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未說完!!!!
首先有些事實必須釐清,恐怕這個年頭常識比鑽石還稀缺:
一,各國的大使館或領事館範圍,淑派遣大使或領事的那個國家的領土,而一齣該館的範圍,則屬接受大使/領事派駐的那個國家的領土。以這次曼城事件為例,駐曼城的中國領事館範圍淑中國領土,但領事館外的地方,哪怕是門口,也是英國領土。
二,中國駐曼城的鄭姓領事帶頭衝出領事館毀壞示威物品,襲擊示威者,很明顯就是在英國領土上違反英國法例。其後更把示威者拖進領事館範圍圍毆,把居住在英國的人從英國領土拖到中國領土毆打,這是明顯的擄劫行為。當然,外交人員受維也納國際條約保障,可以免受刑責。但此等外交豁免權若被濫用,今日可以對香港示威者,難保他日有身份為英國公民的美女路過不知那個領事館門口,裡面的外交人員見獵起心,把她拖進去讓所有人輪一轉,難道還不可以?也不一定是美女啦!美男也並不安全,誰知道有沒有喜好男色的傢伙呢?
三,居英港人在英國領土示威,只要符合英國法例便可。而根據英國法例,示威無須獲得批准,只要知會當地警方,讓警方能維持秩序便可。
用了這麼多篇幅,說一些在我眼中根本與阿媽是女人無分別的東西,連我自己也鄙視自己這麼白痴。但我真的要多說一次,阿媽是女人的這般常識,在今時今日的華人社會卻一點也不常。因此明知道說以上一大堆東西拉低了自己的智慧,也真的很無奈!
忍了這麼久,我真的要說感想了,畢竟憋了一肚子的氣!有些事情真的令我十分惱火不吐不快!
第一,英國的卓慧思政府,面對這件事的反應,一言以蔽之就是垃圾中的垃圾!身為香港人,我並不寄望英國政府的保護。但作為主權國家,被他國外交人員公然侵犯自己的領土主權,究竟是不是可以不管?當政府可以不管,畢竟是官僚嘛!那個國家的官僚靠得住?但英國民眾答應不答應?英國是民主國家,我只能祝她好運!不過依我看,她的好運似乎已經到了盡頭。
第二,我付費訂閱的《端傳媒》,對這件事只字沒有報導。即使在他們的「早報」和「晚報」中,都只字沒提。身為香港人,我不會支持不關注香港人的媒體。因此,在這年會籍屆滿之後,我決定不再續會。即使我有五位朋友已經用我的邀請碼付費訂閱了,我能享受到數百元的折扣。但我決不花一毛錢在不值得支持的媒體身上!
第三,由《端傳媒》衍生而來的Matters.news,也幾乎沒有人說過這件在國際上如此轟動的事情。當然,這兒不是媒體機構,因此我不會像對《端》一樣要求Matters。雖然如此,但我對平台上的香港人只字沒提這件事,還是會感到失望。是不是怕了國安法?那麼住在海外的香港人呢?不過有時想深一層,這兒也不過十萬用戶,其中還有不知多少的小號。因此實際用戶數量一定不足十萬。對一個根本未成氣候的平台動氣也十分無謂。不過若要我動用資源來支持呢?我會把它與《端》同等對待。
今天真的很想開罵。很多人可能會不服氣:你為什麼不罵中共?中共已經不需要罵了。但自由世界的人,聲稱珍視自由的人,那種不爭氣,不成器,難道不值得氣憤?