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了!”苦等十年的马航案件北京开庭 部分遇难者家属一分赔偿没有
北京—— 周一(11月27日),北京市朝阳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马来西亚MH370航班失事的损害责任纠纷案。法院门前提前做好安保措施,但是还是有不少家属在庭审结束后接受媒体采访表达自己的愤怒之情。此前,不少家属对公布的赔偿方案表示十分不满。
据马航部分家属原告代理律师张起淮透露,本次开庭的被告方共有五家公司:第一方是改组前的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第二方是改组后的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新马航),第三方是飞机制造商美国波音公司,第四方是飞机发动机制造公司英国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最后一方是为德国安联保险集团。“每个家庭的诉求不同,要求的赔偿数额也不同,谁也不会代表谁,所以是每个乘客家属分别单独开庭。”此次大约有40名中国失联乘客家属的案件开庭,其余110余名乘客的家属均已和5名被告达成和解。并将于11月27日到12月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陆续开庭审理。
案件在北京朝阳法院19号法庭审理,庭审时间持续近两个小时,在中午结束。
2014年3月8日凌晨00:41分,MH370航班从马来西亚吉隆坡国际机场起飞,原定于北京时间6:30分抵达。凌晨01:20分时,飞机在马来西亚和越南的交接处与胡志明管控区失去通讯联络,同时失去雷达信号,地面也未收到MH370的求救信号。这架波音777飞机搭载239人从吉隆坡飞往北京,其中包括154名中国乘客。
马航失踪近一年时,马来西亚民航局宣布MH370航班失事,并推定机上所有人员全部遇难。
马来西亚官员曾于2016年透露,该航班机师飞行模拟器的众多路线中,包括一条穿越印度洋的路线,但强调这不能证明他故意坠机。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马航家属在庭审现场读了一封给马来西亚总理的公开信,希望在不违反中马澳三国政府有关搜索的协议下,家属希望自行进行MH370航班的搜索,希望采取2018年马政府和海洋无限公司达成的"找不到,不收费"的方式进行搜索。
遇难者家属提起的民事赔偿金额在1000万至8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约1118万美元)。
除此次在北京朝阳法院提起诉讼的40多名乘客的家属外,其他110余名乘客的家属均已和5名被告达成和解,签署了和解协议,领取的款项在250万到300万元人民币之间(约42万美元)。
一名是马航遇难者家属在新浪微博上称,希望马航能够给一个说法。
2014年底,澳大利亚交通安全管理局已经完成1.8万平方公里的海下搜索,相当于总工作量的30%,却毫无收获。整片海域的搜索工作拟于2015年5月完成。
2015年1月28日,马来西亚交通部宣布该国民航局将在3月7日,即MH370失联一周年的前一天发布事件的中期调查报告。
2015年1月29日下午,马来西亚方面原本计划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14年3月8日失联的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的最新情况,但其后由于“意外情况”,发布会在推迟半小时后取消。
2015年1月29日,马来西亚民航局局长阿仔哈鲁丁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MH370已失事,并推定机上239人已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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