死了的时候,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因为那离俗归神的凭据是在他头上。在他一切离俗的日子,是归耶和华为圣。“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第七日得洁净的时候剃头。
这里经文所举的例子确实都是关于人,包括父母等亲人死了也不能挨近,以免不洁;或身边忽然有人死了,就要剃头暂时还俗,以及献祭赎罪等等。但如果说要由人推演到动物,也不是毫无道理。
但这里的蜂蜜,这奇异的蜂蜜,应该是神对参孙的奖赏,也是神对参孙的再次提醒和激励。更重要的是——后来他所出的那个刁钻而致命的谜语,正是由此而来,成为他与非利士人之间爆发冲突的导火索。
前面说过,狮子象征抵挡神的黑暗势力,但牠挡不住神定意使用并赐下圣灵能力的拯救者参孙;尸体象征黑暗势力已被攻击而灭亡。蜂巢象征黑暗势力败亡之后,神的子民在原本是仇敌的地界安居乐业,并产出甘甜的果实。
参孙所预表的那位耶稣基督,也被神分别为圣,圣灵临到祂更是没有限量。二千年前,祂已用自己的死亡和复活,战胜了妄图吞吃神子民的黑暗势力,神的教会才得以茁壮成长,结出蜜一般甘甜的果子献给神。
看,就是这位参孙,他正欢快地走向父母,要分享他的甜蜜。他边走边吃的身影,像不像一个懵懂的少年?虽然会犯错,但神依然庇护他,供应他。接下来,他又会被神怎样带领呢?
三、神透过参孙婚礼攻击仇敌 10-20
10节,婚礼如期进行,双方家长到场。“摆设筵席”,再次暗示参孙可能违背了不能喝酒的拿细耳人条例。看上去这婚礼是按照非利士人的习俗举行的,除了参孙的父亲,现场并没有其他以色列人,更没有结婚誓言和牧者祝福。那么都有些什么人呢?
11节说:众人看见参孙,就请了三十个人陪伴他。
三十个伴郎!这是非利士婚宴习俗的一部分吗?还是惯常用来对付以色列新郎的伎俩,就是要吓尿他们?经文没有说。但可以肯定,在参孙眼里,这绝不是对他的接纳和尊重,相反,他只感受到满满的戒备甚至挑衅。他打心眼里反感这个安排,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12、13节,参孙对他们说:“现在让我给你们出一个谜语,你们在七天婚宴之内,如果能猜出来,把它的意思清楚告诉我,我就给你们三十件内衣、三十套衣服。如果你们不能告诉我,你们就要给我三十件内衣、三十套衣服。”他们对他说:“请你把谜语说给我们听。”
毫无疑问,参孙故意要这么干。他应该不是唯一一个与非利士女子结婚的以色列男子。可以想见,其他以色列人如果遇见这样的情况,最多挣扎权衡一番——这是在给我下马威吗?是不信任我、怕我闹事吗,是要灌我的酒吗——最后还是选择忍气吞声。因为他们忍惯了,和为贵,退一步海阔天空,日子还长着呢。没有哪个以色列新郎会像参孙这样,一言不合就杠起来。而这就是参孙,这就是神拣选的指腹为师的以色列人参孙。
参孙为什么要整这么一出?他想显摆自己的才华或智商吗?他打算趁着揭晓谜底时顺便揭晓自己手撕狮子的超常能力来自圣灵的感动并归荣耀给自己先祖的神吗?应该都不是。那他为什么要出这么难的谜语,赌注还这么高?难道他不知道这样一场豪赌,谁输了都不好吗?他想过自己会输吗?输了的话,他赔得起吗?他肯定从没想过会输,因为他有十足的把握会赢,他只想赢。
如果参孙足够理智,当不会出此下策;这绝不是一个新郎出于对新娘的爱而做出来的行为。但他确实憋着一肚子气,因为这三十个伴郎,这些未行割礼的非利士人的出现,让他很不爽。
那么,这三十个非利士伴郎呢?他们仗着人多势众,不甘示弱,竟然欣然应战。
这都是神的安排,就像这以七天为限的谜语,简直就是神透过参孙丢向仇敌的战书。
14节,“可吃的从吃者出来;甜的从强者出来。”参孙出的这个谜语非常经典,对仗工整,据说原文更体现了其构思精巧,显示了参孙很高的写作才能,证明他从小受到很好的教育。二句是讲同一件事。可吃的就是甜的,指蜂蜜;吃者和强者则是指狮子。
也许参孙是出于夸耀自己的力量而写,但神要透过这个谜语告诉祂的子民,黑暗权势看似强大,但神必保守祂的圣约群体击败黑暗权势,结出甜美丰硕的果实。这是神在接下来的章节继续大大使用参孙而见证出来的真理。
这谜语是铿锵的战书,是得胜的宣告。
15节,限定时长过了一半,谜底还没影子。伴郎们就心生一计,采用诡诈手段来获得谜底。他们威胁新娘要烧灭她全家,理由是我们是你请来的客人,你怎么能剥夺我们的财物。这话虽然在理,但他们自己也有过失,愿赌服输,输不起就不该鲁莽应战,更不该如此威胁主人。
他们的威胁起了作用。16节,新娘以爱的名义要挟参孙,因她知道族人的凶狠,喜事转眼会变成丧事。所以她根本无暇考虑参孙会怎么看自己,会不会生自己的气,以及他输了从哪里去搞这些衣服。她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到这个地步,她只想全家能活下去,她必须让参孙透露谜底。
所以,17节,在狮子面前都毫无惧色的参孙,却在装可怜的爱人面前放弃了原则,他向她透露了谜底。与其说他愚不可及,不知道这样可能给自己带来亏损,不如说他实在经不起妻子的软磨硬泡,他的这一罪性多年后把他害得更惨。
18节,截止时间到了,伴郎们同样用两行对仗的诗句报出谜底,显出不俗的写作能力。而参孙的回应——自家的母牛犊竟然被别人用来耕他们的田——表明他恨妻子的欺骗,更恨她被人利用——他知道自己被骗了,同时也有了迁怒和报复的借口。神成功地引蛇出洞,并激发出参孙斩首的怒气。
19、20节,简洁地讲了四件事,有四个场景。其一,亚实基伦,参孙狂奔40公里来到此地,圣灵感动他杀戮了三十个非利士人,只为把他们的衣服剥下来偿还赌债。其二,参孙回到亭拿,把三十套衣服偿付给伴郎。其三,参孙怒气冲冲地回了琐拉自己父亲的家,没有带妻子同去。其四,亭拿,本该喜庆热闹的一场婚礼就此不欢而散。他的岳父以为参孙一去不返,而这实在丢脸,为挽回脸面,他转手把女儿给了伴郎中的一位。
这里的一个关键是,圣灵第二次感动参孙。要知道,其他士师最多一次,有的一次都没有。所以,在这场残忍的杀戮中,是圣灵与参孙同在,给他力量。这至少可视为神在道德正当性上为参孙背了书。因为人们难免会想,这三十个无辜的非利士人招谁惹谁了?参孙要撒气难道不应该直接干翻那三十个作弊的伴郎吗?而且从死人身上剥衣服直接触犯了拿细耳人严禁挨近尸体的条例。
但神自有祂的美意,我们的信心应该说服我们的理性。神岂会让参孙滥杀无辜?非利士人难道不是仇敌吗?神的子民岂不正应该如此攻击他们吗?我们的信心理应让我们想象到这三十人都是非利士战士,是常常逼迫以色列人、欺压以色列人的恶棍匪徒。
到后二章,我们就会知道,这一次的攻击不过是神借参孙对非利士仇敌的一次预警,是一次比一次猛烈的攻击的预演。
本章的结尾跟本章的第一句形成鲜明对照,显得特别讽刺。参孙人一走,新娘就跟了别人,他所钟情的非利士女子嫁给了另一个男人。参孙不惜杀人偿付赌债,以维护他在妻子家的好名声,这努力白费了。但这是迟早的事情,因他杀戮非利士人的消息早晚要尽人皆知。而这一次的婚变,正好为下一章参孙与非利士人的进一步冲突埋下伏笔。好戏刚刚开始,神还有更大的计划。
本章就此结束。在人看来,好端端一场爱情故事,热热闹闹的一个婚礼,怎么就走到如此尴尬而悲惨的境地?
因为这是神的故事。神让这一切发生,是为了成就祂自己的计划。那神是怎样作为的呢?
神有条不紊地使用了参孙的罪性。参孙的这场婚变,在他毫无防备,一路被动前行,在神却早有计划,环环相扣。
它表现在:虽然参孙只为自己私欲的满足而活,从没打算履行士师职责去拯救同胞,反而与非利士人的女儿结婚,但神任凭他。因为神可以把他的婚礼搞砸,并让他与非利士人产生矛盾。而产生矛盾的结果就是参孙猛烈攻击仇敌。虽然其动机并不为拯救同胞,而只为劫财、泄愤和报复,但神使用他,还给他加力。
神偏要借着这样一个只为自己打算的参孙,一个任意违背拿细耳人条例的参孙,一个放纵情欲、疯狂杀戮的参孙,来小试牛刀,攻击非利士人,为接下来更大范围的冲突拉开序幕。
神的计划更体现在,关键时刻,圣灵二次亲临参孙,带领他先杀狮,后杀敌。参孙顽梗悖逆,但圣灵只带人做正确的事,祂从不引领人犯罪。圣灵感动参孙杀狮是伟大的神迹,它是神必得胜的宣告,吹响的是参孙向仇敌进攻的号角。接下来,那尸身里的蜂蜜,是神对参孙顺服圣灵的奖赏,它不但供应了参孙及家人的口腹,还成为参孙出谜的灵感来源;而谜语像宣战书,又像导火索,间接导致了参孙对非利士人的首次攻击。这攻击全仰赖圣灵的加力,就再次上演杀狮神迹。
所以,与其说这是参孙一个人的战争,不如说这是神的战争,为的是拯救祂的圣约子民。如果没有神,这仗肯定没法打,也打不赢。
神也使用了非利士人的罪性——伴郎的诡诈,女子的不忠,岳父的耍心眼——来成就祂的攻击计划。
神是公义的,祂借此发出警告:立刻停止用通婚等方式蚕食和同化我的子民,如若不然,请看三十个非利士人的下场,且更大的审判还在后头。这也可视为对我们时代的掌权者的警告:你们想用各样地上的财宝来试探我的子民吗?你们注定失败,神的审判就要临到。
公义的神也借此管教参孙:你还罔顾士师使命放纵情欲去爱仇敌吗?你必要因罪而受苦,并且竹篮打水一场空。我会拆毁你的爱情,破坏你的婚姻,让你被爱人欺骗,被仇敌嘲笑。这管教不啻是对我们的警示。作为神的子民,我们何必像参孙一样,因着自己的悖逆,而失去与神的亲密相交,哪怕在失败和痛苦中依然蒙神使用,却完全没有神与同在的平安和喜乐。
神也是慈爱的。祂所使用的这位参孙,完全忘记了初心,丢弃了使命。所以他一生只为自己而活,把眼目和肉体情欲的满足,今生的骄傲,当成自己的人生目标,但是信实守约的神顾念他。参孙是神主动施恩赋予的生命,神并跟参孙父母约定:这孩子从在母腹开始,一直到死,都必归耶和华作拿细耳人(士13:7),就像祂曾对以色列人的约定一样。但参孙违约了,就像以色列百姓屡屡违约,他不配,但神依然按祂自己的方式爱他,且透过他的攻击仇敌去爱同样不配的以色列百姓。因为不配,才是恩典。所以,神会让顽梗的参孙哪怕在懵懂无知中都持续执行神的计划,圣灵特意二次临到以校准方向,显明神对以参孙为代表的以色列人的慈爱何等深厚。
那么,我们是否应该自问:神也会像任凭参孙、使用参孙、管教参孙、怜悯参孙一般地对我吗?我是否愿意如此这般地被神任凭、使用、管教和怜悯?我配得或当得起神如此这般吗?
当神透过各样事件来敲打我们,透过诸多仇敌来试炼我们,当神总是拆毁我们与仇敌之间虚假的和睦,让我们被世界欺凌,被仇敌羞辱,我们是否能看到神的慈爱和美意?是否视为悔改和重建的契机?是否会感恩祂的救拔,顺服祂的带领?是否会高声赞美祂的荣耀?求主帮助我们。阿们!
思考讨论:
1、试谈谈圣经中神借着各人(包括祂的子民)的悖逆推进祂拯救行动的例子?谈谈你或你身边有谁是否有过类似的经历?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这些经历?有人说:既然神总会按祂的方式使用我们,不管我们悖逆还是顺服,那我们不如躺平或任意而行就好了,这话对吗?
2、有人说:无论人怎样悖逆、犯罪,亏缺神的荣耀,都能被神用来成就祂的美意。你认同吗?士师记中,神对各位士师的带领各有不同,他们各人的表现也各有千秋,这表明了什么?有人说:时代环境对一名士师的成长或履职会有很大的影响,这话对吗?为什么参孙没有像俄陀聂那样去担任士师领导战斗?如果参孙因着圣灵带领他手撕狮子,就幡然悔改,终止与非利士女子结婚,而像俄陀聂一样组织同胞抗击仇敌,神是否会带领他?
3、假如以色列人与非利士人的通婚在当时蔚然成风,参孙的这次婚变以及参孙的大开杀戒是否会让这风气得到遏制?
4、你怎么理解这三十个非利士人的被杀,是否同意文中对此的评论?如果被杀的不是男人,而是女人和孩子,你是否会有不同的评价?
5、参孙是希伯来书里信心排行榜上的人物,他的故事也是整个士师记里最长的,你怎么理解参孙的信心?有人说,参孙是那个时代全体以色列人的缩影或代表,你认同吗?觉得二者有哪些相似之处?不同之处?
6、对本章中神如此这般地爱着参孙或如此这般地爱着以色列人,你怎么理解?你愿意这样被神来爱吗?你愿意像参孙这样一边犯罪一边懵懂地被神使用,还是愿意明白神的旨意、顺服祂的带领,与神同行、以祂为乐?
7、参孙是否明白他婚事的失败,是出于神的旨意?为什么他宁愿为罪受苦,为私欲受苦,都不愿为神受苦,为义受苦?圣灵对他的二次感动,是否更新了他的言行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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