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许志永的了解与不了解
【发文后滕彪受到MeToo指控,我同情发声者,反感滕彪,但不会删除文中滕彪相关文字。特此声明】
作为一个关注中国公共事件超过20年的人,我自然很早就听过许志永这个名字。4月10日,他和他的同伴丁家喜因“颠覆国家政权罪”,分别被判处了十四年和十二年有期徒刑。这个意料之中的坏消息传来的时候,我去读了许志永的法庭自辩词,去迎接意料之中和意料之外的痛苦。
上一次我听说许志永的消息,是他2020年因为和跟其他政治异见者聚会又被抓了。再上一次,是他发表了给习近平的《劝退书》。至于丁家喜,很惭愧,他的名字都是在我了解许志永2020年被捕原因的时候才知道的。那个时候,或者在那之前的什么时候,我就知道许志永肯定会被逮捕,大概会被重判,或许不会有被释放的一天。然而,坏消息真正到来的时候,我还是不能不比我预料中更痛苦一些,也不能不感到应该说些什么。
我在2003年就通过孙志刚事件第一次知道了许志永这个名字,但并没有特别关注或支持过许志永此后组织的公民行动。
这并不是因为我反对他,或者我当时还“不关心政治”,而是因为一些现在看来恍如隔世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许志永当年只是庞大的公共知识分子群体中的普通一员。
2004年,《南方人物周刊》评选了“影响中国公共知识分子50人”,这个榜单当时并不包括许志永,也不包括梁文道,更不必说后来被网民视为著名公共知识分子的柴静、罗永浩、韩寒、姚晨等人了。这固然是因为这份榜单自身的局限性,但也是因为可供选择的候选人实在太多,领域发展的速度实在太快。
如果说现在的中国找不出一个可以关注的公共知识分子的话,当年的中国就是公共知识分子多得关注不过来,因此没有哪个关心社会和民生(用《南方周末》的说法就是“国脉与民瘼”)的网民会只是某一个名人的粉丝。刻薄一点说,成为某一个人的粉丝简直是种不入流的表现。因为那时吸引网民关注的是公共事件,而当时的大量公共知识分子都会积极围绕公共事件发表言论,甚至展开多轮论战。人们既不可能也不需要只靠关注某一个人、某一个渠道去了解相对完整可信的事件全貌和背景知识。
如果说现在的公共事件必须依靠无数网民同时关注,与删帖员拼人数、拼手速,绞尽脑汁编写隐语黑话,不断把事件顶上热搜,才能得到寥寥数语蓝底白字官方通告的话,当年公共事件的解决其实并不特别需要网民的大量关注。因为只要媒体集中报道,公共知识分子纷纷发声,有关部门自然会立刻回应。假如这份回应过于拙劣,就会迎来更多媒体追问和专家驳斥,更上一级的主管部门就坐不住了,会出面提供更能服众的回应。直到这时,事情才能告一段落。
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我早早放弃了在共产党一党专政的前提下支持政治改革的希望,而许志永早年则属于温和改良派。
我前面提到的曾经短暂存在过的“舆论监督—当局整改”模式,在新生代政治少数派看来或许美好得如同中国梦,只要坚持下去,完全没有必要反党反政府,我们写在宪法上的公民权利就能落到实处,中国社会就会变得更加文明、更加和谐。
抱着这种理念的许志永在《2003:孙志刚案开启的公民权利道路》一文中提到,当时公共知识分子的努力目标不仅是解决具体的“冤案”,更是为了推动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消除侵害公民权利的制度存在。具体到孙志刚案,其目标不仅是追究殴打孙志刚致死的凶手的刑事责任,甚至也不仅是废除收容遣送制度,更要建立违宪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阻止违反宪法精神、侵害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继续出现。
我并不怀疑以上目标的正确和必要,然而,我很怀疑可以通过舆论监督甚至是参政议政,让共产党放弃自己的绝对权力,哪怕只是看似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我的理由很简单:巴金老人和无数有良知的中国人希望建立的文革博物馆在哪里?1989年的学生运动,乃至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历次运动的完整公开记录在哪里?涉密的东西不让看,那曾经印在《人民日报》上的那些东西为什么也不让看呢?过时的东西不让看,那某位藏族作家和某位土家族作家新编新写的东西为什么也不让看呢?当这个政府连发生过的事情都不愿意承认的时候,一个具备基本思维能力的人怎么去相信它会为发生过的事情承担责任?又怎么去相信它会为今后将发生的事情承担责任?
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的政党,在对前述任何一起大规模悲剧负有直接责任的时候,唯一符合文明社会标准的担责方式就是下台。倒不是说人民或别的什么势力一定有办法让这样的政府立刻下台,而是说,出了这种事还不下台的政府绝对不可能“汲取教训,永不再犯”,只可能“就这样吧,下次还敢”。
也许这个政府有时会表现得像个“明君”,然而它还是把自己当作毋庸置疑的“君”。只要在这一点上没有改变,所有接受批评、接受监督的表现就都可以是毛泽东式的“引蛇出洞”。我没有许志永那样舍身开路的觉悟,也无从预知他将来会从政府与民意的协调人转变为公开劝退的颠覆者(至少这是当局的看法),遵循本心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第三个原因,在意识到需要去做的事太多,我能做到的事太少之后,为了避免无所作为或是陷入绝望,我选择只专心去做不会对自己产生负面影响的事;许志永所做的那些直接跟当局对话或对抗的事不在其中,自然也远离了我的关注中心。
我这里说的负面影响,不只是被约谈、家人被威胁之类的影响,还有我本人承受不了英雄包袱的因素。举例来说,我做过的事有长期献血,还有通过自己信得过的渠道给贫困学生捐过一些小钱,均摊到每个受捐者身上就更少了。我反复衡量过,觉得这样的付出是我可以接受的:我不需要知道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也不会产生什么期待,无论对方将来是辍学了还是怎么了,我都不会感到他们对我有所亏欠,或者自己做了无用功;就算某一天出于偶然或对方的善意有机会再打交道,对方顶多再请我吃顿饭也就扯平了,不至于给Ta构成什么负担。
我这样的人,跟以天下为己任,不怕为他人命运负责的许志永,从行动逻辑就开始出现分歧了,对他关注得越多,我心里的怀疑和忧虑就越多。只有选择被动关注,必要时声援,才能维持我自己的心理健康。
这就说到了第四个原因,毋庸讳言,我当年不能认同许志永的一部分言论和行为。
跟很多关心政治的年轻人一样,我曾因为某个公共知识分子的某些言论,对那个人“一票否决”,哪怕没到那个程度,对那个人的认同度肯定也会下降。在我看来,许志永在几件事上或者表现出了不专业,或者表现出了思想上的极端保守:
影响最大的一件是《公盟“钱云会之死真相”调查报告》。我的看法与郭玉闪《公民社会该如何行动?——对许志永调查报告的简单诊断》中的数位公共知识分子基本一致。另一方面,滕彪在《谁是许志永?》中针对此事的批评和辩解,我也都同意。许志永是一个英雄主义的人,这是他的行动动力和人格魅力之一,也是他有时会犯错、犯错之后有时不能及时改正的原因之一。在当年的我看来,许志永认为公民调查团应当发布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真相”,仅这一点就离法治原则相去甚远了。毒树的果子不能吃,程序正义是最大的实体正义,不能坚持不违背这两条基本原则的人,无论主观意愿如何善良,在法律和政治上都是不专业的。
其次是《关于藏区314事件调研报告的一些反思》。在西藏问题上,我对于许志永的大一统情结深感失望。当然,出生在中国大陆的公共知识分子群体长期缺乏系统性的反歧视教育,自己补课的时候经常有盲区和短板,所以有大汉族主义、大男子主义甚至是种族歧视、性别歧视问题的人可以说数不胜数。当年不少跟我一样没有民族主义倾向的年轻一代自由主义者,无法谅解许志永等老一辈自由主义者的这类思维局限。这种割裂到了相当一部分老一辈自由主义者成为川普支持者的时候(详见林垚《灯塔主义与中国自由派知识分子的“川化”》),已经完全无法弥合了。
不过,到了这个时候,政治少数派阵营内部的分歧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随着政府改变对公共知识分子适当应付的态度,转为打压律师、媒体、公共知识分子、网络平台乃至NGO等一切文明社会进步力量的雷霆手段,昙花一现的“舆论监督—当局整改”模式就此消失。公民运动曾经取得的小小进步,几乎全都倒退到大不如前的状态。
相对最不重要的一件事是许志永在公盟税案中的表现,主要是郭玉闪对许在查税风波中处事方式的批评和佐拉对郭玉闪批评意见的补充和异议。当年的NGO与政府的关系,可以说是小商贩和黑老大的关系。只要政府存心来找碴,100%可以挑出毛病,不是左脚先进门,就是不戴帽子。这种情况下其实不存在完美的应对方式,然而许志永的处置方式还是与郭玉闪退出公盟的决定有直接关系。虽然这不表示两人有私怨,或是有损许志永的人格,但在当年的我看来,足以证明公盟要是无法建立实务方面更加专业的领导团队,只怕不等政府真正发力就会倒下了。
也许丁家喜的加入弥补了许志永在前述方面的不足吧,可惜到了在成为两人此次遭到重判实质原因的新公民运动时期,我对许志永他们的活动内容已经全无印象了。因为这个时期我对中国政治前景的绝望感也达到了顶峰,而许志永、丁家喜他们,也开始了长达数年的“受监控——被抓——无法进入大众视野的不合作运动——再被抓”的悲剧循环。
那时的我,对一切公共事件都是被动接收,连香港占中这个级别的消息都不敢多看,否则就会什么事都做不下去。除了手头仅剩的工作,我生活最大的驱动力就是逼迫自己去思考怎样跟伴侣一起离开中国。
而许志永、丁家喜他们也早已从大众视野中被抹杀,哪怕是几年传出墙外一次的坏消息,在越来越多、越来越匪夷所思的中国特色悲剧中,也显得越来越苍白无力。比如发生在4月10日的宣判消息,引发的关注就远远比不上4月6日的丰县董是民等六人案。这不能怪网民,悲剧太多,连泪水都不够分了。
然而,当我今天伴随着许志永的法庭自辩词,回顾许志永曾经完成以及尚未完成的一切的时候,我重新认识了他:他无愧为一位自由的人,公义的人,有爱的人。
他就像那个在沙滩上拯救搁浅小鱼的孩子,一边把一条小鱼送回大海,一边回答那个询问他“你又救不了这成千上万条鱼,这样的事有什么意义呢”的路人:“对这条鱼有意义。对下一条也有意义。”
他和他的同伴们,曾经亲手捧起过哪些鱼呢?
推动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孙志刚案、孙大午案、临沂暴力计划生育调查、家庭教会案/蔡卓华案、承德死刑冤案、撰写《中国信访报告》、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黑砖窑事件、南方都市报案/救助程益中喻华峰、陕北石油案/营救朱久虎、推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政策出台、参选海淀区人大代表并当选、推动北京律协直选、呼吁官员财产公示、给习近平的公开信和劝退书……
【以上事件整理部分来自“许志永”、“新公民运动”维基百科,部分来自许志永文章《这十年》、滕彪文章《谁是许志永》】
他们没能救出所有的鱼,直到自己也成为一条鱼。然而,谁能说这一切没有意义,谁能说他的此生没有意义?
许志永配得上自己的无怨无悔,他也引用圣徒保罗的话:“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而我呢,回望过去,我是否后悔自己未能给他和丁家喜等同伴提供更多关注和支持?
即使到了今天,我的回答也只能是不后悔。《围城》说过:“这些学生一方面盲目得可怜,一方面眼光准确得可怕。……他们的美德是公道,不是慈悲。他们不肯原谅,也许因为他们自己不需要人原谅,不知道也需要人原谅。”
我年轻的时候,不可能原谅许志永的大一统主义和罔顾程序正义,因为年轻人对正确的标准提高了,老一辈跟不上,只有承受年轻人的“不肯原谅”,是不能要求年轻人把标准放宽的。因为在一代代追求真理和至善的道路上跋涉的人类本应如此。年轻人理应朝着更光明、更美好的地方去,他们不能容纳的缺陷的确就是缺陷,老一辈在自己内心深处、在自己的上帝面前,也会承认这一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有不做才能不错”的道理不需要老一辈教给年轻人,时间是唯一的老师。
只有一种年轻人的不原谅会让老一辈痛彻心扉:当年轻人比老一辈更缺乏自由公义与爱的时候,当年轻人从垃圾堆里捡回更陈旧、更腐朽的标准,像老一辈曾经不齿的旧时代阴魂一样去责难老一辈的时候。
所以,我最应该支持许志永和他的同伴们的时候就是现在,把他们的事迹传达给更年轻的人的时候就是现在。毫无保留、毫无矫饰地说出我对许志永的了解与不了解,就是现在我为许志永他们、我为我自己、我为年轻人、我为文明史中国所能做的最恰如其分的事。
因本文未涉及丁家喜,现将相关介绍链接附上:
最后,向包括许志永和丁家喜在内的所有受压迫的中国人权律师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